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届三中全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摘要:全会认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保持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保持农村社会的稳定。
十五届三中全会于1998年10月12日~14日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主持会议,江泽民作重要讲话。全会认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保持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保持农村社会的稳定。这次会议集中研究农业和农村问题,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主要内容:
●高度评价农村改革二十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创造的丰富经验
●到2010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确定了实现这些目标必须坚持的十条方针。
●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
●加快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依靠科技进步,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
●推进农村小康建设,加大扶贫攻坚力度
●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这次全会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决定的形成,标志着全党对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规律的认识更加深刻了,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自觉性更高了。这是一次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战略部署的重要会议,对于开创我国农村和农村工作新局面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