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
摘要:2007年3月29日召开的全国治安管理工作会议提出,中国将逐步取消城乡二元户口登记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截止至2013年,我国14个省(区、市)探索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早在1992年,国家就成立户籍制度改革文件起草小组,并于1993年6月草拟出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了包括“取消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性质,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基本落户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的改革目标。但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特别是城市社会综合承受能力不足,为避免影响社会稳定,户籍改革总体进展较慢,改革目标也远未实现。
2001年3月20日,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明确从2001年10月1日起,小城镇户籍管理改革从试点走向全面实施。
一些省市根据《意见》的有关内容,调整了大中城市户口转移政策,放宽了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人员的落户限制。甚至有些省份,如广东、福建等还打破了“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口的管理模式,建立起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广东省2001年10月出台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政策,明确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但由于有关部门配套政策的调整不及时,不得不于2002年3月暂缓执行户籍制度改革的有关内容。
截至2003年3月,已有河北、辽宁、江苏、浙江、附件、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和陕西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划分,统一了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统称为居民户口,实现了公民身份法律意义上的平等。
然而,在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的同时,一些深层次问题开始凸显,附加在户口之上的教育、计划生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赔偿等一系列配套改革亟待突破。户口作为居民身份客观登记管理的介质,正艰难地走向本位回归之路。 2006年,国务院14个部门组成6个调研组,分赴全国12个省市,就户籍改革工作进行了综合调研。调研中普遍感到,当前进一步深化户籍改革,已经具备了许多有利条件,时机基本成熟。
2007年3月29日召开的全国治安管理工作会议提出,中国将逐步取消城乡二元户口登记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截止至2013年,我国14个省(区、市)探索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全国14省份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