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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9年第19期)

2009-07-10 11:11 国务院办公厅

摘要:为了加强对海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以下统称海关立法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海关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号)环境行政复议办法
 
·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法制办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做好2009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7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8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管理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58号)关于废止部分广播影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59号)关于废止《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
 
·银监会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60号)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1号)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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