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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圣乡的创新

2008-04-09 16:08 中国网

摘要:2007年6月7日,国家批准重庆市和成都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城乡统筹的意义在于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200767,国家批准重庆市和成都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城乡统筹的意义在于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三圣乡就是成都“统筹城乡综合经济改革试点镇、乡”之一,乡街道办党工委书记李旭的桌子上放着的厚厚一叠“国家4A级森林公园”资料。“这里,我们要修一个跑马场,这里,是一个占地2000多亩的高尔夫球场,这里是成都市最高档的私家会所。”李旭站在蓝图前指点江山。

要建跑马场、高尔夫球场和私家会所,都需要农民转让土地,但土地流让之后,如何平衡村集体经济、投资者和农民的三方利益,是“城乡统筹”面临的典型难题。“打造现在的三圣乡我们用了3年多的时间,打造新三圣,我们计划用5年。”李旭说,他正准备报批他们的规划。

典型性难题

5年前,三圣乡还被成都人称为“外八乡”,这个称呼就像上海人说的“下只角”。

在成都市打造的所有“统筹城乡综合经济改革试点镇、乡”序列里,人多地少的三圣乡离成都最近:只有7公里。现在,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持续推进,三圣乡从外观上看,已经和成都市的街景无异,让到访的游客有恍如行走在西湖的柳堤莺岸这样的幻觉。

促使三圣乡快速转变的原因是:最大程度上保证农民利益——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土地流转政策。

“三圣乡模式”和分处于邛崃、温江、双流、郫县等处的其他“统筹城乡”模式不同:地处成都“城市通风口”位置,所以进行了整体规划,三圣乡的土地只能发展现代农业,不能搞建设性开发,以免高楼林立带来“通风堵塞”。

“因为搞了几年的旅游项目,城市周边的土地价格已经从2000年的251亩飙升到了20076月份的7051亩。这对于我们来讲,不能说没有诱惑。”李旭说,“但是,既然不能搞房地产开发,唯一的评价标准就是要把农民的后续保障做好。”

但是,土地流转之后,建立起有效的机制平衡村集体经济、投资者和农民的三方利益,并非易事。

村民的忧虑

三圣乡红砂村民胡登林小心翼翼地展开一张折起来藏在被褥之下的“土地转让协议”,这是2003年前后他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

最重要的是土地转让价格和土地权属的变更:甲方付给乙方的土地补偿费用(土地租金)每亩每年按田1000元整、地800元整给付,以后每5年增加200/亩,每年12月底之前付清该年度的土地补偿费用;若遇国家或集体统一规划用地,租用地的地面建筑、作物及设施赔偿费用归甲方所有。

“猪肉都涨价了,土地的补偿费不是也应该涨得多些才是吗?”胡登林觉得自己当初出租的价格有些低了。除了猪肉的价格上涨,三圣乡周边的卓锦城、蓝谷底的房价都已经达到了3500-4000/平方米的售价。

好在胡登林把前几年盖的小楼,以3万元/年的价格出租给了外地的老板,用来搞“农家乐”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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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现在是原先的邻居杨春霞的房客。胡登林的屋子里布置得很简陋,只有一台电视一张床。杨春霞每月收取300块的房租。

和村里其他将土地和房屋出租的村民一样,胡登林每年收入大约3万多:土地出租(1.15亩田地收入为1380元/年)、3万元的房屋租金、自己打工的收入(胡自己买了辆农用三轮,用来拉游客,如果到农家乐打工,月收入约为500元)。

土地是农民所有收入的根本来源,所以用何种方式产生最大并且长久的效益,同时维持土地的产权性质不变显得至关重要。三圣乡政府的具体做法是:对农地土地出让权的转让协议,规定时间不等,并设上限(国家规定为30年)。使用年限满期以后,原则上政府对于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是农民自愿流转给新型的集体经济组织。再由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和市场方再次流转。农民流转了土地,但是土地经营权并没有丧失。农民可以把土地经营权折算入股,每5年递增10%,可以通过分红来取得回报。

对于投资方的固定资产的投入,用折旧折抵。如遇拆迁,承包时间满了,资产归集体经济组织;如时间没满,那么残址归农民所有,其他的补偿谁投资谁收益。

照这样的机制安排,一切在自愿和平衡各方利益的前提下进行。

探索才刚开始

但是,新的问题产生了,按照这样的制度安排,从逻辑上推断,还是存在着体制上的漏洞,那就是:是否有人利用这一土地政策,囤积土地,等待拆迁,牟取暴利?

三圣乡的乡民对此情绪复杂:当地有家叫“遁仙林”的企业就是村民们议论的热点,这家企业是在1992年进驻三圣乡的园林企业,因为2004年乡政府规划道路时征用了土地,房屋被拆迁,获赔200多万。

“遁仙林获赔200多万主要还是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件事情只能说是一种巧合,获赔方没有牟利的预期。”三圣乡街道党委书记李旭解释道,“现在的三圣乡不会存在这种情况,工商业投资者囤积土地没有用,成都市的整体规划限制了我们这里只能搞农业产业化项目。不允许搞开发建设。在每一位投资者进入的时候,我们都有投资评估机制,必须要带动农民增收的项目才能进入。”

但是,从乡间传闻里,还是能感到农民心思的波动。

先是从渴求温饱、抵御风险的角度出发考虑,村民们同意了村集体开出的土地租让价码,并且签订了十年到几十年不等的土地出让合同,一部分农民出租了自己的房产配合乡政府的观光农业的规划部署;但是,成都房价高企、包括猪肉价格和农产品价格的上涨等等因素又开始让他们心慌。看到租用自己房子的浙江、福建或者成都本地的老板赚取了丰厚的利润,一些村民心里又产生新的不平衡。

“应该认识清楚,发展城市不单是城里人的利益,也包括农民的利益在内。成都经验最好的地方,就是努力寻找一个减少利益冲突、增加利益互补的办法。”经济学家周其仁在20076月底在成都召开的全国经济50人会议上这么说道。

客观地说,三圣乡的创新模式做为阶段性的成果已受到来自各个层面的肯定,下一步,是必须在机制的完善上再行探索。

浙江滕头村入选首批“世界十佳和谐乡村”。这个村子宁可发展的步子慢一点,也不去做速成致富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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