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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事记(2001年―2005年)

2007-06-20 16:07 国风

摘要: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何勇主持召开监察部、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研究落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

2001年

2月9日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何勇主持召开监察部、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研究落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

9月24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01〕71号)指出,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任组长,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王忠禹,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何勇任副组长。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部,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何勇兼任,副主任由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李适时、中央纪委副秘书长兼监察部办公厅主任李玉赋担任。

10月18日 国务院印发《国务院批转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发〔2001〕33号),明确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实施步骤。

10月24日 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全面部署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李岚清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王忠禹同志主持会议。何勇同志受国务院领导小组委托,就贯彻《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作综合发言。

10月30日 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将审批项目数量较多、审批事项对经济和社会事务影响较大的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教育部、公安部、农业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交通部、外经贸部、卫生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质检总局、民航总局、环保总局、工商总局、烟草专卖局等17个部门确定为审核工作重点。

11月9日 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审改办发〔2001〕2号),要求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

11月14日 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4个督查组,分3批深入到国务院62个部门和单位,对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情况进行现场督促检查。

12月11日 国务院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五项原则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国审改发〔2001〕1号),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的五项原则提出指导性意见。

2002年

1月10日 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基本完成,各部门和单位行政审批项目及初步处理意见全部上报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国务院领导小组的要求,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进入对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和项目审核阶段。

2月23日 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国家经贸委行政审批项目审核试点工作小组,主要任务是:在充分论证和协商的基础上,对国家经贸委的行政审批项目提出科学合理的处理意见;通过“解剖麻雀”式的个案分析,对国家经贸委行政审批项目审核工作的整个过程进行试点探索,尤其是针对审核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研究制定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3月12日 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对国家经贸委行政审批项目开展审核试点工作的方案〉的通知》(国审改办发〔2002〕1号)。《通知》将试点工作分为初核、协商、专家论证、审定和总结五个步骤,并确定每一步的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提出了需要注意和把握的问题。

4月10日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课题研究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何勇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李玉赋同志就《关于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审批制度进行课题研究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作了说明。会议讨论并部署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课题研究工作。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15个省(市)和国务院部门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5月31日 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专家咨询组成员聘任会,何勇同志为第一批聘任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家咨询组成员的28位专家颁发了聘任证书,李玉赋同志主持会议。

6月25日 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李岚清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何勇同志就前一段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作了综合发言,国家经贸委主任李荣融介绍了国家经贸委配合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搞好审核试点工作的情况,公安部、财政部、工商总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就本部门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情况作了大会发言。王忠禹同志主持会议。

7月2日 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对上报的行政审批项目初步处理意见进行复核的通知》(国审改办发〔2002〕8号)。

7月15日 国务院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印发〈关于搞好行政审批项目审核和处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审改发〔2002〕1号),对行政审批项目审核工作的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具体步骤、保证措施提出具体要求。

10月16日 国务院第141次总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何勇同志向总理办公会作了《关于对国务院部门拟第一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审核和处理的报告》的说明。

11月1日 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取消有关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函〔2002〕85号)。

11月3日《人民日报》刊载题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重要成果》的文章,向全社会发布国务院取消第一批789项行政审批项目的消息。

11月4日《人民日报》刊载题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的评论员文章,指出,国务院最近决定取消789项行政审批项目,是国务院2001年10月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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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2月19日 国务院第151次总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李玉赋同志向总理办公会作关于国务院部门拟第二批取消审批项目和改变管理方式审批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

2月27日 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取消有关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函〔2003〕16号)。

3月2日《人民日报》刊载《国务院再取消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向全社会发布国务院决定取消406项行政审批项目,82项行政审批项目改变管理方式,移交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机构管理的消息。

3月3日 国务院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印发〈关于搞好已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审改发〔2003〕1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取消审批后仍需加强监管的事项建立后续监管制度,对改变管理方式的审批项目要做好移交工作,对保留的审批项目要规范审批行为,搞好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后的上下衔接,全面清理和修订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依据,调整和理顺部门之间的审批职能。

4月23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03〕25号)指出,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任国务院领导小组组长,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李至伦任国务院领导小组副组长,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任国务院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8月27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该法于2004年7月1日正式施行。

9月29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84号)。

12月8日 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处理工作的通知》(国审改办发〔2003〕3号)。

2004年

4月28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取消和调整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处理意见。李玉赋同志向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关于国务院部门审批项目审核处理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的汇报。

5月19日 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5月25日 人民日报刊载题为《国务院决定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四百零九项调整八十六项》的文章,向全社会发布国务院决定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495项的消息。同日,人民日报刊载题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步骤和成果》的评论员文章,指出,这是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步骤和成果。

6月16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处理意见。李玉赋同志向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对国务院部门拟保留审批项目处理意见的汇报。

6月29日 国务院发布第412号令,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指出,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500项行政审批项目,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

8月2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涉密的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3号)。

8月28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9部法律的修正案。对上述9部法律所涉及的11项行政审批项目的相关条文进行了修改,取消和调整了这些审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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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4月28日 召开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先进个人表彰会,对在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08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其中9人荣立二等功,21人荣立三等功,78人受到嘉奖。华建敏和李至伦、李适时、李玉赋、尹蔚民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同先进个人合影。同日,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举行了颁奖仪式,李玉赋同志作了讲话。

4月29日 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回顾总结近年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华建敏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由李至伦同志主持,李玉赋同志作工作报告。

6月24日 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200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审改办发〔2005〕2号),指出,200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着力在抓巩固、抓规范、抓创新上下功夫,努力取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成效。

8月23日 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15个大中城市和国务院23个部门《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课题研究成果出版发行,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了理论支持。全书分“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审批管理机制”(上)、“建立规范高效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中)、“建立严密完善的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下)三册,共76篇、约110万字。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至伦为本书作序。监察部副部长、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李玉赋为主编。

9月17日 监察部、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深圳召开运用网络技术强化行政监管交流会,深圳、苏州等地演示、汇报了运用网络技术规范和监督行政审批行为的成功经验。华建敏、李至伦同志作重要讲话,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务院审改领导小组成员李适时出席会议,会议由李玉赋同志主持。

11月7日 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了七个检查组,分赴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六个大区和国务院十个部门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已经取消的审批事项是否仍然存在审批或变相审批,应当移交社团、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组织的事项是否顺利交接,已调整审批项目的后续工作是否到位,保留的审批项目是否予以规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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