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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农民不能成失地农民

2006-12-20 16:15 国际在线

摘要:中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征用农民土地不可避免,但征用农民土地不是一次性买断,不要让征地农民成为失地农民,可采取让农民进行土地入股的方法,让农民长期受益。

中国城市化和工程中,征用民土地不可避免,但征用民土地不是一次性断,不要征地民成失地民,可采取让农行土地入股的方法,让农期受益。

土地是中国的稀缺源,期以来,由于土地征用、交易制度不完善,致使大量村集体所有土地被低价征用。随着工化和城化的推村正常占用的土地达到四百多万,其中大有二百多万属于民的耕地。农业部副部尹成杰曾公透露,些耕地的占用,可能使一百多万民失去耕地。

高尚全指出,中国城市化和工程中,征用民土地不可避免,但在有损农民利益的问题时生。在中央政府非常重视这问题,解决问题首先分清公用事用地和商用地,不能以公用事用地的名征地用于商化,这样损农民的利益。其次,征用土地定价,民的失,过给农补偿不足的问题。在征地程中,一定要给农民足助,尽量减少民的失。

第三,征用民土地不是一次性断,不要征地民成失地民,如可采取让农行土地入股的方法,让农期受益。

经济学家表示,中国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原,但个原并不意味着土地不能扭。土地需要扭,而且土地扭不可避免,但在扭转过程中,公平公正的原,使民利益不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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