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高尚全
摘要: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争论?我认为,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社会主义的理解有分歧。这次争论给我们的启示就是: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弄清楚到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么样建设社会主义?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这个争论还会继续下去,100年也不会罢休。我们应该明确地指出:倒退回去是没有出路的,背离党的路线的,老百姓是不会答应的。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弄清什么是社会主义
记者:高会长,您好!近年来,社会上掀起了一场关于中国改革的大讨论,有人将这场争论称为“第三次改革争”。这次争论由国企产权改革发端,从经济学界迅速扩展到整个学界,并通过网络等媒介全面走向公开,转化为全社会的一次关于改革的反思,一步步上升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一场关于改革开放何处去的大讨论。那么,您对于这次争论是怎么看的?
高尚全:我认为,出现这样的改革争论在所难免。因为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消费结构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必然带来思想多样化,各种声音都会表达出来。在多种声音比较中取得共识,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客观上也验证了改革的成果。但是,这里需要我们特别思考的是,在这次改革争论中,为什么有人提出国务院发展非公有制36条是违背宪法的,不是搞社会主义?为什么有人说《物权法》是违宪的,背离了社会主义原则?为什么有人说改革方向出了问题,改革是在搞资本主义?为什么国有经济实现战略性改组,就有人认为是搞私有化,就不是搞社会主义了?为什么时至今日还有人说:计划经济从来都是切实可行和行之有效的,是社会主义经济模式必要的和唯一的可行性选择?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争论?我认为,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社会主义的理解有分歧。这次争论给我们的启示就是: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弄清楚到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么样建设社会主义?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这个争论还会继续下去,100年也不会罢休。我们应该明确地指出:倒退回去是没有出路的,背离党的路线的,老百姓是不会答应的。
邓小平同志创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指导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强大思想武器。什么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它的内涵和特征是什么?我的体会,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按照中国的国情实行的、与时俱进的社会主义。它既不同于传统的社会主义,又不同于资本主义。我认为,小平同志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五个特征:
一是以民为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以民为本,就是以人民为本位,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它不同于“以官为本”,最根本的就是要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是市场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运行基础。传统的社会主义,把计划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通过计划、行政手段来配置资源,否定商品生产和市场的作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要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优化资源配置,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是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我们的目的就是老百姓富起来,实现共同富裕。小平同志说过:“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当然共同富裕不可能大家同时实现,而是有先有后。即使到了共同富裕后,还是有差别的,没有差别那是平均主义。富裕程度虽然不同,但是大家已经共同富裕了。
四是民主政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过去我们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是一句表扬的话,但是应该说还不到位,真正到位的说法应该是老百姓自己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什么?是广大人民。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源于人民,因此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把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
五是中华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对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和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先进文明成果,我们都要积极继承与发扬,同时必须结合新的实践创造先进的文化。努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
我国改革近30年的实践充分说明,凡是认真践行邓小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地方,经济发展就快,就充满活力。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是人民社会主义
记者:记得您在一次会上的发言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是人民社会主义”。那么,您的这一论断是如何得出的?
高尚全:邓小平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特别强调“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其本质是人民的即公众的社会主义。江泽民同志提出“三个代表”的核心是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胡锦涛同志提出科学发展观以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等执政理念,都是对邓小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继承和发展。由此可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从本质理念上说是人民的即公众的社会主义,简而言之也可以说是人民社会主义。
记者:可见,您的这个论断是对邓小平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的一种深入理解。那么,能否具体解释一下“人民社会主义”的内涵及其现实表现?
高尚全:所谓人民社会主义,就是老百姓作为创造财富的主体,而政府是创造环境的主体。人民社会主义区别于国家社会主义,人民社会主义是以民为本、以社会为本,国家社会主义是政府控制和配置全部资源,政府包办所有企业,政府作为创造财富主体。人民社会主义不是空想的社会主义,而是中国人民根据马克思主义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不断在实践中探索的社会主义。从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上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人民社会主义。从政策取向上看,人民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从根本目标看,人民社会主义又是给人民带来福祉的社会主义。
近些年来,我多次去浙江进行调查研究。浙江从一个人多、地少、资源少、国家投入少的小省一跃成为我国的经济大省,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各省前列。全省国民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123.7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3365亿元,占全国的7.3%,总量排名从全国的第12位跃居到第4位。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331元增加到2005年的27552元,相当于3400美元左右,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浙江人民的富裕程度列在全国各省区首位,而且社会很稳定,社会群体事件很少,人民拥护共产党的程度很高。
我认为,浙江省之所以发生巨大的变化是改革开放的结果,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按照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探索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这样的社会主义是人民向往的社会主义。
三、国有经济的比重不是社会主义的标志
记者:有的学者提出,坚持改革必须对“以公有制为主体”中的“公有制”进行澄清和科学界定。那么,您对这个问题是怎么看?
高尚全:很长时期以来,在社会上存在这样一种错误认识,即认为,现在全国工业产值中,国有的比重已不到20%,公有制经济不占主体地位了,私有化了,不是搞社会主义了,搞资本主义了。按照这些人的逻辑,只能搞一次国有化运动,把国有经济比重搞到70%~80%才能算搞社会主义。按照他们的逻辑,只有倒退回去才算是社会主义。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起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并不是说它的比重越高越好,国有经济的比重不能作为衡量是否社会主义的标准,这已经为无数的历史事实所证实。历史上德国曾经实行过国家社会主义。德国拉萨尔打着维护国家利益的旗号,鼓吹过国家社会主义。俾斯麦政府宣布把铁路、烟草公司等经济部门收归国有,把国有化措施作为所谓“建立社会主义”。恩格斯曾对此作过深刻的批判。恩格斯说:“自从俾斯麦致力于国有化以来,出现了一种冒牌的社会主义,它有时甚至会堕落为某些奴才气,无条件地把任何一种国有化,甚至俾斯麦的国有化,都说成是社会主义的。显然,如果烟草国营是社会主义的,那么拿破仑和梅特涅也应该算入社会主义创始人之列了。”恩格斯并指出:“俾斯麦并非考虑经济上的必要性,而只是为了使铁路能够更好地适用于战时,只是为了把铁路官员训练成政府的投票家畜,主要是为了取得一种不依赖于议会决定的新的收入来源而把普鲁士的铁路干线收归国有,这无论如何不是社会主义的步骤,既不是直接的,也不是间接的,既不是自觉的,也不是不自觉的。否则,皇家海外贸易公司、皇家陶瓷厂,甚至陆军被服厂,以致在30年代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时期由一个聪明人一本正经地建议过的妓院国营,也都是社会主义的设施了。”(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239页,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德国希特勒也搞过国家社会主义,把德意志工人党改名为“德国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即纳粹党,把国家社会主义作为执政纲领,并通过国家的力量把企业和托拉斯国有化。纳粹党提出国家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历史背景,是1929年以后的经济大恐慌,一些困难群体对现状不满,于是打着国家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的旗号,以争取这些群体的支持。以上案例表明,我们必须弄清国有化到底是为了什么?不是任何形式的国有化都是搞社会主义的,把国有经济所占比重作为区分是不是社会主义的标准也是不现实的。
还是以浙江省为例。浙江省的国有经济的比重并不高。温州的发展模式,早就有人批判过了,认为温州是资本主义的典型,其政权不掌握在共产党手里。浙江的领导人总结得好:我们“内部在不争论中发展,外部在争论中出名。”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浙江搞的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坚持以民为本的社会主义,即人民社会主义。我曾多次讲过,希望浙江的今天成为全国的明天,因为这样的社会主义具有很强的生命力。我们应当思考一下,政府作为环境创造主体,支持老百姓创业,老百姓作为创造财富的主体,政府鼓励老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老百姓创业致富后,国家财政税收也就多了,政府就可以为老百姓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老百姓能安居乐业,拥护共产党的领导,这不正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吗?
记者:那么,人民社会主义靠什么来赢得老百姓的认可呢?
高尚全:实行以民为本,正是人民社会主义的理念的体现。在这种理念下,就必然让老百姓成为创造财富的主体,政府作为创造环境的主体。这样,发展动力不一样了。老百姓的创业活力充分激发出来,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这样才能实现创新,否则就缺乏创新动力。所以我们要考虑老百姓到底需要和喜欢哪一种社会主义呢?过去,有人把农民为了生存而种的自留地,批判为走资本主义道路,要割资本主义尾巴。现在一说老百姓创业,有人认为是搞私有化,搞资本主义,认为不是搞社会主义。在他们看来,只有国有化才是搞社会主义。国有经济必须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党的十五大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制度。十五大提出了从战略上调整经济布局和结构的重要任务。调整的原则是有进有退,国有经济要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党的十六大又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两个毫不动摇”。十六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社会生产力的重要力量。这就充分说明,并非国有化程度越高越好。只有公有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协调发展,相互促进,才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把人民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的主体,首要表现是把人民作为创造财富的主体,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体,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只有这样,才能使人民的积极性和创新性充分发挥出来,才能使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出来,才能实现共同富裕,才能使国家繁荣富强起来。
四、改革仍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进的强大动力
记者:当前,应该如何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
高尚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未来15年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提出了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可以说,这是今后一个时期内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而要加快建设以民为本的人民社会主义,仍然必须依靠继续深化改革。
改革本质上是利益关系的调整,但是,这种调整不是人为地重建和固化一种新的利益格局,而在于形成一种公平、富有效率的利益调节机制。我国在改革前的利益关系大体上是一种相对的“平均主义”格局,之所以是相对的,主要是这种平均主义是建立在城乡不协调基础上的,并且无视个体(个人或经济单位)贡献的多寡,不仅严重制约了经济效率的提高,而且背后隐藏着极大的不公平。在这个意义上,打破平均主义、重建新的分配关系,既是改革的起点,也是改革的必然结果。然而,在利益分化导致社会分层的过程中,由于传统体制某些重要环节改革的滞后,制约了公平、有效的利益调节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并在相当程度上成为影响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制性因素。行政性资源配置中的权力市场化、要素市场化滞后、社会保障机制、利益表达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都是当下改革要面对的重要问题。
记者:那么,今后改革的注原则和着重点是什么?
高尚全:首先,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方向。我国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不是对社会主义的放弃。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重大决策。28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充分证明了我国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是完全正确的。但由于改革进展的不平衡,目前社会的确积累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但这些矛盾不能构成否定市场经济选择的基本方向。“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走向市场经济的道路也不可能是一马平川。我们必须看到,目前一些社会矛盾中,更为主要的还是源于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
其次,要深化行政性垄断部门的改革。作为计划经济的遗产,我国的行政性垄断不仅在基础产业、公用事业领域普遍存在,而且在不少竞争性行业中也大量存在。行政性垄断使权力直接介入市场,不仅难以通过市场力量来打破,而且往往构成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的主要障碍。我国供给“瓶颈”的周期性出现,重复建设以及垄断产品和服务质次价高,基本都与行政性垄断相联系。特别是在经济市场化的进程中,行政性垄断企业行为已经有所变化,其追求利润和降低劳动成本的动机已经无异于私营企业,但却没有形成有效的内部资本约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性垄断只应存在非营利性公共产品和服务领域,其评价不是来自“市场”,而是来自社会。衡量这类企业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准,主要不是利润的多寡,而是投入和管理成本控制与接受产品服务的对象满意程度之间的比较。对于这类企业部门的改革,关键是形成完善、有效的政府、法律和社会监督机制。而行政性垄断,完全属于体制转轨期的特殊现象,应通过规范的企业改制、扩大民营成分的市场准入,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近年来,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扩大市场准入范围以及垄断部门决策引入听证程序等改革,对于打破行政性垄断已经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依然还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对行政垄断企业评价、监督和制约的有效机制仍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第三,要建立以利益调节为核心的社会整合机制。经济转轨必然引起社会利益结构和思想观念方面的分化和整合。与改革前那种以平均主义为基础的阶级斗争统摄社会的状况相比,这种分化和整合无疑是巨大进步。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形成合理和有效的利益调节机制,避免、抑制和化解社会利益关系方面的过度失衡和矛盾。当前,应特别强调公民基本权利平等的社会价值观,建立规范的利益表达、对话和协商机制,引导各个利益群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处理各种社会利益关系。进一步调整政府与公民、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扩大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空间,发展和完善社区自治、民间救助和慈善团体,使公民在广泛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形成新的和谐关系。政府应改变“包揽一切”的做法,适当合理地向社会“分权”或“还权”于社会,通过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形成社会“自组织”机制,以防止因政府某些短期决策失误导致的社会失衡。
第四,要推进以政府行为规范为重点的职能转变。首先是确立政府只能做法律(法规)规定的事情的理念,依法行政是规范政府行为的前提和基础。当前,应特别重视界定行政立法主体的立法权限和约束条件,防止个别部门以“法”扩权或越权来谋取集团利益。其次是明确政府公共职能,解决在体制转轨中的政府“缺位”问题。要大力减少直接干预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致力于创造一个有利于各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协调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加强和改善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政府社会保障的基础平台,建立和健全规范的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转移支付制度。三是完善政府行为的监督机制。政府活动必须贯彻公开性原则。政治文明和政治民主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公共权力的行使要透明,这是建立社会监督的基础。。按照政府的责任与权力对称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问责机制。不仅要加强政府行政系统内部上级对下级的督察,发挥审计与监察部门的作用,更重要的是来自政府“外部”的监督,特别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五,要在宪法框架内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是改革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经济基础的部分或环节,这些部分或环节的不适应本身就包含了不稳定因素,影响甚至危及社会的长期稳定。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一样,都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绝不是某些人理解或主张的政权更迭。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一样,要有政府和公民的广泛参与才会逐渐取得成效。政治体制改革也不同于历史上的政治运动,而是应按照宪法精神和框架稳步、有序地进行。历史已经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携手并进,政治体制改革才能真正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功。中国改革已经进入全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中后期,社会不同层面的政治诉求需要新的整合机制,社会要求新的基本价值观,执政党的执政方式、对政府权力与责任的有效监督、以个人产权保护为基础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切实保障,正在成为启动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政治体制改革在宪法和法治框架内的逐步展开,将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确立与完善,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体制保障。
第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改革观。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建立法治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下,造就每一个人都能全面发展的体制环境。当前尤其要做好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扶贫、环保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改革工作。要防止某些权力主体或垄断利益集团以假“改革”之名行“牟利”之实,直接对“困难群体”进行剥夺;特别是在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领域,要防止权力“寻租”的现象。坚持以人为本的改革观,就是要坚持为经济主体和广大人民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同时也要强调对结果不平等进行矫正的分配调节,使全体社会成员能够普遍地分享改革成果。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是改革获得“合法性”即社会公正性的基本前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的改革观。
回顾中国28年来改革的历程,人们有充分理由为改革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社会进步而感到鼓舞,这是坚定继续深化改革信心的基础。同时“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这并不能构成否定改革成就和道路选择的依据,但却足以说明中国改革依然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