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事件

资源税费改革试点启动

2006-09-30 11:35

摘要:2006年9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选择了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安徽、山东等省参加试点工作,改革核心是:将矿业权取得由“双轨制”改为“单轨制。

20069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建立与资源利用水平挂钩的浮动费率制度,并根据不同采区回采率实行不同的费率,实行累进费率,而且选择了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安徽、山东等省参加试点工作,试点的确定将成为中国更大规模资源税费改革的起点。改革核心是:将矿业权取得由“双轨制”改为“单轨制”,即严格实行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改革的重点是:建立新机制,即建立煤炭资源勘查、开发和矿山环境保护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1998年开始,山西、内蒙等地为此尝试性地进行了改革,开始收取煤炭采矿权价款,取得了一定成效,被国家认可并制定了方案开始8省试点推广。 2004年,山西省就开始启动煤炭资源有偿使用。20041月,山西省政府下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煤矿安全整治的决定》,第一次提出了对全省煤矿进行“资源整合、能力置换、关小上大、有偿使用”的原则和意见。2004430日,临汾发生特大煤矿安全事故。由于层层转包、产权不清居然找不到负责人。时任省长的张宝顺当场拍板启动煤炭资源有偿使用改革,并将临汾定为山西省“煤炭采矿权有偿使用”试点城市。一个月后省长助理亲自带队到临汾制定出了一整套实施方案。“采矿权改革”被推上前台。2005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环保总局与安监总局组成的“煤炭资源管理调研组”在山西调研后,决定在山西个别地区先行试点,然后在全省铺开。200588日,山西省政府召集全省11个市的市长、副市长和国土、煤炭安全等部门及国有重点煤炭企业负责人,在太原召开了“全省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会议”。此后,山西省又成立了“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领导组”。自此,采矿权改革正式在山西省全省铺开。在确定资源整合目标,要求地方报送整合方案后,山西省37日出台的《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明确界定了2006年采矿权价款收取标准。自此,山西省资源有偿使用改革也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