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5年第18期)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提出如下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
·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搞好“五个结合”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安徽省安庆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胡玉敏等39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航海日”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第74号)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75号)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9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0号)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1号)财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9号)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30号)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31号)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