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干部终身制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重大意义
摘要:198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于继续担任工作的干部,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或者离职休养,或者退休。” 同年通过的《宪法》规定,各种国家最高职务的每届任期为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这个规定成为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的法律依据。
198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于继续担任工作的干部,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或者离职休养,或者退休。” 同年通过的《宪法》规定,各种国家最高职务的每届任期为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这个规定成为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的法律依据。
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是指干部终身担任领导职务,不受年龄、健康、任期等条件的限制。干部职务终身制,使党员、群众不能对干部进行有效的推荐、选举、监督和罢免。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是封建主义残余在干部制度上的一种反映,对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内政治生活民主化危害极大。只有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才能从制度上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为实现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提供重要保证;才能使年富力强的同志及时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中,保证干部队伍正常的新陈代谢,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才能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鼓励他们当好人民的公仆。这不仅对于加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大意义,而且对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中共十二大以前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实际上存在着领导职务终身制的问题。这也是国际社会主义运动中许多共产党没有解决好的一个重大制度问题。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废除这种存在严重弊端的制度进行了不断的努力。1980年4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关于丧失工作能力老同志不当十二大代表和中央候选人的决定》,决定指出,为了使出席中共十二大的代表和大会选举的中央委员会,有相当比例的年富力强的同志,使党的领导机构能够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繁重任务的需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长期连续性,中央决定,凡年事已高,丧失工作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同志,不能当中央的十二大代表和中央委员会候选人。这是废除实际上存在的干部职务终身制和逐步更新领导班子的一项重要步骤。1982年2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建立了老干部离退休制度,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还从企业中开始试行领导干部任期制,并逐步推广到党政机关职能部门中。此外,还建立了辞职、免职、奖惩等制度。这些都为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提供了有益的经验。考虑到当时的实际情况,中共十二大建立了中央顾问委员会,作为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的过渡性机构。
倡导实行政治体制改革,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实现干部退休制度,是邓小平一个重要的贡献。早在1980年,他就提出要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要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邓小平指出:“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的形成,同封建主义的影响有一定关系,同我们党一直没有妥善的退休解职办法也有关系。革命战争时期大家年纪都还轻,50年代正值年富力强,不存在退休问题,但是后来没有及时解决,是一个失策。”“这不是一个人的问题,是整个制度的问题,更多地是关系到我们的方针、四个现代化能否实现的问题。”80年代,他一直要求尽早的退出中央委员会,并最终在1989年十三届五中全会实现了退休。应该说,他为我们国家实行干部退休制度和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成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