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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04-06-15 19:20 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监测中心

摘要:为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劳社部发[2002]7号)和全国再就业会议精神,以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促进就业为目标,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积极组织,精心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劳社部发[2002]7号)和全国再就业会议精神,以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促进就业为目标,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积极组织,精心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方案要点》为依据,以充分开发和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为出发点,在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前期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我市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水平,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失业保险制度,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积极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建立机制灵活、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和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并逐步与全国、国际劳动力市场接轨。

二、工作目标

安阳市劳动力市场建设的目标是高起点、多功能、全方位、大容量、广覆盖、多层次、一体化并具有较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这个目标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建立起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健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工资指导价位等工作协调发展的机制和服务网络,建立促进困难群体人员就业的即时援助制度,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中发挥重要作用。

2.实现就业服务信息化,建立起制度健全、运行规范、覆盖面广的以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四级信息网络,并实现职业介绍机构、失业保险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联网一体化的信息网络。

3.初步建立起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管理、服务制度和业务规范。运用现代的管理知识、方法使劳动力市场建设布局合理规范,信息网络建设规范,市场规则和管理服务制度规范,统一标准和工作流程,形成良好的劳动力市场秩序。

三、主要工作任务

1,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1)强化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机制。把控制失业率和增加就业岗位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净增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政策、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和解决困难群体就业作为具体工作目标,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形成市、县(市)、区、社团以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高效联动的工作机制。

对就业困难群体,我们采取提供再就业援助、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等优惠扶持政策,实行建档建卡跟踪服务制度,统一规范管理,适时服务。制定鼓励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对象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建立对就业困难对象提供有效就业服务和即时公益性岗位的就业援助制度。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市场需求和下岗失业人员的特点,有组织地开发社区就业、服务业等一批适合他们自身职业技能特点的公益性就业岗位,特别是对“4050”人员给予特殊扶持,优先安排。发挥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引导作用,向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一对一”帮扶、“一条龙”服务,开设下岗失业人员服务专门窗口等服务。对特困职工运用政府专向资金积极开展帮扶活动。

(2)建立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加大就业服务资金投入,将就业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主要负担社会保险补贴的部分资金、岗位补贴、职业介绍和再就业培训补贴的部分资金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补贴、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资金和小额贷款担保资金。确保公共就业服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并制定完善就业质量监督、考核、补助资金拨付程序办法,制定职业介绍管理补贴办法,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等鼓励措施,以利于促进社会各类就业服务机构为下岗失业人员服务,并形成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购买培训成果的机制提高再就业资金使用效率。

(3)公共就业朋务实行统筹管理。目前我市已制定市、县(市)区、街道、居委会四级就业服务网络,并根据安政[2002]162号文,对区、街道、居委会就业服务机构的布局、职能、人员编制等做了明确规定,为下一步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实行统筹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制定了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具体的公共就业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在今后的三年内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办法,统一确定与服务绩效挂钩的专项经费使用办法,统一评估公共就业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对象在全市范围内得到统一规范的服务。

(4)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与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工作的衔接。建立健全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相互衔接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为失业人员接受就业服务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提供便捷服务。

2.完善就业服务功能。

(1)进一步强化“一条龙”、“一站式”办公服务,实行持证上岗、文明服务、接办手续承诺制、首问服务制。为下岗失业人员办理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招聘洽谈、培训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档案托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以及为用人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办理有关就业和社会保险手续。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人提供方便。

(2)建立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制定鼓励发展各类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和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在家政、劳务输出专业市场基础上发展各种专业性职业中介机构,组建劳务派遣机构,强化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职业培训等社会化就业服务组织的措施;充分发挥社会各类就业服务组织作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3)拓展服务功能。积极做好残疾人员、特困职工、“4050”、复转军人、军嫂等人员的就业服务。按照劳动力市场需求和下岗失业人员特点,组织实施专门的就业服务项目和开展承诺制等灵活多样有特色的服务措施:开展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培训服务;制定措施将就业服务功能延伸到下岗职工较多的困难企业、关闭破产企业和特困群体聚集地。实行现场招聘、专场洽谈、热线服务、“一帮一”扶贫、开设专门窗口等形式,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广泛应用新的就业服务技术和方法,有针对性开展职业指导,提高就业服务实效。

(4)应用ISO09000标准,组织开展提高就业服务质量管理活动,完善各类就业服务组织管理和服务制度;使我市劳动力市场成为当地人民群众信得过、满意度高的服务窗口、创建“三优”文明窗口和文明市场。

2.规范劳动力市场管理,建立劳动力市场信用体系。

(1)建立规范的就业登记制度。建立就业登记、失业登记与就业服务紧密结合的工作流程,并建立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工作有机结合机制;完善失业登记和统计办法,建立抽样调查失业统计和登记失业统计相结合的制度,加强对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管理。

(2)规范管理。严格职业介绍机构审验条件,对申报从事职业介绍的人员或机构,要求必须具备联网上网的硬软件设施,同时实行职业中介人员职业介绍资格证、经济人资格证持证上岗、挂牌制度。加强中介人员的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劳动政策素质。在中介管理上实行统一招牌标志、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合同签证、统一参保手续、统一报表管理、统一微机操作年、统一信息发布制度。

(3)规范职业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各种非法和违纪、违规中介机构和中介行为。目前我市已实现将区、社团、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全部纳入劳动力市场统一管理。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中介市场的清理整顿力度,和劳动监察、工商、公安建立联合执法大队,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和行为。建立健全职业中介机构运行规则,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开展无虚假信息,争创文明职业中介活动,保持劳动力市场良好秩序。提高安阳市劳动力市场在全国的信用。

4.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与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劳动工资工作的协调机制。

(1)全面落实《失业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加快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政策制度,重新完善与《条例》相对应的失业保险缴费纪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和再就业等管理办法,形成一套系统的、完整的规章制度,规范失业保险工作流程,促进失业保险制度建设,出台《安阳市失业人员管理办法》,为更好地依法行政创造条件。

(2)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参保率达10u%。建立经办机构内部征缴考核奖惩制度及县区工作督导制度,缴费基数稽核制度,经办机构和劳动监察征缴协调运做工作办法。加强社会联动,协调工商、税务、人事部门等有关部门,通过开展增设失业保险服务窗口,抓好新成立单位和已参保单位中尚未参保职工的工作,解决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保登记问题,理顺事业单位和外商投资企业参加失业保险程序等工作实现失业保险的全面征缴。

(3)加强管理,规范支出。失业保险基金保障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同时,根据就业服务机构为失业人员提供服务的种类、数量和效果,直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计算拨付一定数额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

5.健全信息网络,强化信息工作。

(1)完善信息网络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城市建网、网络互联、分级服务、分步实施”的原则,在目前已经建立起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与县区、街道社区联网的基础上。到2002年底在全市22个街道社区建网,建立安阳市劳动力市场网站。2003年底实现与县区、失业保险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联网。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四级信息网络,实现职业介绍机构,失业保险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联网一体化的信息网络。并与国家和省劳动保障部门的信息网络实现互联。

(2)建立覆盖全市的劳动力市场信息数据库。通过我市广域网的建立,2003年上半年将逐步建立起各类人力资源库,如:技校毕业生人力资源库,失业职工人力资源库,外出务工人力资源库,技术工人人力资源库等专项劳动力资源信息数据库。并与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协议,建立用工单位档案。并且继续完善用人申报、空岗报告制度,招聘广告审批制度,建立用工岗位信息资源库。保证各县(市)区职业介绍库存信息不少于10000条。

(3)加强信息网络管理。制定信息采集制度,信息发布、信息维护运行等规则,建立多渠道的信息收集制度,市中心职业介绍平均每天提供有效空岗不少于1000个。

(4)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公开发布系统。运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民办劳动力市场四级信息网络,通过信息栏、LED大屏幕、触摸屏、电台、电视台、报纸、热线电话、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发布劳动就业政策法规、各类招聘、求职信息、职业供状况分析、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加强相互衔接。发挥职业培训的信息引导和服务作用,以及劳动力市场的价格信号作用,更加及时、便捷地服务于企业和劳动者。完善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分析报告,实现综合月报上报制度。并按照要求向省、部监测中心传报劳动力市场季度、月度报告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四,实施时间划分

实现上述工作目标任务,大体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2002年9月-2002年12月,实施街道建网、完善就业服务功能,做好劳动力市场清查整顿;第二阶段是2003年1月-2003年12月为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规范就业登记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出台完善和广域网建网阶段;第三阶段2004年1月-2005年7月为检查对照阶段。按照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方案要点达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的要求。

五、加强领导,确保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1)成立安阳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市劳动局局长崔利军任组长,副局长李秀生任副组长,劳动局办公室、劳动关系监察科、培训科、工资科、劳动仲裁科、社会保险局,劳动就业处、劳务市场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也应设置相应机构,从组织上保证“三化”建设推进目标任务的落实。

(2)为加快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目标的落实,要尽快解决好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财政资金经费问题,统一有财政开支各项办公经费。

(3)按照要求,各县区必须做好人员到位,资金到位、管理到位,按时按质完成。

(4)加强执业人员培训,强化业务学习,尤其是计算机操作人员更要加强知识更新,建立平等竞争、择业招聘、能上能下、绩效考评的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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