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商业银行:重塑前行
摘要:从1986年交通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作为第一批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试点重建至今,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伴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历经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成长过程。目前,包括6家上市公司在内,我国共有12家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截至2005年底,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总额达5.8万亿元,负债总额5.6万亿元,贷款余额3.5万亿元,存款余额4.9万亿元,资本充足率平均7.42%,拨备覆盖率60.99%,共同实现拨备前利润445亿元,成为了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1986年交通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作为第一批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试点重建至今,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伴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历经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成长过程。目前,包括6家上市公司在内,我国共有12家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截至2005年底,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总额达5.8万亿元,负债总额5.6万亿元,贷款余额3.5万亿元,存款余额4.9万亿元,资本充足率平均7.42%,拨备覆盖率60.99%,共同实现拨备前利润445亿元,成为了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展面临硬约束
当初我国发展股份制商业银行既是为了丰富银行业的层次,更是希望通过体制规范、机制灵活的股份制公司来激活整个银行业。20年来,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打破金融垄断、促进市场竞争、改善金融服务等方面发挥了促进作用。但由于股份制商业银行是在我国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成长起来带有试验性质的银行,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一系列问题:
第一是传统经营方式引起资本充足率不足的问题。我国银行业传统的经营方式是以资产规模扩张为主要手段,以信贷利差收入为主要盈利来源。这种过度追求规模的经营方式与其自身的发展能力和资源配置相脱节,信贷规模过快增长和信贷结构不合理加剧了银行资本消耗速度,而较为严重的不良贷款也严重侵蚀银行资本,埋下风险隐患。同时,我国商业银行盈利能力较低难以依靠内部积累补充资本金,造成了股份制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足。随着金融监管的国际化进程,这种形势大大阻碍了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是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有待解决的核心问题。
第二是市场定位无法与自身发展能力相匹配的问题。股份制商业银行通常规模较小,发展年限较短,但在发展过程中一度将自己定位成全能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在同一市场上竞争。西方发达国家的中小银行普遍走的是差异化发展之路,或定位成专业性银行,或定位成零售银行,以形成核心竞争力。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中除招商银行已基本形成零售银行的经营优势外,其他银行差异化并不明显。近几年,股份制商业银行已意识到这一问题,并将银行自身的市场定位和经营战略转型作为发展中的重要课题来面对。
第三是面临一个不平等竞争市场的问题。股份制商业银行自成立之初就面临着一个不平等的竞争市场:四大国有银行能享受一些优惠政策,城市商业银行受到地方政府保护,外资银行也能够得到税费上的减免,惟独股份制商业银行不得不自谋生路。一些属于商业银行的正常业务本来只要条件具备商业银行都可以经营,但是政策规定却只有国有银行才能经营。2004年年初,招行行长马蔚华就曾向全国人大提出《关于建立公平竞争秩序、鼓励金融创新》的议案,要求给予股份制银行平等的国民待遇。可以说,不平等竞争市场的环境是阻碍股份制商业银行发展的一个方面。
充实资本是核心
对于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充实资本金是关键。
随着金融监管的国际化进程,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日益完善。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要求跨国银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2004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三大支柱中再次强调资本充足率问题并要求监管当局加大对银行的监管力度。而我国目前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并将2007年1月1日定为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最后达标期限。截至2005年底,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7.42%,核心资本充足率5.04%,比上年增加0.83%和1.09%,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要看到,我国股份制商业资本充足率方面发展很不平衡,行与行之间存在很大差距。6家上市公司普遍资本充足,而一些高风险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还不到4%,发展前景堪忧。
对于资本充足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要改变在资本市场上募集资金后继续进行以信贷业务为主的资产规模扩张,而后再次造成资本充足率下降的问题,改变这一问题要靠银行经营方式的转型。较早进行经营方式转型的招行已经表现出优势,尽管近年规模扩张迅速,但招行资本充足率一直保持在9%以上水平。对于资本不充足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尤其是资本充足率还达不到4%的银行,解决资本充足率问题就显得更加关键。上市、发次级债补充附属资本均是增加银行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途径,交行于2005年在香港上市后,资本充足率高达11.52%,为交行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可以看出,海外上市能够以国际市场的资金优势建立起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金的补充渠道。但由于上市和发次级债对银行财务情况和资本充足率有一定要求,资本充足率达不到4%的银行无法采取以上途径。对于这类股份制商业银行,引入资金是解决问题的重点,引入战略投资者在增加资本金的同时引入了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能够促进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总之,股份制商业银行应该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选择适合自己的融资方式。
[[[下一页]]]
在积极补充资本金的同时,股份制商业银行也需要适应在资本约束的条件下谋求发展。
二十年来,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快速扩张主要依靠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这种传统经营模式给商业银行发展埋藏了风险隐患。在资本充足率约束下,我国股份制银行一方面难以通过政府政策支持补充资本金,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资本市场欠发达致使银行融资渠道有限。因此,在资本约束的条件下谋求发展不仅是金融监管的要求,也是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在资本约束条件下,股份制商业银行应在调整资产负债结构方面做出努力。在资产结构方面,根据《巴塞尔资本协议》和《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不同形式资产风险权重不同,其中本外币债券风险权重最低,信贷资产风险权重最高,但在信贷资产中,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较低。因此调整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结构,可以适当提高本外币债券所占比例,在一般信贷资产中,加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比重,逐步降低一般对公信贷产品比重。由于保证金账户和银行承兑汇票具有风险稀释作用,因此股份制商业银行可加强票据贴现和质押贷款等低风险业务所占的比重。此外,信贷资产证券化也可对资产负债表进行调整,增强资产流动性。在负债结构方面,由于国内商业银行负债结构主要是以存款为主体的被动负债,在负债管理方面存在着难以控制的问题,因此股份制商业银行可适当增加金融债等主动负债比重,尤其可以通过加大公募或私募补充附属资本次级债的发行力度,增强资产负债结构调控能力。
变革求存
目前,随着金融体系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银行导向型的金融体系逐渐向市场导向型的金融体系的转变,商业银行传统的信贷产品为主导的经营方式已经不适应变化。
开放的金融市场,商业银行面临着以下四个方面的主要市场机遇:首先是零售业务在我国市场上迅猛发展。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银行零售产品需求不断增强,目前我国零售业务占到银行业务总量比重的5%~10%,而西方发达国家零售业务占银行业务总量比重通常达到50%以上,零售业务在我国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其次是中间业务发展潜力巨大。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平均为7%~8%,有的仅为1%~2%,而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一般为40%~50%,花旗银行则达到了80%,这表明中间业务在我国银行业务中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再次,银行资产证券化进程加快。资产证券化既能增强银行流动性,又能有效规避信贷风险,是金融业务的发展趋势之一。在化解不良贷款方面,资产证券化也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提供了良好的思路,股份制商业银行可通过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方式处置不良贷款,使处置不良贷款更灵活,提高处置效率;最后,混业经营是我国金融业未来的发展趋势。目前,我国金融监管和金融制度基本上还是分业监管、分业经营的形式,这种模式具有稳定优势,也较适合我国金融管理水平和监管能力较低的现状。但美国出台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致使混业经营的高效性优势在市场竞争中逐渐显现。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我国金融业稳步实现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的趋势不可避免。
在资本充足率和银行监管的硬约束下,不考虑资本约束的传统经营模式将面临愈来愈大的瓶颈,迫使股份制银行必须把握市场机遇进行大规模的经营方式转型。目前,大多数股份制商业银行借鉴招商银行经验,将零售业务作为银行业务未来发展方向之一,逐渐向零售业务转型。零售业务具有风险分散、客户资源稳定、市场潜力巨大等优势。明确的市场定位、差异化的产品细分、优质的个性化服务和品牌效应等是赢得个人客户的关键。虽然零售业务在我国发展空间广阔,但并不是我国股份制银行经营方式转型的唯一出路。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在经营方式转型方面应结合自身情况,做到各有侧重、各有所长。
例如国际业务,信息技术和人才素质偏高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可侧重突出中间业务,将中间业务作为银行经营方式转型的切入点。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主要集中在信用证、各类汇兑业务、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等国际业务领域和票据承兑、委托贷款、代收代付业务等传统领域,在利用金融信息、技术、网络和人才等因素提供高端服务方面还很欠缺,尤其缺少咨询业务、财务顾问、企业投融资顾问以及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等与对人才素质要求高的现代化中间业务。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要转变思路,不能仅将中间业务当成吸存放贷的辅助手段,可重点发展信息咨询业务、财务顾问业务和企业投融资顾问业务等在国外市场利润较高的咨询服务业务,着重摸索金融衍生业务等创新性的现代金融业务,努力促进基金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证券业务等发展迅速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业务,对外加强中间业务产品多样化和服务人性化,对内强化中间业务的管理和考核制度、培养各类专业型人才。
对于规模较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而言,可以借鉴荷兰银行经营方式。荷兰银行有批发业务(负责大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业务)、商业消费信贷业务(负责中心企业、个人零售业务市场)、私人银行和资产管理业务(负责高端个人客户与机构企业投资者提供投资中介服务)三个独立的经营单位,这三个单位拥有自己的人力资源架构和战略管理部门,拆分后就是三个业务独立的银行,但又有统一的风险管理部门,保持了银行风险控制的全面性。这种多重点的经营方式适合规模大、业务全面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这类银行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改变组织架构形式,在经营方式方面采取多重点共同发展的策略。
此外,随着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股份制商业银行可结合自身特点通过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的创新适当向其他金融领域渗透,加强与证券、保险、基金等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对于光大银行和中信银行等有集团作为依托的银行,更可以配合打造金融控股集团的优势,积极推进金融系统间合作。
(作者:谭剑作者供职于中国光大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