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8年第20期)
摘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艰巨繁重的任务。为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灾后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使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生产条件达到和超过灾前水平,并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现提出以下意见。
·国务院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7年第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57号)《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3号)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44号)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HAF60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