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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在放开价格与维持稳定之间寻求平衡

2008-09-06 17:17 21世纪经济报道 

摘要:《21世纪》:1985年,中央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宣布取消粮食统购派购制度。如何评价这一制度的效果?如何看待中国引入市场机制的制度成本?

粮食价格逐步提升

《21世纪》:1985年,中央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宣布取消粮食统购派购制度。如何评价这一制度的效果?如何看待中国引入市场机制的制度成本?

王小鲁:1985年取消了粮食统购,改成合同定购,本意是要放开粮食市场,把过去的统购改成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农民按合同价格把粮食卖给国家;超过的部分则可以按照议购价卖给国家,也可以自由上上市。

按照原本的设想,合同定购是按自愿协商形成的,它不一定非要低于市场价格。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供给多的时候价格就会下跌,供给少的时候就会上涨。而定购价则是一个相对稳定的价格,农民如果希望在播种的时候,就能对未来有一个保障,他就可以跟国家签订合同,按照事先确定的价格卖给国家,还可以得到平价化肥;要是不愿意签合同,就可以留着进入市场,但是并不能保证市场价一定高于国家的定购价。

但是,1985年碰到了一个情况,当年粮食和1984年相比,大约减产了7%,近3000万吨;同时粮食进口减少,出口增加,一增一减差了1000万吨。而且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也上涨了,因此粮食供应趋紧,市场价格上涨。在这种情况下,农民不愿卖粮,合同定购就很难落实,所以被迫退回到了强制性的定购。议购价在一定程度上高于定购价。这实际上和1978年实行统购和超购两个价格的情况差不多。不过在国家定购和议购以外的粮食,则可以进入市场,这在一定程度上放开了市场,形成了粮食价格双轨制。这对于调节粮食供求关系当然是有好处的。

中国当时通过双轨制的价格改革,逐步实现市场化,总的来说,是比较成功的。虽然在部分年份发生了一定程度的通胀,年通胀率在1980年代最高达到过18%,但还是避免了俄罗斯1990年代那样的恶性通货膨胀。

在实行双轨制改革的过渡时期,保持了经济的高速增长。当然这其中也产生了很多问题,如不同的价格为寻租、腐败提供了机会,主要表现在,一些政府官员利用手里的权力,把钢材、有色金属等工业原材料平价批发给亲朋好友,后者再转手到市场上倒卖,价格可以翻好几番。当时的寻租行为和腐败与价格双轨制有很大的关系,但关键是没有解决政府自身监督和社会监督的问题,不能因此否定价格双轨制在转轨中的作用,总的来说,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过渡,这是一种成本比较低、损失比较少、对经济负面影响比较小的方式。

《21世纪》:粮食价格的双轨制提高了粮食的收购价格,但是国家供应市镇人口的口粮仍按统销价不变,这造成了粮食购销价格倒挂,如何看待这种状况?

王小鲁:在当时和之后,都存在过粮食的国家购销价格倒挂。1980年代粮食市场放开之后,国家需要通过财政补贴来维持城市粮食供应的较低价格,这种情况持续了若干年。

实际上,世界各国——包括大部分发达国家——对农业生产都是有补贴的,只是补贴的方式不太一样,有的是通过价格补贴,有的是对生产者直接补贴,如欧盟对一些基本农产品补贴的程度,比中国的幅度要大得多。不管采用哪一种方式,我们都可以看作是一项福利政策,是出于对农民和城市消费者双方利益的保护。

1980年代前期,中国的农村改革先于城市,农民收入增长比较快,城市居民收入变化则不太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粮食这些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大幅度上涨,就会给城市居民生活造成很大的压力。在这一背景下,粮价补贴还是有积极作用的,一方面提高了粮食的收购价格,保证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另一方面又可以保持城市粮食和其它农产品供应的低价格,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所以,在不超过国家财政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但是,长期的补贴也会成为财政的一项负担,所以,它只能是一项过渡性政策,而不应当成为一个固定的模式。

《21世纪》:1990年我国建立了粮食储备制度,它对我国的粮食价格市场化进程影响如何?

黄季焜:粮食储备的目的主要是应对各种自然灾害,以及对贫困人口进行援助。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化,我国粮食储备新增加了稳定市场的作用。但是我认为,粮食储备不应该在市场价格方面进行过多的干预。尽管粮食价格稳定很重要,但是市场需要有一定的波动。如果没有波动,农民不会对价格做出理性的反应。价格有波动,农民就会调节生产,而粮食储备会降低农民对市场价格的敏感度。

同时,国家的粮食储备也影响了粮食企业参与储备的积极性。在很多国家,粮食储备是由企业来储备的,也就是商业储备。由于价格波动,企业会投入大量资金来建立储备,在价格低的时候买进,在价格高的时候卖出。国家储备多了以后,会影响企业的积极性,即使市场价格波动,企业也不会投很多钱去建立储备,因为他们知道企业储备争不过国家储备。

《21世纪》:1994年和1996年两次粮食提价,其影响如何?

王小鲁:1980年代,农民从包产到户和农产品提价当中得到了好处,后来这些好处在逐渐减少,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发生了通货膨胀,但国家收购价格往往提得不及时、不到位。1994年,通货膨胀率达到了24%,是改革以来最高的一年。在这种情况下,粮食的实际价格是下降的,考虑到农业投入品如化肥、农药、柴油等价格也随着通胀在上升,农业生产成本在不断提高,农民种粮在某些年份不但没什么收入,甚至要发生亏损。所以,1994年提高粮食收购价格是必要的。

但是,1996年又一次大幅度提价,幅度明显超出了正常需要,这是政府对市场判断不够准确的一个表现。政府当时可能是认为粮价提高的幅度不够,无法对农民形成足够的激励。但从事后的数据来看,政府对市场的反应往往是滞后的,而提价对粮食生产的作用也往往是滞后的。这两个滞后就导致了对市场情况判断失真和调控失误。

1996年的提价是基于对1994、1995年粮食生产情况做出的判断,但当时实际上已经出现了粮食供求关系变化,市场价格已经走平或开始回落。当时还搞了粮食省长负责制,要求省长抓粮食,各省自保粮食供求平衡。加上1996年的大幅度提价,给农民发出了一个错误的信号,就是要继续扩大粮食生产。这使1996年到1999年粮食生产持续超过5亿吨,造成了这几年的粮食过剩和农民卖粮难。从1997年开始,粮食市场价格连续几年下跌,对农民生活造成了负面的影响。这说明政府主观定价、过度干预的效果是很差的。

放开粮食价格与保护农民利益之间的对立与统一

《21世纪》:1998年中央再次重申了1997年定下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这一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如何评价其效果?

王小鲁:1998年实行的粮食流通三项政策,是在上面所说的背景下出台的。政府一再出台政策鼓励农民种粮,市场价格一落再落,农民手里大量的粮食卖不掉,生活水平受到很大影响,所以,政府决定给农民吃一个定心丸,用高于市场的价格从农民手中敞开收购粮食。但是这也面临着一个矛盾:市场上有的是低价粮,国家高价收购的粮食卖给谁?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决定禁止私商插手收粮,所有的粮食都由国家的粮站来收购,收了以后再顺价销售。所谓的顺价销售是指销售价格不得低于收购价格,实际的意思就是国家把粮食收购垄断起来,再按照一个不低于收购价的价格把粮食卖出去,以此避免粮食企业的大规模亏损。

事后来看,这些政策是失败的。

经过这么多年改革,粮食市场已经开放了,尽管三令五申禁止私商收粮,但还是存在大量的市场调节行为,实际上市场是不可能完全取消的。因为国家保护价高于市场价,一些人就用市场价从农民手里收粮,再用保护价卖给粮站,赚走中间的差价。

顺价销售做不到。粮食已经过剩了,想人为保持一个高粮价是不现实的。国家对粮食企业的政策是按照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有多少粮食就收多少,然后用不低于收购价格的水平卖出去,中间由于收粮成本发生的亏损由国家补贴。按照当时的设想,粮食企业的亏损是有限的,但实际上并非如此。粮食高价卖不出去,又不让降价卖,最后成了库存积压的陈化粮,人不能吃了,只能做工业原料,结果亏损更大。

让粮食企业敞开收购也做不到,它们没有那么多粮库,而且粮食企业收得越多,亏损越大,尽管国家说给补贴,但这个补贴不是当时就能兑现的。而且当时也没说卖不出去造成的亏损也都由国家补贴。所以粮食企业实际上对这一政策都有不同程度的消极抵制,比如推说农民的粮食水分太高,或杂质太多,或是晚开门,早关门,给农民出售粮食制造种种不便。粮站不愿收粮,政策又不准私商收粮,结果导致农民卖粮难。

这种政策导致粮食企业高达几千亿的大规模亏损,加重了财政负担。其中有的是真亏,有的是假亏,有一部分在中间环节漏失了。

所以,当时政策的本意是要保护农民的利益,但是事后来看,并没有起到预想的作用,而且造成了重大损失。

总结起来,有几个教训。要保护农民的利益,国家可以通过实行最低保护价和吞吐粮食储备来调节市场,而不能靠行政命令干预和代替市常

通过国家政策调节来消除短期内的粮食市场供求波动,是必要的,因为粮食的需求弹性很小,基本上是刚性的,只要有丰年歉年,供给发生变化,价格波动就会非常大,这就是经济学里所谓的“蛛网效应”。过大的波动对于农民和城市消费者来说都是不利的,而且,粮食短缺就会损害消费者。因此在粮食价格短期大幅度下跌或上升的情况下,国家通过增加或减少粮食储备来平抑价格,保持粮食价格相对稳定,是必要的。

但是,国家对供求的反应有可能会滞后或者失误,所以必须首先建立一套对粮食供求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和科学预测预报的体系,才能做出准确及时的判断和决策。

《21世纪》: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出台,宣布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转换粮食价格形成机制”,正式宣告了粮价双轨制的结束,是否可以认为中国粮食流通体制的市场化进程已经完成?

王小鲁:2004年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可以说粮食流通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基本完成了。现在的粮食市场基本上是放开的,但国家有一个最低收购价格,当市场粮价低于这个价格时,国家启动最低收购价格预案,按照最低收购价格来收粮,然后在市场上拍卖,如果拍卖价格低于收购价格,国家还是要承担亏损,这应该说保护了农民和消费者的利益。

不过现在也出现了一个新问题,就是在出现通货膨胀的情况下,为了抑制通胀,政府采取了持续抛售粮食储备和限制出口等政策,人为地压低了国内粮食价格。同时又试图通过化肥限价等措施来保护农民利益。这样就形成了对市场价格一连串的干预。抑制粮食价格上涨对保护城市低收入居民有好处,但反过来就会影响到农民的利益。特别是在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大幅度上涨、农业成本上升的情况下,压制粮食价格会导致农民收入下降,降低种粮的积极性,可能会影响到未来的粮食供给。

实际上,化肥限价这类行政性措施的有效性是非常值得怀疑的,而副作用不容低估。世界原油价格居高不下,化肥生产企业的成本上升了,但产品不许提价,又不可能赔本生产,那么限价的结果不是导致化肥价格明降暗升,就是导致企业减少生产、减少进口,或者干脆不生产、不进口,造成市场供应短缺。

在这方面,应当认真吸取以前过度干预市场造成农业生产大起大落的教训,减少对市场的行政性干预。

粮食改革面临新形势

《21世纪》:我国的粮食补贴方式曾发生了一系列转变,从1990年代的补贴粮食企业到现在的补贴农户,您如何看待这其中的变化?我国粮食补贴水平与其他国家比较,程度如何?补贴政策能否作为保护粮食生产的长期政策?

黄季焜:直补的好处,是体现了国家对粮食生产地区农民的重视,粮食直补相当于收入转移。但是,粮食直补对农民的粮食生产不会起太大的作用。虽然对农民收入提高会起一些作用,但是作用不大,因为补贴金额不多。现在的情况是,只要是在粮食生产地区,不管农民种不种粮食,都是按耕地面积来补贴,有多少耕地就补贴多少。拿到补贴以后,农民不一定要种地。

粮食补贴从粮食部门转到农民身上,这跟中国的财政分配制度有关。与其补贴在流通环节,不如直接补在农民身上、补在生产环节。但是这并不是补贴农业的最佳方案。

在发达国家,农业有很多补贴,而发展中国家大部分农业是没补贴的,有的还是负补贴的,发展中国家不少农产品价格低于国际市场的价格,有的国家还对出口的粮食征收出口税。发展中国家中,补贴最高的是中国,中国现在对农业的各项补贴加起来是1000多亿,这1000多亿除以十几亿亩的耕地,每亩的补贴已经不比美国的低多少。

从2001年中国加入WTO以后,承诺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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