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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全面接管农垦

2008-07-09 22:02

摘要:按照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的总体构想,国务院同意海南农垦下放海南省统一管理。2008年7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推进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决定按照政企分开、社企分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总体要求,改革海南农垦管理体制,由海南省全面管理海南农垦。农垦由省部共管转为海南省正式、全面接管。

按照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的总体构想,国务院同意海南农垦下放海南省统一管理。2008年7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推进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决定按照政企分开、社企分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总体要求,改革海南农垦管理体制,由海南省全面管理海南农垦。农垦由省部共管转为海南省正式、全面接管。

此次改革前,成立于1952年的海南农垦,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发展过程中,规模不断膨胀。目前,海南农垦总局下辖90个国营农场和科研院所,分布在海南全岛的每个市县。海南农垦规划土地总面积1280万亩,占海南省的四分之一;人口106万,占全省人口的八分之一。而在农场和农业性的科研机构之外,农垦政企合一的特征使得农垦下属场处级单位150多个;农垦社企合一的特征使得农垦下属学校400多所、医院近百家。

   海南省全面接管后,农垦垦区合并重组和组织结构调整稳步推进,垦区存续农场由90个合并成49个,橡胶基地分公司由71家重组成30家,加工分公司由13家调整成1家,大幅度降低了管理费用。农垦系统社会保障纳入全省统筹,垦区城镇居民参加了地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垦21万名在职、19万名退休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纳入地方统筹管理。农垦办社会职能逐步剥离,农垦490所中小学全部移交属地管理,27个气象站、3所农垦直属中学、民政职能全部移交地方。农场整建制移交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桂林洋农场已完成移交属地管理,加来、新星正在落实移交方案,2013年又启动了畅好农场和白沙农场的移交工作。农垦集团公司与农垦总局实现政企分开,职能与资产关系基本理顺,海南橡胶集团成功上市,海南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云南公司挂牌。大力推进农垦民生建设,开展大规模的职工危旧房改造工程,基本解决了垦区群众饮水不安全问题,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全面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全省五个华侨农场全部实现了属地管理,华侨农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纳入地方统一规划和管理。澄迈华侨农场改制为大丰镇,兴隆、彬村山、文昌、东方华侨农场移交所在市管理设立华侨经济区,全部完成了教育、卫生等社会职能的剥离工作,归难侨危房改造计划任务全部完成,华侨农场职工特别是归难侨职工生活明显改善。开展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截止2010年底,全省集体林权完成林地勘界面积1192.56万亩,占规划面积的104.6%;发放林权证51.34万本,发证面积1139.08万亩,占应发证面积的99.9%;有效排解历史遗留问题291058宗,占应解决问题的99.9%;林权证发证率为100%,林地保障率为99.9%,商品林家庭承包率为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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