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摘要: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和许昌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劳动者自主创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按照对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和许昌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劳动者自主创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劳社部发[2002]07号),按照对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适应新的就业形势需要,以充分开发和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为出发点,在劳动力市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水平,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失业保险制度,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积极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建立机制灵活、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和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2003—2005年的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达到以下目标:建立起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健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工资指导价位等工作协调发展的机制和服务网络,建立促进困难群体人员就业的即时援助制度,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形成制度健全,运行规范,覆盖面广,以市为中心,以市区为纽带,乡镇街道社区为依托,联接用人单位的全方位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逐步实现就业服务信息化。
(三)、搭建社区服务平台,完善基层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体系。
(四)、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管理和服务制度,劳动力市场秩序良好。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1、每年根据本地促进就业、控制失业率的目标及本地就业困难群体的状况,确定公共就业服务的任务和重点服务对象。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设立公共就业服务项目,通过实行工资性补贴,提供免费服务和培训等方式,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就业。
2、建立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再就业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实施公共就业服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并能满足实际需要。
3、公共就业服务实行统筹管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职能明确,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预算;统一制定公共就业服务计划;统一设立公共就业服务项目并确定服务标准;统一公共就业服务的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统一评估公共就业服务项目实施情况,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对象在全市范围内得到统一规范的服务。
4、统筹管理政府有关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制定鼓励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对象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对就业困难对象,要逐个登记,实行专人帮扶;对愿意接受政府提供的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对象,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应在其进行求职登记后十五日内,为其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安置其就业;逐步建立对就业困难对象提供有效就业服务和即时公益性岗位的就业援助制度。
(二)、建立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完善基层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体系
1、在社区建立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做到职能、编制、人员、经费四落实,全面承担起开发社区就业岗位,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就业服务、面向企业离退休人员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以及其他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的职能、形成功能完善、运行规范、服务高效、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服务网络。
2、巩固和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承担本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及流动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职责。配备专门人员,有固定的经费来源及办公服务场所,基层就业服务组织的职责分工明确,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完善,对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实行动态管理。
(三)、完善就业服务功能
l、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开设专门窗口,为下岗失业人员办理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招聘洽谈、培训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档案托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以及为用人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办理有关就业手续和社会保险手续等“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实行“首问直接负责制”。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人提供及时周到地服务。
2、建立社会化就业服务体系。制定鼓励发展各类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和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发展各种专业性中介机构和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社会化就业服务组织的措施:充分发挥社会各类就业服务组织作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3、拓展服务功能。按照劳动力市场需求和下岗失业人员特点,组织实施专门的就业服务项目和开展承诺制等灵活多样有特色的服务措施:开展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培训服务;制定措施将就业服务功能延伸到下岗职工较多的困难企业,关闭破产企业、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广泛应用新的就业服务技术和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指导,提高就业服务实效。
4、应用ISO9000标准,组织开展就业服务质量管理活动,完善各类就业服务组织管理和服务制度。
(四)、逐步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
1、劳动力市场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
——用人单位(单位基本情况、岗位空缺情况)
——求职人员(个人基本情况、求职愿望)
——城镇劳动力(城镇劳动力资源、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
——农村劳动力(农村劳动力资源、农村流动就业人员)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和发放)
——职业培训
——境外就业
——外国人就业
——就业服务机构
——劳动政策法规
——其他有关信息
2、加大信息收集力度,定期进行企业用工情况调查;劳动力市场信息满足求职者的基本要求,信息的质量和有效性逐步提高,实现有场有市。
3、建立覆盖全市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在市、县职业介绍机构联网基础上,逐步与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联网;建立自己的网站,开展网上招聘求职服务,并与“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站链接。
4、完善信息公开发布系统,通过多种渠道和现代化手段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完善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分析报告,实现综合月报上报;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劳动力市场信息得到充分利用。
5、建立信息网络中心,配备2—3名专职工作人员。严格信息网络运行管理制度、实现全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信息共享。
(五)、规范劳动力市场管理,逐步建立劳动力市场信用体系。
1、建立规范的就业登记制度,建立就业登记、失业登记与就业服务紧密结合的工作流程,并建立与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工作有机结合机制;完善失业登记和统计办法,建立抽样调查失业统计和登记失业统计相结合的制度,加强对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管理。
2、探索建立劳动力市场信用体系。职业中介机构、用人单位发布的劳动力需求信息不得有就业歧视内容;加强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每年对劳动力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的行为:建立健全职业中介机构运行规则,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开展无虚假信息,争创文明职业中介活动,保持劳动力市场良好秩序。
3、制定城乡统筹就业的办法措施,引导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逐步建立统一规范,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
(六)、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与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劳动工资工作的协调机制
1、全面落实《失业保险条例》,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办法,依法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加强基金管理,对符合条件的,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相互衔接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实现计算机管理、建立信息网络,与就业服务网络相联结。用好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充分发挥促进再就业的作用。合理布局经办网点,逐步向街道、社区延伸,为失业人员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2、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对职业培训的信息引导和服务作用,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和劳动预备制度;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增加工资价位发布的信息量。提高信息质量,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
3、按照知识化、专业化要求加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岗位技能培训,每年对就业服务尤其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普遍进行一次相关政策和操作技能轮训、就业服务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完善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考证办法,形成合理的职业等级结构:采取灵活的用人、考核办法,建立各种有效的激励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
四、工作进度安排
按照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为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我市的劳动力市场建设、结合局属各部门的职能,对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具体安排如下:
五、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我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扎实有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局许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赵军英
副组长;马登峰 白光耀 蒋晓君 和东振
成员:常德生 马建福 王德超 郑宏 王光艳
田全力 苏喜明 王照民 史赞龙 娄新世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就业工资科、具体负责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情况综合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马建福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每年将对各单位落实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议试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作为年终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研究,认真落实,加强配合,确保我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