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张建平谈两税合一
摘要: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记者傅蕾,欢迎收听今天的财经热点访谈节目,今天我们的话题将围绕3月16号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来展开,今天很高兴能邀请到张建平老师作为我们的嘉宾参加我们的节目,张老师是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研究方向是中国税制,张老师,您好!
张院长:您好!
记者:现在各个地方,很多人都在关注着新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法》,而且各地的反映也是不一样的,我想有些听众也许对于现在出现频率很高的一个词“两税合一”,有些不太理解,今天就请在税法方面很有研究的张老师,来为我们作一下解释:
张院长:所谓的两税合一,就是把我们国家目前实行的内、外资企业两种税法合二为一,今年的3月16日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新的税法,把过去也是现行还在实施的内资企业所得税,这个所得税依据是1993年国务院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另外一个就是对于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正式的依据是1991年4月9号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一个所得税的法律,现在这两个所得税合二为一,就是所谓的两税合一。
记者:像西部地区以及享受“5+1”的一些地区如厦门、珠海等,在“两税合一”后,在税收方面有什么变化吗?
张院长:两税合一后,整体的看税率由过去的33%降为25%,对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而言税是略有上升,对于内资企业由原本的33%的税率下降为25%,实际上是有所下降,对于外商和外资企业这个所谓的税赋,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看,过去的投资税法对外商投资企业所谓的“两免三减半”,对于有战略眼光的企业来看,靠这种限期的税收的优惠是不可能获得发展,因为税收优惠不是长期的,所以终究还是要面对挑战的,过去税收的优惠是对生产型企业,经营期是十年以上,所以并不是对所有的外商投资都能够完全的确定获得优惠,新的税率是25%,这个税率并不是很高,因为从全世界100多个国家来看,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平均税率是28.6%,我们国家周边的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平均所得税率,大概是26.7%,当然了也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所以说我们的税率调整即使有影响,那影响也是有限的。
不仅如此,对现在的外商投资企业也有一个过渡期,过渡期内国家原来承诺的这个优惠呢还是可以享受的。
记者:过渡期是多长呢?
张院长:五年
记者:那就是到了2008年1月后,才注册的企业,就没有这些优惠了是吗?
张院长:那当然,2008年以后,就按新的法律来实施了。过去政府承诺的就会继续施行,但过了承诺期限就没有优惠了。而且现行法律也只是对生产型企业有优惠,其他类型的企业就没有这种优惠了,国家对外资企业领域的开放在增加,其它企业如果没有优惠的话是33%的税率,按现行税率25%,实际上还是减轻了。
记者:对于高新企业是怎样的呢?
张院长:新税法的第二十七条里面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企业仍然是按照15%征税,这个优惠是不改变的。
记者:我这边有一份资料显示,2004年12月,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宣布: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是2005年税改重点之一,2005年1月,媒体报道称,54家在华跨国公司联合要求“取消对外资企业优惠政策应有一个5到10年的过渡期。”2005年7月商务部部长助理提出,现阶段中国应继续保持吸收外资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06年3月政协提案组将《关于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提案》列为本次政协会一号提案。两税合并的历程还是挺曲折的,张老师,请您为我们分析一下《企业所得税法》出台的背景。
张院长:实际上如果稍微留意的话,我们国家现行的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税法,他的根据就是1993年国务院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的暂行条例,在这之前,因为91年实际上国家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内资企业所得税法是个暂行条例,这个暂行条例的发布同时已经暗示着将来这是肯定要做调整的。另外一个大背景,实际上就是十一五期间,我们国家转变了增长方式,包括环境保全,这样一些话题,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的资源,和现行运行的经济增长方式,已经不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这样一种条件,我们国家对这些政策的取向,已经是越来越明确,因此呢现在的依据不是以资金来源地是境内境外来划分的,而且这种也是缺乏公平性的,现在的优惠是从国家发展的角度来看,就像国家对高新企业,从事农务、渔业产品的生产企业,还有其它的一些国家扶持的包括环境类的企业,还是有优惠的。这样才是符合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仅管一些外资企业他们有他们的立场,但从国际比较的角度来看,新的税法规定的税率是具有优惠的特质的。
记者:《企业法》的出台,对于过去长期凭大陆劳动力成本、土地价格低廉、以及税收方面的特殊优惠来保持它们的市场竞争力、保持发展的台资企业来说,失去了这些优势,您估计他们会不会将厂外迁或西进呢?
张院长:这可能对我们整个内地的区域经济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过去这些依靠税率优惠的台资啊等企业进入大陆,投资的主体也应该考虑到目前国家产业诱导的方向,另外要获得一个长远的利益的企业呢还是应该更多的考虑企业成长条件,比如说技术等等,将来可能对外资或我们的港澳台地区的投资者呢向西部的扩展还是有一定影响。
记者:有台商在接受相关媒体报道时说,优惠的税收政策只是吸引他们到大陆来的因素之一,他们更关注大陆稳定和谐的社会经济环境和巨大的市场。现在,大陆经济不断发展,生产成本也有所提高,很多台商已经意识到自己的竞争优势在于自身的品牌创新,而不是长期依靠政策优惠。
张院长:对,因为包括外资的很多企业进入大陆,税收优惠不是最主要的,而且这两年有些资料都显示,作为一个真正有前景的企业,大陆广阔的市场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所以我个人觉得这个新税法的实施影响并不大。
记者:好的,今天很感谢张老师能向我们介绍《企业所得税法》相关的问题,让我们对“两税合一”有了更好的理解,听众朋友们,感谢您收听财经热点访谈节目,跨越海峡,关注财经,我是傅蕾,下期节目,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