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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西北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纪检监察工作片会召开 彭森同志到会并讲话

2005-10-18 16:18 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摘要:9月15-17日,甘肃省发展改革承办的西南西北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纪检监察工作片区会议在敦煌市召开。会议的主题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9月15-17日,甘肃省发展改革承办的西南西北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纪检监察工作片区会议在敦煌市召开。会议的主题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西南西北地区11个省(区、市)、新疆建设兵团和甘肃省13个市(地)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约5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甘肃省发展改革副主任、纪检组长孙晓文同志主持,国家发展改革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彭森同志到会指导并讲话。

会议交流了16篇研讨论文。与会代表结合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实际及自身工作职责,交流了今年以来特别是系统会议后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其中,甘肃、青海、宁夏、贵州、西藏和新疆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在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方面积极探索,重点围绕行政审批、资金安排、投资项目管理和干部人事、财务管理等重点环节逐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教育和监督制约。陕西省发展改革通过探索干部强制教育思路、建立警示训诫防线,及时对干部进行谈话和警示训诫,形成了“教育+强制”的反腐倡廉教育方式,在保护干部和遏制腐败方面初见成效,丰富了反腐倡廉教育和预防腐败的形式。重庆市发展改革狠抓反腐倡廉教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抓好上岗前教育、重点时机教育以及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人员的教育,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突出了教育重点;同时,抓紧建立协调配合的长效机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各处室主动配合,进一步加强了反腐倡廉工作力度。甘肃省、宁夏区、贵州省和成都市物价局根据物价工作实际,积极研究价格部门权力的配置、重要权力岗位人员的轮岗交流以及权力行使的监督等问题,强化了定调价(费)、行政执法、人事任免等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健全了以业务、财务部门为重点的对关键部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新疆、四川、云南、广西发展改革在投资体制改革、项目与资金管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探索,提出了看法和建议。

彭森同志在会议交流结束时讲话。他首先肯定了这次片会的成功召开,认为片会发扬了系统联系的好传统,选择了好的题目,通过总结一段时间以来的工作、交流经验,对下一步集中精力做好《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工作很有好处。然后,彭森同志就当前学习贯彻《实施纲要》总的形势和进一步做好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纪检监察工作讲了几点看法和要求。

在学习贯彻《实施纲要》总的形势方面,彭森同志总结回顾了十四大以来党中央反腐倡廉方针和工作思路的发展变化,指出十六届四中全会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出五个特点:

首先,中央领导高度重视,各地贯彻有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锦涛同志三次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地各部门在贯彻纲要过程中,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要求制定具体有力的贯彻落实措施。年初以来广泛开展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党员进一步明确了先进性的具体标准,增强了党员意识,为贯彻落实纲要、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创造了良好氛围。

其次,对反腐倡廉工作方针进行了重大调整完善。从十四大提出坚决惩处和遏制腐败,到十五大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再到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反腐倡廉工作方针和目标发生了重要转变。16字方针强调把预防腐败放至重要位置,重点从事后惩治转向源头治理、事前预防。这是指导思想上的重要创新,是我党对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党的执政能力提高的表现。

第三,对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工作形式相应进行了重大调整。纲要提出需要完善的118项制度中,有79项是从改革的角度提出的,更加强调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制度,用机制、制度规范和约束干部行为,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党中央第一次提出用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和形式。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讲了8项大的改革和制度建设,是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贯彻纲要的重点,要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落实。

第四,进一步强调了重视纪检监察工作的政策性和方法问题。纲要强调依纪依法办案、提高执纪执法水平。最近,官正同志在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强调了具体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和方法。如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制度建设要切实可行;又如,要慎用双规,依法执纪,不要违规办案;再如,要爱护干部,治病于未发,不搞惩办主义等等。这个讲话非常重要,很有针对性,是对纪检监察队伍在政策水平和政策运用方面的新总结、新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和体会。

第五,各地各部门贯彻纲要抓得紧、落得实。何勇同志先后召开了8次座谈会听取地方和部门汇报,要求贯彻落实纲要的意见具体可行,重点突出。各地各部门都对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国家发展改革也及时制定了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对中央纪委分派的任务和自身重点抓的工作都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

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进一步做好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方面,彭森同志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继续学习贯彻《实施纲要》,把纲要提出的各项相关任务落到实处。纲要明确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和任务,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总纲,贯彻落实纲要也是当前和近年内我们要抓的一项重要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在中央纪委贯彻《实施纲要》的任务分工中负责3项牵头、8项配合共11项任务,地方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也都分到了相关任务,担子不轻。我们既要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又要对自身贯彻纲要的重点有一个统筹安排,对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等四项治本措施的要求做到心中有数,有方向、有目标、有思路、有措施。要把纲要的精神和要求贯彻到部门具体业务工作中,把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中。要重点从行政审批、重大项目和资金安排、政府定价、干部人事等重要权力和财务管理、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等重点业务活动出发,督促业务部门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内部监管制度。要有主动加强监督的意识,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履行外部监督职责,加强监督检查。

二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在加快建立有效防范腐败的长效机制方面有所突破。加强对重大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是贯彻落实纲要的重点难点之一,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职责,但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在现实生活中还是非常薄弱的一个环节。一方面,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还应适当分解,一些权力可以下放;另一方面,对行使权力的重点岗位和人员的监督要加强。对具有一定审批权岗位人员进行轮岗交流,是加强监督的一项具体措施,应尽快落实。“一个岗位离了某个人就不行”的观点是不正常的,反映了我们体制上的缺陷,要有制度创新来解决这个问题。作为派驻机构,当前我们应结合部门职责,集中力量、多动脑筋、深入调研,尽快形成符合本系统实际的对权力运行进行制约监督的具体思路和办法,力争在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对重点权力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等方面有所突破,努力建立有效防范腐败的长效机制,用机制和制度规范权力的行使。

三是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扎实做好今年纪检监察重点工作。系统纪检组长会议后,各地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党组、纪检组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各方面工作进展顺利。今年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的工作任务会逐步增加,担子更重、要求更高,需要做的工作更细。对此,我们要更加清楚自己的职责定位,认真研究履行职责的思路和办法;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强调查研究,区别轻重缓急,把本职工作抓紧抓好;要处理好与上级纪委的工作关系,既要对上级纪委负责,又要对驻在部门党组负责,协调好纪检和廉政工作。下一步要继续围绕纲要的贯彻落实,协调好本单位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落实好中央提出的五项要求;继续以政务公开、政府投资监管、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以及党内监督等工作为重点,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制度,强化制约监督机制;继续重视信访工作,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

四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要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使干部深入了解反腐败政策信息,了解驻在部门主要业务工作方面国家的大政方针,多了解工作就会更主动、更有针对性。要加强务虚研究,这次片会的16份材料中有务虚方面的研究,对指导工作也很有意义,2003年通过务虚研究,我们对纪检监察工作如何为发展改革中心任务服务提出了16个字——“全面参与、提前介入、重点监督、事后评价”,后来在投资体制改革、政务公开等工作中得到了大家普遍认可,对实际工作产生了影响。要加强调查研究,对策办法要具体可行。要加强对干部大局观、责任心的教育,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队伍建设好,切实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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