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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

2006-04-17 11:30

摘要: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于2006年4月17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这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部署“十一五”时期环保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大会的召开是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标志。(资料建设中)

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于2006年4月17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这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部署“十一五”时期环保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大会的召开是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标志。这一新阶段有两个重要的特征:一是人口、资源、环境问题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之一。温家宝总理在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作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讲话,指出“我国在发展中面临着两大矛盾:一个是不发达的经济与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矛盾,这将是长期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矛盾要靠发展。另一个是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的矛盾,这个矛盾越来越突出,解决这个矛盾要靠科学发展。”二是国家对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上的指导思想进行了重大调整,把环境保护摆在了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上。温家主总理在第六次环保大会上讲话一开始就明确提出“必须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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