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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开放30年:举世瞩目的成就

2008-09-05 16:13 发展和改革蓝皮书

摘要:一、对外贸易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进出口规模迅速扩大。2007年,我国进出口总额达到21738亿美元,是1978年的105倍,年均增长17.4%。进出口总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由1978年的0.78%上升到2007年的近8%。我国进出口的世界排名由1978年的第32位上升至2007年的第3位,其中,出口由第34位升...

一、对外贸易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进出口规模迅速扩大。2007年,我国进出口总额达到21738亿美元,是1978年的105倍,年均增长17.4%。进出口总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由1978年的0.78%上升到2007年的近8%。我国进出口的世界排名由1978年的第32位上升至2007年的第3位,其中,出口由第34位升至第2位。我国对世界贸易的贡献不断提升,对世界贸易增长的贡献率从不到1%扩大到11%,并成为日本的第一、美国和欧盟的第二、东盟的第四大贸易伙伴。我国已连续多年成为世界上纺织品、服装、鞋、钟表、自行车、玩具、缝纫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第一大出口国;近年来,机电产品中的手机、彩电、DVD、录音机、电扇、电冰箱、摩托车、显示器、空调机、集装箱、磁头等出口也升至世界首位。

进出口商品结构不断优化。20世纪80年代,我国出口商品结构实现了从初级产品为主向工业制成品为主的转变,工业制成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从1950年的20%左右上升到1990年的74.4%。随着“以质取胜”和“科技兴贸”战略的实施,出口商品结构又实现了从粗加工、低附加值产品为主向深加工、高附加值产品为主的转变。自1995年起,机电产品成为我国第一大类出口商品。2007年,机电产品出口7011.7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比重由1985年的6.1%提高到57.6%;高新技术产品出口3478.3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28.6%。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的出口也明显增加。

经营主体和贸易方式实现多元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企业(包括外贸企业、外经企业、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商业物资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等),已从1978年的12家增加到2003年的11万家;外商投资企业从无到有,目前开业运行的有20多万家。200471日开始,进出口经营权放开,从审批制过渡到了登记制。除了一般贸易外,来图加工、来样加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OEM合作以及边境贸易均有较快发展。加工贸易占出口总额的比重已经超过50%。同时,越来越多的中国商品进入跨国连锁经营网络,2006年,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三大跨国流通企业共采购我国商品超过180亿美元,2007年上半年,这一数值就已经超过了100亿美元。电子商务得到广泛应用,目前国内超过40%的外贸企业开展电子商务。

对外贸易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一是促进了经济增长。出口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由1978年的4.6%上升到2007年的37.5%,据测算,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大约在15%~20%之间,拉动经济增长平均在1.5~2个百分点左右。二是增加了国家税收。2007年,进出口税收占全国税收总额的16.6%,涉外企业税收占全国税收收入的21%。三是扩大了社会就业。据测算,我国平均每1亿美元出口可创造1.5万个就业岗位,2007年出口12180亿美元,可解决1.82亿人的就业,其中加工贸易吸纳的劳动力在3500万人以上。四是增加了外汇储备。从1990年开始,我国扭转了进出口贸易长期处于逆差的状况。2007年末国家外汇储备达1.52万亿美元,居世界第1位,对防范金融风险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二、引进外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吸收外资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0710月底,全国共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62.5万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7400亿美元。我国吸收外资已连续15年居发展中国家首位。目前,来华投资的国家和地区超过190个,外资存量为2926亿美元。

吸收外资结构不断优化。外商投资的重点,已从纺织、轻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到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尤其是近几年外商投资电子通讯业、汽车制造业和化学工业的项目大幅增长。截至200710月,制造业领域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3.9万家,占总量的70%。我国开放服务贸易领域后,商业、外贸、电信、金融、保险等服务业也成为外商新一轮投资的热点。2003年,服务行业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超过1万家,占同期全国新设立外资企业的1/4,比重比2001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大型跨国公司来华投资活跃,世界500强中已有480多家来华投资,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约1000家,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已超过40家。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提出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后,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吸收外资速度明显加快。20071~10月,我国服务业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3万家,实际利用外资金额229亿美元,同比增长57.3%

外商投资促进了国民经济发展。目前,现存注册运营外商投资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3%,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占全国出口总额的约59%,外商投资企业工业增加值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近30%,外商投资企业缴纳税收超过9900亿元,占同期全国税收总额的比重为21%,税收增加额占同期全国税收增加额的23%,直接吸纳就业人员4000万。

外商投资对国内产业升级的带动作用日益凸显。我国家电产业开展合资、合作与引进消化先进技术,使彩电、洗衣机、电冰箱、DVD等已跃居世界生产大国行列;上汽与通用重组,一汽与丰田合资,东风与日产全面合作等,加快了我国汽车工业结构调整,大大提高了我国汽车产业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商业零售领域通过引进跨国连锁集团,发展仓储式商场、大型综合超市、专业店、便利店等新型业态,拉动了消费,扩大了出口,带动了国内流通领域的现代化,促进了我国商场设施、购物环境、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大幅提高。

三、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了开放型经济的发展

“走出去”的规模逐步扩大。截至2007年底,我国在境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存量达到950亿美元,2007年当年对外投资流量达到187.2亿美元,对外投资规模居世界第13位,居发展中国家首位,目前,我国境外中资企业(非金融类)的资产总额约3000亿美元,雇用员工为63万人(其中外籍26.8万人),每年境外纳税约30亿美元,境内投资主体通过境外企业实现的进出口额约1000亿美元。2007年,我国累计完成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2064亿美元,国内有49家企业进入世界最大的225家国际承包商行列,比1989年多46家。我国累计完成对外劳务合作营业额478亿美元,累计派出劳务人员419万人次,年末在外人数超过74万,我国劳务人员广泛分布在五大洲160多个国家和地区。“走出去”的领域不断拓宽。已由初期简单从事进出口贸易、航运和餐饮等少数领域,逐步拓展到生产加工、资源开发、工程承包、农业合作和研究开发等众多领域。我国已在5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与油气、矿产、林业、渔业等资源合作开发项目200多个。通过对非洲、中亚、东南亚等地的投资开发,我国初步建立了比较稳定的石油资源基地。我国在境外承包的工程,已涉及交通、建筑、电力、石化、冶金、煤炭、通讯、航天、地质勘探、航道疏浚、油气管道、港口设施等各个行业,其中不乏大型总承包和交钥匙工程项目,如,伊朗德黑兰地铁项目、印度西库巴火电厂项目、苏丹输油管道项目、尼日利亚铁路修复项目、俄罗斯联邦大厦(欧洲第一高楼)项目等。我国派出的劳务人员,从最初的普工、技工、农民发展到医生、护士、工程师、会计师、律师、教师、空乘人员、海员等专业人员,以及工程设计、咨询、监理、飞机维修、企业管理、计算机软件开发等高科技与经营管理方面的人才。

“走出去”的层次不断提升。对外投资已由早期的建点开办“窗口”,发展到投资办厂带动国产设备材料出口、跨国购并、股权置换、境外上市、设立境外研发中心、创办境外工业园区、建立国际营销网络和战略合作关系等多种形式;对外工程承包的经营方式,从初期的土建分包逐步向总承包、项目管理承包、交钥匙工程、BOT等方式发展;“走出去”的主体,从初期的国有外经贸专业公司和工贸公司,转变为现在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优秀的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

四、对外援助成为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途径

对外援助的形式和内涵不断丰富。截至2007年底,我国共向160多个国家提供了大量物资援助,派出大批医疗队和工程技术人员,为发展中国家培训各类人才2.4万人,援建亿元以上标志性项目29个。

对外援助有力地促进了受援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我国援建的大批公共设施和民用设施项目,改善了当地生活和工作环境,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教育水平和医疗卫生条件。我国援建的大批工农业生产性项目,增加了受援国政府的税收、缓解了就业压力、繁荣了城乡经济、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我国援建的坦赞铁路、毛里塔尼亚友谊港、巴基斯坦瓜达尔港等项目,已成为受援国的水陆交通中枢之一。援建的埃及国际会议中心、加蓬议会大厦、孟加拉5座大桥、圣卢西亚体育场等大型项目,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我国对受援国真诚的、无私的、无条件的援助,增进了彼此间的友谊,一大批受援国已成为我国“全天候”的朋友。

五、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能力不断提高

对外开放的制度保障不断完善。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是通过把世贸组织规则转化为我国法律法规来实现的。国务院近30个部门共清理各种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2300多件;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改的法律14件,国务院制定修改行政法规38件、废止12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修改及废止部门规章等1000多件,范围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投资等各个方面。国务院还全面清理和规范了行政审批,在65个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清理出来的3948项行政审批项目中,取消1195项,改变管理方式82项。

通过清理、修订和新颁布与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服务贸易领域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统一、透明的涉外经济法律法规体系,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推动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

我国在多边贸易体制中得到的利益日益增多。作为世贸组织成员,我国享有多边、稳定和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目前,美国已通过了对华永久正常贸易关系议案,欧盟等世贸组织成员也逐步取消了对我国的歧视性贸易限制,单在纺织品领域,美、欧等成员就取消了87个类别、金额为40亿美元的配额限制,我国整体贸易环境明显改善。作为新成员,我国已全面参加各项议题谈判,在农业、非农产品和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等谈判中,充分阐述我国主张,维护了我国利益。通过与世贸组织申请加入方的市场准入谈判,改善这些国家对我产品的市场准入条件。通过参与对其他成员的贸易政策审议,利用多边机制解决双边贸易中存在的问题。2003年,在墨西哥坎昆举行的新一轮谈判中,我同发展中成员密切合作,增强了发展中成员在世贸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

应对贸易摩擦取得积极成效。应对手段日益丰富,过去以政府间交涉为主,现在通过建立“四体联动”工作机制、指导企业应诉、加强法律抗辩等措施,应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美国钢铁201保障措施案中,我国第一次运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积极抗辩,获得胜诉,争取到在33小类产品中,17类以无损害结案。在2003年以来的23起特保调查中我运用各种措施,成功化解21起。在美铜版纸反补贴案中,我国在双边和WTO框架下分别进行有力交涉,美最终做出无损害终裁。运用世贸规则妥善处理了与欧美的纺织品贸易争端,我国纺织品在欧、美市场的份额进一步增加。我国还积极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欧盟新食品法等贸易壁垒。2003年以来,我国共对26种进口产品发起了87起反倾销立案调查,采取措施62起,涉及化工、造纸、纺织、轻工、农产品等行业,涉案金额近30亿美元。

六、多双边经贸关系和区域经济合作全面发展

与美、日、欧等发达国家的经贸关系继续发展。2007年,我国与欧盟、美国、日本、东盟四大经济体的贸易规模全部突破2000亿美元。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得到充实和完善,建立了中欧贸易平衡机制。欧盟成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技术来源地,仅过去5年,我国自欧盟共引进技术11000多项,合同金额334亿美元,相当于自美、日引进技术的总和。美国是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是高新技术和吸收外资的主要来源国。我国纺织、服装等传统优势产品在美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办公自动化及数据处理设备、电力机械、光学仪器、电信及录音设备等新兴优势产品出口增长很快,在美市场占有率列前两位。日本是我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吸收外资的主要来源地。东盟在近几年与我国的经贸关系迅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第四大贸易伙伴,2007年双边贸易达到2025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贸易比重的9.3%。中欧、中美、中日、中国-东盟经贸关系继续发展,给双方带来了很大的实际利益,促进了我国与大国关系的稳定发展。

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不断深化。在我国前10大贸易伙伴中,周边国家和地区占了7个。我国对外贸易的50%以上发生在周边地区,吸收外资的70%来自周边地区,周边地区也是我国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的重要市场。近年来,我国与周边地区的经贸合作迅速发展,营造了更加和平稳定的周边环境。

与港澳台地区的经贸合作不断加强。《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及四个补充协议的实施,加强了内地与港澳的经贸联系与合作,推动了港澳经济的发展,为保持港澳地区繁荣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2007年内地与港澳的贸易额1972.5亿美元,香港地区在我国出口份额比重达到15.1%。海峡两岸经济融合程度不断加深,台湾省是大陆第七大贸易伙伴,第九大引资来源地,大陆是台湾省最大的出口市场和最大贸易顺差来源地。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加深了台胞对祖国大陆的了解,对推动两岸“三通”,促进和平统一大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区域经济合作不断深化。我国已连续12次参与亚太经合组织会议,并于2001年在中国成功举办了APEC中国年活动;启动了上海合作组织贸易投资便利化谈判;2002年,与东盟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2003年,先后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2003年,签署了第一个双边优惠贸易安排即《中国—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2004年,我国还相继与南部非洲关税同盟、海湾合作委员会等启动了自由贸易区谈判。截至2007年,我国相继同香港、澳门、智利、东盟、巴基斯坦签署实施了6个自贸协定,与129个国家和地区、13个组织建立了多双边联委会机制180多个,与123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逐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有侧重的区域经济合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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