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信息库欢迎您!
首页 文章 政治体制 法治建设

论法的本质内容与本质形式

2006-05-10 10:40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摘要:法的本质内容不是单一的,而是自由、权利与权力这三元或三维要素的统一体,它们是法的核心内容、基石范畴;而法的本质内容是有其形式的,即法的内部结构特征,这种形式也属于本质范畴,它包括法的规范性及其普适性;法的义务性;法的权威性;法的程序性与可诉性;等等。它区别于法的一般外在形式,如法的公开性、统一性、法的时空规限性、法的位阶与种类的多样性,等等。

首页
相关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