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自治州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摘要:为了进一步提高恩施州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水平,以充分开发和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为出发点,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失业保险制度,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扶弱帮困、积极促进下岗职工、城镇失业人员充分就业和再就业,建立机动灵活、统一规范、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和市场导向的就业服务机制。
一、恩施州劳动力市场现状
恩施州共有九个劳动力市场,其中市州级一个,县级劳动力市场八个。恩施州劳动力市场于1998年12月在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下建成开业,全州所辖六县两市劳动力市场在1999年内全部建成开业。总面积为2560多平方米,其中州劳动力市场710平方米。设备、设施比较齐全,布局合理,网络(电话拔号)纵联部、省、州、县、乡(镇)和部分街道,横联省内务市及有关劳务输出基地。工作人员239人,均已持证。其中,高级职业指导师1人,中级职业指导师25人,初级职业指导师118人。聘请信息员659人,每天可发布信息300多条。1999年,恩施州劳动力市场被原省劳动厅确定为第一批省级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城市,2001年4月州劳动力市场、建始县、利川市劳动力市场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第一批检查评估验收均已完成试点项目,全面达标。恩施州职业介绍中心被省劳动厅评为省级建设试点先进单位。2001年12月恩施市、鹤峰县、来凤县、咸丰县、宣恩县、巴东县六县(市)在省厅第二批检查评估验收中全部达到省厅规定的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要求,实现了全州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整体推进。全州88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所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有财政编制的工作人员181人,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管理和服务制度已基本形成。全州共安置下岗失业人员44243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12161人,组织和引导劳务输出425259人,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127440人。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建设和有效地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就高标准而言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执行就业政策法规力度不够。劳动者对就业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社会团体等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责任义务不够明确,落实责任不清,监督检查不力,行政行为短期化和人为化比较突出。部分用人单位用人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
2、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职责不清。就业准入、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等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难以规范。
3、劳动力市场有场无市的现象依然存在。主要原因是就业立法、就业政策体系的不够健全。
二、工作目标
力争在2003至2005年以内达到以下目标:
(一)基本形成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劳动保障事务性职能全部委托到市场中运作,真正实现“一条龙”“一站式”的文明、高效、优质服务。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市场导向作用,解决好有场无市的问题。
(二)建立诚信有效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制定统一的州、县、乡(镇)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工作规程,服务标准,再就业援助办法,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措施和要求。充分发挥县、乡(镇)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三)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健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工资指导价位等工作协调发展的机制和服务网络。做到认识高度统一,工作协调高效,服务诚信有效的工作机制。
(四)实现市场服务信息化、网络化。完善州县市信息网络系统,逐步向乡镇街道发展。达到制度健全、运作规范、覆盖面广、上下贯通、左右相联、信息共享的信息化、网络化体系。
(五)完成下岗失业并轨工作。基本解决弱势群体就业难的问题,将失业率严格控制规定指标以内。
(六)初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就业服务制度。达到城乡发展有利,解决三农问题有益。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诚信有效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1、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促进就业政策体系。达到充分就业、公平就业、保护性就业的目地。按照江总书记在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解决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对象扶助性就业的问题。
2、制定鼓励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社区等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建立对就业困难对象提供诚信有效就业服务和即时公益性岗位的就业援助制度。
[page]3、促进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全州计划每年从州、县市财政拔付3000万元用于就业和再就业专项资金,保证公共就业服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尽量做到满足实际需要。制定按服务实绩拔付使用就业和再就业资金办法,初步形成政府购买就业服务成果的机制。达到就业资金使用合理、规范、高效的机制。
(二)建立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2000年州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恩施政发[2001]9号),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州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的人员编制经费,工作经费均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现在全州8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所,办公场地有1618平方米,181人的工资和工作经费均已列入财政预算。州政府今年拟对20个就业服务工作好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与奖励。实现城乡就业服务机构统筹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充分发挥县、乡 (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职能作用,建立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对象的台帐。根据下岗失业人员的特点,制定就业服务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千方百计解决他们的就业和基本生活。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诚信有效的服务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三)完善就业服务功能
1、规范业务管理。全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均已专设了为下岗失业人员服务的窗口。目前开展的业务有:办理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招聘洽谈、培训申请等。同时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下文,将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和社会保险的相关业务委托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如职业技能鉴定,就业登记,录用备案,合同鉴证,档案托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劳务派遣,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社会保险手续,劳动监察等。真正实现“一条龙”“一站式”服务,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人提供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
2、拓展服务功能。按照劳动力市场需求和下岗失业人员特点,组织实施专门的就业服务项目和灵活多样、具有特色的服务措施,开展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创业培训与指导,广泛应用新的就业服务技术和方法,提高就业服务实效。
3、加大劳务输出力度。一是建立劳动力资源信息库;二是广泛收集用工信息;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离乡就业。
4、制定承诺服务公约,提高人民群众信誉水平。坚持诚信原则,发布提供的劳动力供需信息真实可靠;坚持公益宗旨,按规定收费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免费服务;坚持依法中介,尊重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平等地位和双向选择权利;坚持文明服务,主动热情地接受咨询和实施职业指导。
(四)努力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
1、多渠道收集劳动力供需信息。
①建立和完善用人申报、空岗报告、求职用人登记、失业登记等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用人单位空岗情况调查;
②聘请用人单位相关人员和社会上有一定社交能力、责任心强的人员为专、兼职信息员。建立一支责任心强、综合素质较高的专、兼职信息员队伍;
③在劳务输出基础广泛的建立劳务合作关系,并利用各级政府和省劳动保障厅派驻的外事和劳务机构传递用工信息和培训信息;
④通过互联网查询信息。
2、建立覆盖全州的劳动力市场信息数据库。在与县以上职业介绍机构联网的基础上,逐步与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联网,并与部、省劳动力市场网站连接。严格执行信息网络管理制度,实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信息共享。
3、完善信息发布系统,多渠道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
①在恩施日报、思施晚报、州电视台、州电台开辟就业信息专栏;
②创办恩施州就业信息报;
③在市场内通过大型电视屏幕和电子显示屏滚动发布信息;
④设立触摸电视,查询信息;
⑤通过168、169和政府网站发布、查询信息;
⑥在城市、街道、社区和乡镇闹市区设立大型固定的就业信息专栏;
⑦设立就业信息咨询服务电话;
⑧建立就业供需网站。
(五)规范劳动力市场管理,逐步建立劳动力市场信用体系。
1、通过立法,建立健全规范的用人登记、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准入、社会保险登记等制度。建立与就业服务紧密结合的工作流程;建立与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工作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抽样检查失业统计和登记失业统计相结合的制度,加强对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管理。
2、建立劳动力市场信用体系。
①强化信息管理,杜绝虚假信息,所有的企业用工信息均必须经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发布;
②劳动力需求信息杜绝就业歧视内容;
③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严禁私招滥雇和非法使用童工;
④合法中介,诚信服务,扶弱帮困;
⑤强化职业中介机构管理。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杜绝非法职业中介行为。经常不断的对劳动力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建立健全职业中介运行规则和监督检查机制。积极开展无虚假信息,争创文明职业中介活动,确保市场秩序良好,人民群众满意。
[page](六)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与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劳动工资的协调机制。
1、制定规范协调高效一致的工作流程。
2、全面落实《失业保险条例》,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加强基金申报征缴力度,依法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达95%以上,全面建立个人缴费记录,落实财务会计和统计制度,保证基金的安全与完整。对符合条件的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3、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对职业培训的信息引导和服务作用,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和劳动预备役制度。完善劳动力工资灵活多样的指导价位制度,做到每季度发布一次,提高工资价位信息质量,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
4、按照知识化、专业化要求加强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①每年举办一次相关政策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班,经考试考核合格统一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指导等级证书”。严格实行持证上岗,挂牌服务;
②建立激励有效、灵活多样的用人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效能。
四、保障措施
(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州长郭大孝同志为组长,分管劳动保障工作的副州长周先旺同志为副组长,州劳动保障局、州财政局、州工商局、州总工会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恩施州就业王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劳动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劳动保障局局长肖作文同志担任。
(二)州政府已把州劳动力市场建设列入全州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计划,要求各级政府一把手下决心把劳动力市场建成符合国家“三化”建设的要求,切实把劳动力市场建设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扶弱帮困的优质服务的场所。
(三)进一步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将劳动力市场建设和运行经费、人员工资、就业和再就业经费、职业介绍和就业培训补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在现有基础上每年按20%的比例递增。
(四)按照“三化”要求配备德才兼备的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工作人员,全部列入财政编制,并实行公务员管理。
(五)由州人大和州政府出台相关法规性文件
1、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2、制定促进就业政策法规体系。
①宏观经济政策体系;
②促进就业政策体系;
③就业保护政策体系;
④再就业援助政策体系;
⑤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体系;
⑥社会保险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