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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社会性与人权的至高性

2005-02-21 10:47 法制与社会发展

摘要:宪法是社会(人民)同国家 (执政者)的一份政治契约 ,它首先是、主要是人权和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是社会主体(人民)对国家既授权又限权、既支持又防卫的“约法”、控权法和社会主体保障自己和防范国家的自卫法。因此它主要是社会法或社会的根本大法。宪法是以人权和公民权利为渊源、起点、基础 ,并以之为权力运转的轴心和权力的禁区与最终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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