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世瞩目的中国价格改革30年
摘要:文 广东省价格协会、厦门市价格协会联合课题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一声春雷,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了神州大地!揭开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其中价格改革处于关键的地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伟大旗帜下,30年的价格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令人鼓舞。如今,我们站在新的...
文/广东省价格协会、厦门市价格协会联合课题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一声春雷,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了神州大地!揭开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其中价格改革处于关键的地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伟大旗帜下,30年的价格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令人鼓舞。如今,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展望未来,更加解放思想,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价格体制和价格机制,落实科学发展观,将价格改革进行到底!
一、中国价格改革的历史背景
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改革开放伊始,头尾30年,基本实行的是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执行的是“计划第一,价格第二”的价格形成机制的价格制度。初期,虽然曾有过治服了国民党政府遗留下来的,连续12年的恶性通货膨胀的业绩记录,但其后由于在理论上否认价值规律,不承认商品经济的存在,从而限制了价值规律作用的发挥,使价格只服从于计划的需要,而沦为只是国民经济的核算工具。以至于发生“大跃进”和“人民公社”时期的计划跟着规划跑的浮夸风和“一平二调,共产风”、吃“大锅饭”的局面。这种生活、生产资料和服务价格实行国家统一定价管理,把价格体制建立在权力高度集中,中央政府管得过多、统得过死,各级地方政府价格权限过小,生产经营者没有定价、调价权的僵化计划价格体制上的弊端已经显现,特别在“文革”期间取消各级政府价格机构后,地方各级政府更几乎到了无人问津的地步,价格陷入了一价定终身的全面冻结状态。至此,价格体系严重扭曲,价格不反映价值和供求关系的矛盾突出,国民经济比例关系严重失调,使经济达到濒临崩溃的边缘。
一是工农价格剪刀差过大。据1975年有关资料的测算,当年我国农产品价格低于价值20-30%之间,而工业品价格则高于价值10-20%之间①农民负担的剪刀差,总额约200多亿元,相当于当年国家财政收入的28%。从实物交换关系看,当时农民要用13担谷子(每担收购价8.60元才能换到1只上海手表(生产成本10元,零售价120元)。这种严重不等价交换的价格关系,必然打击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进而阻碍了农业的发展,食品长期供不应求,靠凭证定量供应居民生活消费品的票证超过60种。
二是工农业生产和轻重工业的比例关系极不协调。1978年工农业总产值中,农业产值仅占27.8%,工业产值占72.2%;在工业产值中,轻工产值占43.1%,重工产值占56.9%。积累率过高,1978年达到36.5%,仅次于1959年和1960年大跃进期间的水平。而1966年到1976年的10年间,人民的生活几乎没有改善,农民的集体分配所得从1965年到1976年的11年间,年均增收不到1元,而全民所有制工人工资1976年平均605元,比1965年减少47元。②到1978年底,全国还有1/3的企业管理混乱,生产秩序不正常。
三是流通领域价格不合理。在计划经济的流通体制下,大量商品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生产资料实行“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流通作价办法,对经营者既无压力又无动力,阻碍了物资的流通。
四是外贸价格僵化。长期实行国内外价格完全脱钩,盈亏由财政负担制度。为获得宝贵的外汇,长期靠低价出口土特农副产品。
五是财政对价格补贴负担过重。因价格违反价值规律,造成了大量生产、流通企业亏损和大量商品购销价格倒挂,靠财政补贴维持生产、经营和凭证定量供应,结果隐型的通货膨胀压力越来越大,全国财政对价格补贴最高年份占财政收入的30%以上,使国家背着沉重的包袱,成为影响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突出问题。
总之,价格严重不合理已成为改革开放,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的难关。如果不以价格改革为突破口,理顺价格关系,改革开放就履步为艰。所以邓小平同志指出:“理顺物价,改革才能加快步伐……价格没有理顺,就谈不上经济改革的真正成功”,“购销价格倒挂,由国家补贴,这种违反价值规律的作法,一方面农民生产积极性调动不起来,另一方面国家背了一个很大包袱,每年用于物价补贴的开支几百亿元。……不解决这个问题,就不能放下包袱,轻装前进”③。
二、中国价格改革的30年风雨历程
中国的价格改革是史无前例的,无论改革的目标模式还是方法都是全新的,都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30年的风雨历程,其间有改革开放解放思想的交锋,有经济发展中的波折烦恼,更有国际国内政治风云的压力考验。但在实践的探索和创新理论的指导下,依据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对价格改革提出的不同任务要求,以及当时价格自身所处的状况,走上了一条以价格改革为突破口,实行调放结合、以调为主;到放调结合、以放为主;再到放、调、管结合、双轨过渡、渐进式“摸着石头过河”前进的价格改革路子。按其历史进程概括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年12月—1992年10月)是解放思想,打破僵化的计划价格体制阶段。这是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思想指导下,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按照党的十二大确定的“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原则,党的十三大提出的“建立少数重要商品和劳务价格实行国家定价,多数商品和劳务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的改革目标,运用价值规律的作用,调整不合理的价格和比价关系,改革不适应经济发展要的价格管理体制,探索适应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要求的价格形式。这既是本阶段价格改革的方向,也是本阶段价格改革的任务。
本阶段改革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起步,十二大全面展开。经历了从农村改革到城市改革,从经济特区的先行先试到对内搞活、对外开放,从改革是姓“社”还是姓“资”的思想观念的碰撞,到一九八九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的冲击和社会稳定的考验,以及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遏制通货膨胀的经济压力,历时14年。
在第一阶段价格改革的14年里,又有三个相互关联的改革时段相连结,构成了第一阶段价格改革的整体。
——初始启动期(1978年12月—1984年10月):即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时期。这是价格改革开始酝酿、准备和进行探索性改革的时期。价格改革的主要任务是,除组建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物价机构、思想理论研究机构和舆论的宣传阵地建设外,选择以农产品价格的改革为突破口,配合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针对农产品价格严重偏低的突出问题,重点是大幅度提高农产品的购销价格,在放活、放开集贸市场的基础上,按照“调放结合、以调为主”的原则,采取先农后工、先轻后重、先生活资料后生产资料、先生产后服务的顺序,对农产品放多调多,工业品调多放少,计划内先调后放,计划外是先放后调,实行价格双轨制,垄断性商品是只调不放,小宗商品只放不调。因此调价是这一时期价格改革方式的特色。调也就是规避了放权的风险。
——全面展开时期(1984年10月—1988年9月):即从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到十三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时期。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就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商品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并提出建立少数重要商品和劳务价格实行国家定价,多数商品和劳务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的价格改革目标。这是理论观念上的提升,也是实践指导上的突破。经济体制与价格改革都有了比较明确的定论,由此,经济体制改革由农村推向城市、由农业领域推向工业领域,价格改革随之全面展开。
这一时期的价格改革任务主要是:在充分考虑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承受力的前提下,价格改革以搞活体制、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充分重视经济杠杆作用的方向推进。
本期价格改革的放调结合,以放为主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农产品的大部分国家定价被取消,价格由市场调节,生产资料的价格“双轨制”,推动了国家计划分配品种的大幅减少和国家管理的商品价格品种和数量的不断减少,形成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价格形式并存的格局,并打破了计划价格占支配地位的局面。价格形成已经开始进行由计划机制到市场机制的转换,适应市场经济的价格体制框架已开始建立,但不健全、不成熟。
——治理整顿期(1988年9月—1992年10月):即从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四大召开之前时期。这一时期因价格改革和企业改革推动了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短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资料双轨制价格和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大部放开或调升,既刺激了生产的发展,同时也刺激了价格的攀升。从1984年到1988年,因经济过热、货币发行过多、基本建设投资过大、重复建设过多、国民收入的超分配,已使累积的社会总需求超过了社会的总供给的矛盾加剧,致使1988年秋季的抢购风潮越刮越大。为此,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决定:“把明后两年改革和建设的重点突出地放到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上来”,十三届五中全会又作出《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在某种意义上说,治理整顿是对整个第一阶段改革的总结与提升。
这一时期价格改革的主要任务就是:根据治理整顿、深化改革方针的要求,压缩社会总需求、抑制通货膨胀,把控制物价上涨作为中心任务,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在巩固价格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既要稳定物价,又要振兴经济”,要把加强和改善新旧体制转换时期的宏观调控结合起来,在“以控为主,总量紧缩”的思想指导下,采取财政的、信货的、法律的、行政的和政治思想的措施,在控中求改,相机调放,完善不足。
[page]第二阶段(1992年10月—2000年)是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格体制与机制阶段。这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思想指导下,按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行价格深化改革的阶段。
从1992年到2000年的8年间,是我国价格改革的一个重要历史时期。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之后,党的十四大对长期困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给出的最为科学的完整回答: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党的这一指导理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模式的确定,实际上也就是对建立适应这一经济体制要求的价格体制和机制的方向与要求的确定。
因此,本阶段价格改革的主要任务有三条:首先是遵照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确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要求,在第一阶段价格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十四大指出的“价格改革是市场发育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应当根据各方面的承受力,加快改革步伐,积极理顺价格,建立起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初步实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价格体制与机制的目标。
其次是在坚持价格总水平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放开竞争性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调顺少数由政府定价的具有垄断性、公益性、保护性和强制性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分步提高基础产品和基础设施价格;实行生产资料“双轨制”价格并轨,加速生产要素价格市场化进程,进一步扩大市场调节价范围,基本完成定价主体的转换,基本实现多数商品和劳务价格由市场供求形成的价格形成机制。
再者是要以《价格法》为核心,规范市场的价格行为,规范政府定价,改进政府定价方法和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水平,使政府更好地遵循客观经济规律要求,促进经济发展,要运用以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手段,巩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成果,继续建立与完善价格宏观调控体系,包括加强和改进计划管理、建立和完善少数重要商品的储备吞吐制度、重要农产品风险基金制度、异常时期的商品调价申请与备案制度、特殊紧急时期的价格冻结措施;落实粮食首长负责制和菜蓝子市长负责制;把调控供求和加强价格检查、社会监督结合起来,消除宏观经济调控中的各种障碍,应对经济过热和东南亚金融危机及国内政治风波,对国民经济造成通胀和内需不足的紧缩的双重夹击影响,实现宏观经济的“软着陆”。确保国民经济第二步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三阶段(2000年以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格体制与机制的完善阶段。本阶段价格改革,是在跨世纪的党的十五大,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提出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党的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和党的十七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进军号、冲锋号角声中进行的。与时俱进的科学发展观是这一新时期最突出的标志。世纪之初我国正式加入WTO,使我国已处于世界需要中国和中国离不开世界的位置,是新世纪最重要的重大事件。
本阶段价格改革的任务主要是: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格体制与机制,针对加入WTO所争取的有限过渡期,推动我国对外经贸的发展,要研究国际经济新秩序并适应其要求,加快与国际经贸规则和国际价格的接轨。国内要继续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价格宏观调控管理新形式;要根据经济发展和市场发育的客观要求,适时调整价格形式的体系结构调整和价格形成机制的完善。价格改革将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进一步的理顺价格要由狭义价格转向广义价格;价格管理要由下游产品转向上游产品的资源、能源等生产要素价格;价格调整要由一般民生价格转向垄断性、公益性、保护性、强制性,且涉及社会保障、社会公平与正义和民生安定,社会稳定的民生价格,其价格形成机制既要遵循价值规律等客观经济规律的规范,又要服从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本质要求。二是价格运行要保持总量和结构供求的平衡,确保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要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价格上的互补。三是价格法制要以价格法为核心,进行法律体系上的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价格体制与机制在法律上的规范完善,价格执行与价格监管有法可依,政府管理职能法定,做到定规则,当裁判,依法管价和治价。
[page]三、中国价格改革的举世瞩目成就
中国的价格改革在经历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后,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讨论、十四大召开之前的邓小平同志关于“计划与市场是姓‘社’还是姓‘资’”的南巡讲话和党的十七大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之后,所带来的三次与时俱进的思想解放,经过三十年的风雨历程博击,终于走出了一条从计划价格体制向市场价格体制转换,从政府定价机制向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机制转换,从初步建立的市场经济的价格体制与机制向完善的价格体制与机制转变的价格改革之路。创新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价格理论体系,并在这一理论体系的具体指导下,价格改革实践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第一,取得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价格理论体系的创新成果。
它包括以下内容:
1、理论核心、价格形成、价格体系、体制与机制。
——社会主义制度加市场机制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价格理论体系的基础,核心是价值决定价格,无论是计划价格还是市场价格,都必须尊重并承认价值规律等客观经济规律。价值在生产领域里创造,在流通领域中实现,以价值为基础,以市场供求导向为主的价格形成机制,改变了单一计划价格而不要其他价格形式的局面,从而摆脱了“计划第一、价格第二”的桎梏。
——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市场,市场的核心是价格,市场的作用在于提供价值规律等客观经济规律活动的平台,通过价格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价格要符合价值的要求,但供求只是价格形成的主因,价格形成还会受生产关系的影响,进而受到政策因素、社会因素需求的制约。
——以国家宏观调控下的由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市场价格机制,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及市场调节价为主的市场价格体系,构成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格理论体系的基本价格制度。价格的变动、价格形式的改变,在本质上只是价值财富的转移,而不是价值的增值。市场形成价格的供求关系影响,只表明社会对生产者创造的价值承认多少,并不否定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这一基本原理。价值规律的全部内容包括了供求规律等在内的客观经济规律。价格会在供求的作用下,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价值决定和供求影响等因素都不能忽视,是价格内在统一性的表现。
——价格是生产关系的体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有制为主的基础上,计划价格(即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格的共存,实际上是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结合,是政府管理与市场调节的结合。一方面是价格的形成要符合价值规律等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另一方面又要考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本质的要求。三种价格形式的共存,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机制和计划价格形成机制的协调与平衡,既体现社会主义经济性质,又符合开放改革的要求,是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所必须的。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与复杂性,从价格形成和管理上讲,三种价格形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上,价格形式都会随着客观环境的变化而调整,不是并轨,而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这三种价格形式具有内在的有机联系,其都必须遵循商品经济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的规范和服从服务于基本经济制度的政策要求,这是共同具有的规律性,三种价格形式在品种范围上具有可变性,也是生产力发展、经济形势的变化和政策调控方向改变的需要。
——三种价格的形成机制和管理形式的属性规定都必须是规范的、不是随心所欲的。政府定价只能是对国计民生具有重大影响的具有垄断性、供求弹性小、缺少竞争的、对社会的公平、公正会造成重大伤害的商品价格与服务。必须强调价格制定的科学性和规范的强制性,政府指导价要有控制要求,放活的范围,要强调它的控制性、灵活性和约束性,把政策许可和使用的经济杠杆手段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必要时也要运用行政手段强化约束力;市场调节价,是价格管理体系中主体,主要依靠市场供求的调节,必须强调自主性。但也要受到国家宏观经济与法律规章的调控。对这三种价格形式进行调整与完善,都应是建立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的综合应用上。
2、价格的运行与监管。
——价格是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的综合反映。社会主义价格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化运行机制和强化宏观,弱化微观;强化法律,弱化行政;强化间接,弱化直接;强化调节,弱化限制;强化服务,弱化干预,做到活而有序,活而有数,管而有法,管而有度。
政府放开、企业管好,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企业适应市场,价格理顺贯穿体现全过程。
第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价格理论体系的实践创新成就。
1、理顺价格成绩裴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价格体制与机制已基本确立。
中国价格改革的目标是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的,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理顺价格对促进生产、改善供应、引导产业、产品结构和消费结构调整、培育市场机制、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企业改革,保证国民经济活而不乱,实现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重要条件,价格体系、结构和比价关系合理化,也是转换价格形成机制和运行机制所必需,
统计资料表明:
在价格体制上,三种价格形式的比例,到2003年在全国社会商品零售价、农产品收购价、生产资料销售价总额中,除了少数约占5%的垄断性、公益性、保护性、强制性的价格仍行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外,其余95%以上已放开,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在价格体系、结构和比价关系上,1997年与1978年相比;一是粮食收购价累计上升了574.7%;二是工业品出厂价中:采掘工业品累计上升了712%;原材料工业累计上升了411%;加工工业品累计上升201%,说明原来历史遗留的工业品内部比价不合理,经过改革已有了明显改善;三是从工农产品比价变化看,同期农产品收购价总水平累计上升了425.4%,农村工业品零售价累计只上升194.8%,工农业产品综合比价指数缩小了33.9%,④说明原来不合理的工农价格剪刀差已有了明显的改善。
2、选准突破口,牵住牛鼻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基本建立。
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市场,市场的核心是价格,价格的市场化就是市场的“牛鼻子”。价格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成败关键,故经济体制改革选择价格改革为突破口,有其理论逻辑上的必然性。
以价格改革为突破口,在市场取向的价格改革推动下,搞活流通体制,形成市场机制,实现“冲破价格见市场”的市场化改革目标,为企业这个市场主体,提供了市场舞台,同时随着市场机制核心的形成,为政府冲破传统计划管理体制,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可能。
在实践中,随着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极大地推动着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一在改革起步时,价格改革就选择农产品价格为突破口,大幅度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实现了粮价等主副食品价格的全部放开,告别了几十年的票证经济。农村综合改革逐步深化,农业税、牧业税、特产税等税及其附加费全部取消,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强。促进了农业的大发展,并将经济体制改革由农村推向城市,推向工业,全面展开;二随着企业改革工业品价格的放开和调整的深入发展,理顺了比价差价关系,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推动了新产品开发和科技进步;三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企业和金融、财税、投资、科技等领域改革取得进展,企业定价权的不断扩大,企业已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促进了企业生产经营机制的转换,价格市场化也使非公有制经济也获得了飞速的发展,市场体系也不断健全,推动着整个经济体制市场取向的改革进程和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起到了关键的推动作用;四随着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成功,大大激活了整个流通体制的市场化进程,促进了生产的飞速发展,在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供了丰富多彩、繁荣昌盛的商品,服务市场的同时,进出口总额大幅增加。实施“走出去”战略迈出坚实步伐,开放型经济在我国加入了WTO后,推动了经济全球化下的两个市场和两种价格的全面对接阶段。由此,一个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由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市场价格体制已初步建立。这一新的价格体制所包含的以国家宏观调控与价格监管,和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经营者自主定价,两方面相辅相成,互相联系的价格机制,已成为市场经济的核心机制,已经否定了旧的计划价格体制;从而宣告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建成。
3、价格法制建设迈上了依法治价的新里程。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一切法律都是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反过来又为经济基础服务。我国的价格改革实践表明:历次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的混乱与无序、通货膨胀与紧缩都与价格有关。过去计划价格的制定、执行、监管的主体与客体都是政府,对责、权、利的行为规范可以说缺少严格的界定,故一旦有事就很难进行责任追究,处置上不是束手束脚,就是违法举措的人治状态,显然与法制经济是格格不入的。“市场”和“价格”这个市场经济的二个核心,都要求对经济活动主客体的价格行为进行法律规范。《价格法》的制定可以说是第一次以明确的法律形式,对我国的价格制度、价格机制、价格形式、价格机构、价格领导体制、价格的宏观调控与监督检查等,都作原则规定,对政府、经营者、消费者的价格行为、权益保护及法律责任等也作了法律规范。完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的要求;突出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广泛保护性;体现了政府在价格宏观调控上的主动性,强调了依法治价法律的强制性与权威性。《价格法》的颁布实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走上成熟的重要标志。由于《价格法》是一部涉及经济全局的一项重要法律,是价格领域中各种法律、法规规章的“母法”。依据《价格法》的条款,对原有与母法相抵触的法律规章,将依法宣布撤消或自行失效;部分不符合的将予以修订与补充;对尚没有进行法律规范的,将组织立法制定。到目前为止,在价格改革实践中取得了治理通货膨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已经建立起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管理、调控市场价格的法律体系制度。一是运用金融、财政、投资、产业、商业和分配等宏观调控政策,实行“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办法,保持总量和结构的供求平衡,以及重要商品储备吞市场供求和价格调节基金等经济手段调控市场价格水平的成功经验;二是建立了以《价格法》为主体的一系列价格法律法规体系,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公平竞争,发挥价格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发挥了法律手段的保证作用;三在行政手段方面,已初步建立起“政府规范引导、协会合作协调、经营者诚信自律、社会共同监管”的行政监管体制。
这些由《价格法》为核心的价格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体系,有效而准确地指导处理市场形成价格与政府宏观调控的关系;规范价格行为与提高价格决策水平的关系;依法治价与完善价格法律体系的关系;严格执法与提高物价人员素质的关系;政府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职能与普法、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关系。
经济法治是走上政治法治的基础,价格法制建设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已经发生重大影响。这是价格改革取得的又一重大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成就。
4、改革开放结硕果,经济实力大提升,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小康社会初步建成。
价格改革的初步成功,大大促进了经济的腾飞,人民生活质量得到了不断提高,国家繁荣昌盛举世瞩目。从2007年与改革前的1978年相比:一、GDP按当年价格计算,已从3645.0亿元猛增到246600亿元,在世界排名已上升到第四位,从可比价格计算30年增长了13.87倍,年均增长9.4%;二、财政收入从1132.26亿元,增加到51300亿元,增长了44.3倍,年均增长22.5%;三、进出口总额从206.4亿美元猛增到21700亿美元,增长了104.1倍,年均增长26.1%;外汇储备从零头增加到15200亿美元;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43.4元增加到13786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了6.7倍,年均增长6.8%,恩格尔系数从67.7%下降到41%;价格改革30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了492.67%,年均上涨5.4%。形成了30年经济(GDP)年均增长9.4%、居民年均人收入增长6.8%、居民消费价格年均上涨5.4即1:0.72:0.57,形成了一个经济“高增长,低通胀”的格局。中国已从一个比较贫穷的发展中国家,发展成为初步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这是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罕见而具有世界意义的成就⑤!
[page]四、中国价格改革成功的基本经验。
以市场化为导向的中国价格改革成就巨大,举世瞩目,被公认是世界最成功的经济转型,体制转轨的改革之一。以下几条基本经验可以使我们更加坚定地认清价格改革的历史地位和继续前进的方向。
(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积极解放思想,推动理论创新是价格改革成功的根本保证。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指导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指路明灯。
中国价格改革开放的30年,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价格改革与时俱进的30年。从全局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确立了一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思想政治路线(一个中心、二个基本点);设定了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非公有制共存同发展);指明了一条改革开放、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制定了一条国民经济“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建设一个以人为本可持续科学发展的和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对价格改革的指导来说,就是明确了价格改革的目的就是发展生产力;确立了价格改革目标模式的市场化方向,建立起以市场形成价格的价格机制;选择价格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突破口的战略布署。同时还为价格改革设计了从计划价格体系与机制向市场价格体系与机制转变及从农村到城市,从农产品到工业品,从生活消费资料到生产资料,从国内到国际的价格改革路径和价格改革调、放、管的方法、步骤。走出了一条“调放结合,以调为主,发展到“放调结合,以放为主”,再发展到“放、调、管结合,价格双轨制过渡”的路子。符合中国国情实际,又满足了不同时期阶段价格改革的预期目标,避免像前苏联、东欧国家的“休克疗法”给社会造成的强烈震动,又能有效控制通货膨胀,促进价格体制和机制平稳过渡与转换。加快了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灵活价格体制和价格机制”的建立,发挥了价格公平竞争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了经济体制改革又好又快发展。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价格改革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的精神动力源泉。
理论是行动的指南。中国价格改革的30年,也是不断解放思想的30年。概括地说,在价格改革历史进程中的三个阶段里,共发生了三次推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的价格变革活动。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是一次思想政治路线上的拨乱反正。促成了价格改革的第一次思想解放。承认价值决定价格的价值规律的作用并承认商品经济的存在。放开了集市贸易,对主要农产品实行大幅度的价格调节升,打破了“计划第一,价格第二”的指令性价格形成机制。对计划价格采取大面积“调放结合,以调为主”的调整,放开了小商品价格;大胆地对计划外或者计划生产、流通的商品与服务价格,以及生产资料产品实行“价格双轨制”。
邓小平同志关于计划与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而不是姓“社”还是姓“资”的讲话,导致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从“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定位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是价格改革第二次思想观念的解放。价格改革即时从“放调结合,以放为主”向“放、调、管结合”的方向转变,完全冲破了粮价不能放开的禁区,又成功实现了对“双轨制”价格的市场化并轨,在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中,抑制了通货膨胀的发展,保证了国民经济的“软着陆”。《价格法》的制定,不仅是以立法的方式,把价格改革的成果肯定下来,而且是管理理念,从“人治”向“法治”的根本转变。这些不仅是从理论上而且从实践上深刻地回答了长期困扰和束缚人们思想的许多重大认识问题,破除了诸如放了市场必乱,价格必大涨,就管不了的疑虑,促进了价格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实践无止境,创新无止境。到上个世纪末,中国的改革开放,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都发生了意义深远的重大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机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格体制与机制,均已双双初步建立。价格改革使人再次产生了船到码头、车到站的错觉。进入新世纪,我国加入WTO,价格改革在新的发展阶段面临要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供健全与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与机制的艰巨任务。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提出,就成为了价格改革第三次思想解放的动力之源。这次的思想解放就是要认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社会主要矛盾这二条都没有变,既要破除夜郎自大,又要谨防脱离实际、急于求成,而保持清醒头脑。要看到价格改革并未完全到位,需要解决价格体制与机制完善的问题:一是要正确认识、处理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市场价格调控与监管问题;正确处理国内、国际二个市场的价格接轨关系,重点是能源、资源价格知识产权、反倾销及汇率等。二是正确认识处理资源、能源、民生价格,既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又要政府调控、着力节约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调整和民生价格的保护问题,而这些又都与国有企业垄断资源、垄断经营、垄断价格等问题有关,同时又与国际市场价格有联动性、对经济的发展、民生的稳定、社会的和谐都具有很大的冲击力、影响力和控制力。这三个正确认识与处理关系的核心,就是充分调动价格的利益分配机制,创新全面建设和谐的小康社会。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指导价格改革实践进行价格理论创新转化,推动价格体制与机制自我完善的保证。
实践是理论创新的源泉。中国价格改革30年,也是价格理论不断创新发展的30年。所谓价格改革,就是对存在缺陷的价格管理体制和不合理的价格体系进行变革的活动。因此价格改革在本质上是对价格自身体制与机制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自我完善的变革不是盲目的,而是有目的的。中国价格改革的目标是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的、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这种机制是市场价格机制的核心,也是市场经济的灵魂。也正是这个核心和灵魂,把价格改革置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和改革成败的关键位置。
自我完善的变革,也不是无序的孤军奋战,而是要在统一的市场体系内以价格改革为龙头,通过理顺价格关系,建立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在改革的总体部署下,与涉及国民经济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全过程的企业改革、流通、财税、金融、计划、投资、劳动工资等改革共同协调配套,相辅相成、协同前进。
自我完善的变革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进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以理论创新和实践的转化为不断提高过程而逐步展开。
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价格改革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的转化提高过程,可以概括为:
在理论上,从纯粹的计划经济到承认计划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承认价值规律的客观存在,改变了“计划第一,价格第二”的观念,打破了单一计划价格管理体制的单一计划价格形式;从“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定位,彻底摒弃了计划价格姓“社”,市场调节价格姓“资”的观念,为建立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为主的价格体系,形成以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并在公有制的基础上,以稳定价格总水平为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的实现,提供了理论指导。
在实践上,改变了单一的计划价格、单纯的行政管理手段的观点,明确了计划与市场都是手段,政府只管少、管住、管好,少数的管制价格商品,大多数商品价格放开,由市场调节,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按经济规律办事,既要重视和利用价值规律,也要重视与利用市场供求规律以及社会的、经济的、行政的因素对价格形成的影响作用,树立与增强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价格运行机制和价格约束机制的观念,正确处理计划价格与市场调节价格的关系、稳定物价与调控物价的关系、行政管理与搞活经济的关系、推进改革、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基本实现了价格制定应当既符合价值规律,又遵循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合法。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价格改革为突破口,是牵住了市场经济的“牛鼻子”,抓住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
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市场,市场的核心是价格。价格的市场化取向是这二个核心的共同“牛鼻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选择以价格改革为突破口,有其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的客观必然性。
首先,从理论上说,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其基本任务是建立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的,新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此,经济体制改革需在全国建立健全统一的市场体系。它与中国价格改革的目标要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的、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是相一致的。它需要对高度集中的价格管理体制和不合理的价格体系进行改革。这种改革的实质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二者的目标与任务都是服从并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因此,需要通过价格改革,把经济体制改革要建立统一的市场体系活动和价格体系的改革活动相联系。价格改革作为“二个核心”的核心地位,《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价格体系的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邓小平同志也指出:“真正建立秩序,不理顺价格不行,价格没有理顺,就说不上经济改革的真正成功”。⑥可以说,这是对价格改革的紧迫性和价格改革对经济体制改革全局的关键意义的地位,所作的最好注释。
其次,从实际状况看: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面对的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计划经济,不仅价格管理体制高度集中,且工农产品因计划价格形成机制对价值规律等客观经济规律作用的忽视,“剪刀差”长期存在,且不断扩大,在工业产品内部也同样长期存在结构与比价上的严重不合理而造成价格倒挂,企业又无定价权,流通又是计划分配,国营批发、调拨、以收抵支,统得过死,农民、企业、生产积极性不高,经营者扩大流通的积极性也低,这是计划价格形成机制弊端的必然反映。改革开放后,初期工农产品的内部及相互之间的比价关系的矛盾,因价调整而得到了一定缓解,但因企业的改革相对较慢,市场发育也较差,使价格调整效果打了折扣,其根本原因就是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和运行机制的转换还不能很好理顺,还不能符合经济体制转型,价格市场化转轨的要求。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也迫切需要价格改革继续发挥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排头兵”作用,推动企业流通、财政、税收、金融、计划、投资、劳动工资等方面的体制改革,才能促成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建立,也才能向国内、国际二个市场价格接轨的方向发展。
价格改革关系全局,“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和城乡产品经济大发展的基本部分,是生产结构、消费结构合理化和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条件”。⑦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证明,价格是最有效的调节手段,合理的价格是保证国民经济活而不乱的重要条件。各项经济体制的改革,只有在价格形成机制和运行机制转换中才有可能很好展开。同时中国的价格改革实践也证明,价格体制处于整个经济体制的关键环节,“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间的核心问题或联结的纽带就是价格”,价格的一头与企业、市场主体相通,另一头与流通、计划、财政、税收、金融、劳动、工资等政府管理体制相联,而起互相制约、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改革关系,所以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采取“突破中间带两头”的模式进行。即以价格改革为突破口,搞好流通、形成市场机制的同时,也为企业的市场主体改革和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历史的表演舞台。共同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价格改革为突破口,是牵住了市场经济的“牛鼻子”,抓住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
[page](三)“摸着石头过河”从实际出发,渐进式前进,走自己的路,是保证价格改革成功,顺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摸着石头过河”是因改革没有先例可循,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加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一大创举。是在中国的土地上由中国人自己来实现的,国外,柏林墙倒塌,东欧剧变的教训要吸取,俄罗斯的“休克疗法”更不能照搬,国内,过去的“大跃进”、“人民公社”和“文化大革命”和改革开放之前的“洋跃进”都记忆犹深。“摸着石头过河”,走自己的路,渐进式前进,不单纯是一种方法论,而本质是代表一种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对中国实情的了解认识和对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途径探索,是价格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内在联系的必然客观要求。
——“摸着石头过河”是探索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
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需要。价格改革是关系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我国的价格体系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和城乡商品经济大发展的基本部分,是生产结构、消费结构合理化和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条件。改革的实质是对生产经营落后状态的一次冲击与促进,也是一次利益上的大调整大转移。必然会强力冲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各种规章制度而遭到各种既得利益集团的反对与抵制。价格改革涉及国民经济生产、流通、分配、消费、计划、物资、财税等方方面面体制,可以说价格改革对国民经济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而影响国家的政治经济全局。不得不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之感。也就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步到位,采取像前苏联、东欧国家的“休克疗法”,而只能审时度势,走一步,看一步。中国的价格改革实践证明: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办法,探索走的是一个先农村后城市、先农产品后工业品、先轻工业品后重化工品、先商品后服务、先商品、服务后要素价格、先国内后国外的渐进式的总体改革布局和以“调放结合,以调为主”到“放调结合,以放为主”,再到“放、调、管结合、双轨过度”的一条价格改革方式之路,它完全符合价格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自身实际情况需要。
——渐进式改革是受价格体制和经济体制内在联系的相互依存性所决定。
价格关系是生产关系的体现。客观现实表明各种经济体制要有相应的价格体制相配套,才能有效调节和促进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并不是一开始就认识清楚的,而是随着改革的深入、认识的深化,创新理论的指导到位而定位的。中国价格改革30年的实践表明,价格体制要与经济体制相适应,从单纯计划经济到“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再到最终确定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改革的目标模式。这是个认识提升和相互调适的过程。既避免急风暴雨式的体制转变带来认识急转变的反对与抵触,也避免了过度集中的价格市场化措施出台引发强烈的价格“井喷”现象,而付出更大的社会不安定的代价。由价格改革自身体系内的矛盾疏解、相互关系的理顺,所形成的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灵活的价格体制和价格机制”,在社会主义市场内发挥了价格公平竞争,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
——走自己的路是对“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和渐进式改革成果的继承与发展。
走自己的路不是标新立异,而是对自己的信心和力量的考验,也是对价格改革成果的肯定、继承与发展。中国30年的价格改革实践已经找到了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途径与方法,并已初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机制相适应的价格体制与机制。但由于价格关系的理顺尚未完全到位,其体制与机制尚不健全与完善。价格改革的继续深化,需要思想的继续解放。我们已经有了应对短缺经济条件下的治理通货膨胀的经验,但应对现在总供给大于总需求条件下的结构性通货膨胀,经验尚显不足,在理顺价格矛盾关系上有很多新的情况需要去探索与总结。比如说,民生价格的保护,能源资源要素价格的价格形成机制与环境保护关系,国际通货膨胀的传导机制等,可以说“摸着石头过河”和渐进式的改革模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又将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并赋予其新的内涵。
(四)发展经济是头等大事,稳定压倒一切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要求。
我们所进行的价格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总目的都是为了解放与发展社会生产力。“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这句话既讲明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又讲出了人民的心声。凡是经济搞不好的,社会也就不可能安定,凡是不稳定的,经济也肯定搞不好。稳定压倒一切,在中国的改革开放中,已不再仅仅是价格改革要以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为出发点,而是成为了整个改革开放都应遵循的政治经济工作的总原则。“摸着石头过河”需要探索的胆略,也有不可盲目,需谨慎从事的要求;渐进式改革需要总体布局分步实施,但绝不是按步就班,不抓住机遇;走自己的路不是“夜郎自大”,而是要承前启后,不断创新发展。因为在一个社会里,总是存在各种阶层和利益集团的,如果让它们以任意无序的、激烈妄动的方式来表达诉求,那么社会将永无宁日,好的政策也无从落实。百姓希望过安宁的生活,复杂的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矛盾,也需要我们保持清醒的头脑。中国的改革开放从一开始就十分强调稳定,摆正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中国的价格改革30年的实践证明,没有政治的稳定,社会的稳定则失去前提,没有经济的稳定,政治稳定则失去了基础。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则是经济稳定的前提也是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基础。这里有一个根本的问题就是我们的体制改革,不是推倒重来的急风暴雨式的制度革命,而是对现有社会经济制度的自我完善。没有稳定,什么事都做不成,这已为“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所证实。稳定意味着遵从民意,聚集民心,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办大事。因此,我们说稳定是改革的总概念,总原则、总布暑。它由价格改革的探索实践产生,而成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要求,进而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总原则。这是我们进行“摸着石头过河”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属。我们要永远铭记的是:中国发展的成功和失败其实就是“一线之隔”,走错一步,结果可能就是灾难性的,其中的关键就是要保持稳定。
(五)加强领导,一个有战斗力的物价管理机构,有序推进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保护人民的利益,是价格改革成功的思想组织保证。
我国的价格改革涉及的范围之广、内容之多、重要性之大、关联性之多、持续的时间之长,都是空前的。没有党和政府在政治上和经济上一系列的正确的思想政治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导是不可能的;没有对我国的政治经济形势的及时的透彻的分析、总结执行过程中的正反二方面的经验,并进行与时俱进的理论创新来指导具体的改革实践,也是不可能的,没有把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首创精神调动起来,把政策交给群众,进行宣传、动员、组织起来,说明改革的原委、讲明政策制定的初衷,把政治环境的民主化、经济环境的决策科学化、社会环境的公平与正义的透明化相结合,做到政策清楚、界限明确、依法施治也是不可能的。
中国价格改革30年的实践表明:在价格改革的初期,就恢复了各级物价管理机构,组建了价格的思想理论研究机构及宣传与论阵地,起到了“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作用。价格的调放之前做了价格理论成本的测算,为具体的价格改革项目提供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科学数据,减少了盲目性;价格的改革放权,允许经济特区先行先试,为价格的市场化改革作了政策上准备和经验的积累;以农产品为突破口,大幅度提高了以粮食、生猪等主副农产品价格,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对解决温饱问题起重要作用;放开粮食、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的改革禁区突破,大大地加快了价格体系和价格市场化机制的形成;《价格法》的制定、颁布实施、标志价格法治时代的开始,并从理论的高度对我国的价格制度、价格体系、价格体制、政府、经营者的价格的行为、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以及价格的执法检查和社会中介、群众的社会监督等一系列问题,作了法律的权威规范,表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格体制与机制已达到初步成熟的程度;以WTO的准入,我们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已在国际上获得了认可,表明了我国的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已初步确立。
此外,我国30年的价格改革实践也已积累了1985年-1989年和1993年-1996年二次治理宏观经济过热的通货膨胀的经验,特别是从1996年-2006年连续10年价格和其它方面的综合改革,人民群众直接获益而使改革得到社会的广泛拥护和支持,取得了改革、发展、稳定三丰收。10年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4%,城乡居民年人均收入增长7%、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年均上涨1%,形成9.4%:7%:1%的最好发展格局,⑧表明了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解放与发展。
上述情况证明:一个有权威的党和政府的强力领导,一个有战斗精神物价队伍的存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得当,再加上对人民群众首创精神的尊重和利益的保护,是价格改革获得成功的组织保证。(执笔人:文武汉、薛竹)
参考文献:
①《中国物价五十年》成致平主编,中国市场出版社1998年8月第1版第359页;
②《中国统计年鉴》1981年版第263-264页;
③《中国统计年鉴》1981年版第266-287页;
④《中国价格改革20年的历史进程和基本经验》马凯著,《价格理论与实践》1999年第一期第15页;
⑤据《中国统计年鉴》2007年版第27页、56页、57页、309页、345页和《人民日报》2008年3月6日第2版的数报整理;
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78页;
⑦《价格改革三十年》成致平著,中国市场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628页;
⑧《中国统计年鉴》相应年度的相关数据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