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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实施

2008-01-01 15:35

摘要:2007年8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反垄断法,反垄断法与2008年年8月1日起施行。该法中有50余项法律条款集中对社会中大量存在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三类行为做出规制,并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政垄断作出规制,有效防范用行政权力抹杀市场竞争。反垄断法的出台是中国市场经济前进道路中的重要里程碑,为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保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法律武器。

      反垄断颁布的历程

·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正式实施

·2007年8月30日,十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反垄断法草案。

·2007年8月29日,全国人大法律委通过反垄断法草案。

·2007年6月25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反垄断法草案。

·2006年6月,反垄断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

·2006年3月,政协委员呼吁尽快出台《反垄断法》。

·2005年12月,商务部称《反垄断法》修改审查已获较大进展。

·2005年2月,《反垄断法》又一次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列入立法计划。

·2004年,国务院将该法列入立法计划。<<>

·200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将该法列入十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

·1998年,再次被列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1994年,反垄断法被列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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