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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04-06-15 19:11 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监测中心

摘要:根据《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方案要点》(劳社培就司函[2002]5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方案。

根据《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方案要点》(劳社培就司函[2002]5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方案。

一、市场“三化”建设现状

自我市被列为全国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城市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大力支持下,按照“三化”建设有关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想办法、抓落实、促进发展,完善了市场服务体系,健全了市场管理制度,规范了市场运行秩序,加强了职工队伍建设,加快了劳动力市场城区广域网的建设步伐,为全面实现劳动力供求信息全市共享打了坚实基础。

根据《试点城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评估标准》,我们在基础建设、信息网络建设、市场管理、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以及工作协调机制等方面都得到了较大发展。

(一)基础建设

1、我市劳动力市场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有各级劳动部门负责。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均有明确的职责范围,固定的工作人员,固定的服务场所,区域设置科学合理,办公和服务设施满足工作需要。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张挂上墙,各种服务有规范的程序和标准。目前,市劳动局所属市职业介绍中心拥有两个较大规模的市场:陇海西路人力资源市场,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交流大厅900余平方米,洽谈室30间,已于2000年5月21日开始运营;金海大道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占地13亩,房屋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服务大厅和洽谈大厅达1300余平方米,2001年6月正式投入使用。两个市场服务功能完善,设备设施齐全,使用效率较高,开业以来,求职人员队伍熙熙攘攘,300多次洽谈会场场场爆满,入场登记用人单位2万余家次,招聘岗位20万个,求职人员35万余人次,所辖县(市)区职介机构在场地建设方面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到目前为止,80%以上县(市)区所建市场已达到“三化”建设的要求。发挥了较好的政治和社会效益。全市职业介绍机构名称规范,统一使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标志。市内即将形成功能齐全,信息互通,方便群众的就业和再就业服务网络。

2、我市人力资源市场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豫价费[1993]067号和豫价费[1996]270号规定收费,使用郑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促进再就业经费已列入市财政预算,目前已到位2000余万元,市劳动局自筹1000万元。

3、2000年以来,我们建立并完善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服务规范,同时分别派有关人员参加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省劳动厅举办的“全国劳动力市场建设信息网络系统培训班”,“河南省职业指导员(师)职业资格培训班”,“河南省劳动人事代理培训班”等,35人参加了全国统一职业指导员(师)职业资格考试。举办了全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信息网络和实际操作培训班”,对全市公共职介机构的有关人员进行了微机知识和操作培训,推广演示了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管理软件。

(二)信息网络建设

1、根据部颁《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技术方案》和《城市新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初级)验收标准》,结合我市实际,请有关专家论证,决定选择“局域网建设方案1”和“广域网建设方案1”,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郑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建设方案》和《郑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实施计划及验收标准》。网络建设资金经向市政府提出立项申请,由市科委立项解决软件费用,市计委立项解决硬件费用。目前已到位资金250万元。两个市场局域网与市场同步建成,并投入使用。

(1)局域网建设

陇海分市场局域网由一台惠普LH6000型服务器为数据库服务器,30台微机为前台工作站,2台触摸屏为查询工作站,一台大型电子多媒体显示屏为信息发布系统,通过两台3COM交换机连接而成。金海大道中心市场局域网由一台惠普Lxr8500型服务器为数据库服务器,25台微机为前台工作站,2台触摸屏为查询工作站,一台大型电子多媒体显示屏和3台条形屏为信息发布系统,通过一台CISCO4003交换机和两台集线器连接而成。

(2)城区广域网建设

目前已通过电话拨号方式与市辖3区3县职介机构联网,占区、县总数的50%。市级2个市场之间采用广电系统的IP宽带专线连接(速率512K)。所有已联网用户实现了信息共享,2001年6月已投入正常使用。中心局域网与所属各区公办职介机构、社保机构、会员单位、社区服务组织、职业培训机构之间计划采用广电系统的IF宽带专线连接(速率512K),目前正在施工,全部开通后,各相关部门与市职介中心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用人单位、求职者可以在全市范围内就近进行招聘登记和求职登记。

(3)应用软件开发

我市劳动力市场目前使用的《郑州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是以《劳动99》为蓝本,并进行了本地化改造。主要功能有:用人和求职信息登记、供求信息查询、供求信息自动匹配、推荐介绍信和就业证卡管理、招聘会管理、委托代理单位(人)管理、档案管理、职介机构管理、劳动监察情况管理、劳动力市场综合月报管理、触摸屏查询系统、局长查询系统、职业培训系统、就业管理系统等。

(4)人力资源网站建设

为了延伸市场对外服务的范围,为所有服务对象提高全天候24小时快捷的服务,按照网络建设总体规划,我们开发了《郑州人力资源网》网站系统,主要功能包括:指南针、政策法规、热点聚焦、网上职介、人事代理、市场管理与统计信息、劳动论坛、友情链接、网站管理九个栏目,功能总体设计和前后台管理软件开发工作现已完毕,建设资金到位后即可开通投入使用。

(5)人力资源素质测评中心建设

为了加强市场的服务手段,更有效的指导用人单位科学制定用人计划,帮助求职者合理求职,我们开发了适用于各类供求对象的人力资源素质测评系统,该系统运用心理学、管理学、教育测量学、统计学、行为科学、计算机科学等知识,比照一些标准的常模,通过计算机心理测评、结构化面试及情景模拟等科学手段对人的内在个性、智力结构、发展潜力等基本素质及其绩效进行测量和评定,从而为求职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提供客观、准确、详实的指导服务。

(6)呼叫中心建设

我们开发的人力资源语音查询系统,为各类服务对象提供了借助热线电话这种普及工具,通过语音提示,就可以方便快捷地查询市职介中心的市场简介、办事指南、招聘信息、求职信息、招聘会信息、委托代理档案费、养老保险代理等信息。根据省劳动厅《关于河南省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建设方案的通知》(豫劳[1999]05号)精神,2000年以来,我们多次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各县、区职业介绍机构“三化”建设进展状况、存在问题等进行专项调查,掌握具体进展情况,督促加大工作力度。目前,职业介绍、失业保险、职业培训等业务前台服务均使用微机,50%区、县市场建成了局域网并实现了市级联网。

2、坚持实行招聘广告审批制度,建立空岗调查和报告制度,组织50余人的信息员队伍深入用人单位,收集用人信息,并及时通过市场的大型电子显示屏、报纸和电视台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发布。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平均每天提供有效空岗600多个,各县、区职业介绍机构平均每天提供有效空岗60多个。

3、建立了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和市场信息公开发布系统。我们不但利用市场的求职登记窗口,而且派信息收集人员深入到技校、职高(专)、街道居委会和下岗职工较多的企业收集劳动力资源信息。同时,各级职业介绍机构还定期与再就业服务中心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将托管的下岗职工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纳入“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实行计算机管理。

4、按照部、厅有关要求,我们己于2000年初开展了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分析和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调查制度。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每月每季坚持对全市各级劳动力市场的供求信息进行调查收集、统计汇总和分析报告。组织人员对市区内五大行业、60多个通用性和劳动力市场上流动较强的职业(工种)信息进行了调查、汇总、整理和分析,形成了我市市区46个职业(工种)的276个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报经省劳动厅和市政府同意,制定下发了《关于发布郑州市部分职业(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我们按要求向省、部监测中心及时传报,并通过市场宣传栏、大型电子显示屏、报纸、电视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市场管理

1、按照《河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详细、完备的劳动力市场管理、服务和收费制度。并将有关制度放大装饰,悬挂在市场醒目的位置,认真贯彻执行,接受群众监督。

2、我市已按部、厅有关要求和部署,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执行就业准入和劳动预备制度。各级职业介绍机构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申请从事国家规定持证上岗的职业(工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要求就业而未取得相应培训证书的劳动预备制人员,不予办理求职登记和介绍就业,推荐引导他们参加职业培训。

3、进一步严格了职业介绍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对申请兴办职业介绍机构的单位或个人,从场地、设施、制度、人员素质等方面严格审查;对已审批的职业中介机构加强协调,规范管理,坚持和完善许可证制度、年度审验制度、联系指导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他们进行检查。对年检不合格或违犯规定的,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直至吊销许可证,并在新闻媒体予以公示。

4、逐步建立完善了劳动力市场管理监督保证体系。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发现有坑蒙拐骗行为的机构和个人或者群众投诉,我们的职业介绍监察中队及时与有关部门配合调查处理,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我们通过宣传栏、劳动110热线电话和公共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告诉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如何鉴别非法职介机构、如何避免上当受骗,引导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到合法职业介绍机构招聘和求职。

(四)就业服务与失业保险

1、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劳动力市场管理和服务工作主要业务流程规范(试行)》(劳社培就司发[1999]3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郑州市劳动力市场管理和服务工作主要业务流程(试行)》对就业管理、失业管理、职业介绍、推荐培训、劳动人事代理等具体工作业务流程和各项业务之间的衔接配合进行统一、规范。

2、失业保险基础管理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实行了新的财务、会计、统计和失业人员管理制度。完成征缴覆盖面90%以上,基金征缴率95%以上和失业人员管理制度,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程序规范,市区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失业人员管理和服务效率有很大提高,并得到省厅的表彰。按上级部门要求及时收集和上报有关信息和报表。

3、几年来,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一直坚持对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实行优先、免费和专门服务。市人力资源市场开设了下岗职工专门服务窗口,配备业务骨干为下岗职工服务,制定了为下岗职工服务的办法和措施,定期举办下岗职工专场洽谈会。不但优先、免费为下岗职工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而且为再就业困难的失业和下岗群体,特别是下岗女工提供重点和专门服务。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各级职业介绍机构在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服务方面每年都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明确的责任目标并且能够较好地完成。

4、职业培训部门制定了专门培训计划,大力开展再就业培训工作,以“凡有培训需求的下岗职工都能得到免费培训”为目标,针对下岗职工的实际需要,举办各种实用培训班,提高下岗职工的再就业能力。几年来,全市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再就业培训16.8万人,培训后再就业率68%。

5、市职业介绍中心与市再就业服务中心和企业服务中心加强联系,紧密配合,将进入中心、有就业愿望的下岗职工纳入“劳动力资源信息库”,输入微机管理、查询;在此基础上,主动为进中心的下岗职工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定期为进入中心的下岗职工提供空岗信息。市培训中心向自愿参加技能培训的下岗职工提供免费培训。2000年以来,市职介中心向再就业服务中心提供空岗信息130607个。

6、市人力资源市场建立了职业指导窗口,由专门职业指导人员负责,借助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工具,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特别是广大下岗职工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技能测试、素质测评、就业信息等服务。

(五)工作协调机制

1、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部、厅关于劳动力市场的长远和整体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市拟订了人力资源市场“十五”建设和发展规划,市政府已将其列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劳动力市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方面,各级劳动部门每年年初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2、目前,我市已逐步建立起职业介绍与职业培训、失业保险等相互协调,有机配合的工作机制。

3、进一步加强了内部管理,完善责任目标和考核评比制度。工作人员工资与出勤挂钩,与业绩挂钩,与中心效益挂钩,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形成了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们在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展,但距部、厅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

1、资金短缺是制约市场发展的主要瓶颈。信息网络建设资金需求量较大,由于受资金限制,使我市城区广域网、人力资源网站、人力资源素质测评中心、呼叫中心等系统均未能按计划建成投入使用。整个系统建成后的维护费用也比较可观,如果不能得到及时解决,也将影响正常使用。

2、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起步较晚,没有全部实现市内联网。供求信息没有完全实现全市共享、信息发布范围相对较小。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技术方案》要求,市级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基本达到“三化”建设评估标准,但区、县(市)市场由于受财力制约,至今仍有近一半区、县市场还单机作业,部分业务还停留在手工操作模式,制约了城区广域网建设,影响了信息共享范围。

3、一方面单位招(聘)用职工不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用人行为不规范,私招滥雇等现象比较普遍,相当一部分用人单位录用求职者后,不签订劳动合同,随意延长工作时间,拖欠甚至克扣职工工资。另一方面各类非法职业介绍机构“多、乱、假”现象仍然存在,这种现象不仅侵犯了求职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影响人力资源市场的正常秩序。

三、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方案

(一)组织建设

全省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工作会议后,我局上下十分重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就会议精神进行贯彻布置,成立了有市劳动局局长李元法为组长,主管副局长和市职业介绍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市失业保险处等部门负责人及县(市)、区职介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方案》的贯彻落实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职业介绍中心一名副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业务主管和技术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市职业介绍中心,具体负责《方案》实施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方案》进展情况。

(二)指导思想

以充分开发和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为出发点,认真总结前期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经验,进一步提高劳动力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水平,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失业保险制度,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积极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建立机制灵活、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和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三)工作目标

1、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健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工资指导价位等工作协调发展的机制服务网络,建立促进困难人员就业的即时援助制度,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中发挥重要作用。

2、建成制度健全、运行规范、覆盖面广、联接到街道社区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全面实现就业服务信息化。

3、初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管理和服务制度,形成良好的劳动力市场秩序。

(四)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及计划实现的指标

l、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1)按照我市一年五万就业计划和失业率控制在4%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就业困难群体的状况,确定公共就业服务的任务和重点服务对象。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设立公共就业服务项目,通过实行工资性补贴、提供免费服务和培训等方式,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就业。

(2)建立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我们已向政府打报告,争取尽快将再就业资金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公共就业服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并能满足实际需要。制定按服务实绩拨付使用再就业资金的办法,制定措施鼓励社会各类就业服务机构为下岗失业人员服务,并形成政府购买就业服务成果的机制。加强再就业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3)公共就业服务实行统筹管理。加强对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明确职能,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预算;统一制定公共就业服务计划;统一设立公共就业服务项目并确定服务标准;统一公共就业服务的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统一确定与服务绩效挂钩的专项经费使用办法;统一评估公共就业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确保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对象在全市范围内得到统一规范的服务。

(4)制定措施统筹管理政府有关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制定鼓励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对象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对就业困难对象,列出名单,实行专人帮扶,制定专门就业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服务;对愿意接受政府提供的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对象,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在一周内,为其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安置其就业;逐步建立对就业困难对象提供有效就业服务和即时公益性岗位的就业援助制度。

2、建立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1)在街道、乡镇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承担本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及流动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职责。配备专职人员,确保有固定的经费来源,及办公服务场所;基层就业服务组织的职责分工明确,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完善;对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实行动态管理。

(2)在社区聘用专门人员负责劳动保障工作,并提供工作经费;建立本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台帐,形成功能完善、运作规范、服务高效、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服务网络。

3、完善就业服务功能

(1)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开设专门窗口,为下岗失业人员办理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招聘洽谈、培训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档案托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以及为用人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办理有关就业和社会保险手续等“一站式”服务,并实行“首问负责制”,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用人提供方便。

(2)建立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制定鼓励发展各类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和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发展各种专业性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职业培训等社会化就业服务组织的措施;充分发挥社会各类就业服务组织作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3)拓展服务功能。按照劳动力市场需求和下岗失业人员特点,组织实施专门的就业服务项目和开展承诺制等灵活多样有特色的服务措施;开展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培训服务;制定措施将就业服务功能延伸到下岗职工较多的困难企业、关闭破产企业,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广泛应用人力资源素质测评系统,有针对性开展职业指导,提高就业服务实效。

(4)应用IS09000标准,组织开展提高就业服务质量管理活动,完善各类就业服务组织管理和服务制度:努力使我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成为当地人民群众信得过、满意度高的服务窗口。

4、逐步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

(1)加大信息收集力度,每年进行一次企业空岗情况调查,了解企业当前及今后一年或近期用工需求情况;确保劳动力市场信息满足求职者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提高信息的质量和有效性,实现有场有市。

(2)建立覆盖全市的劳动力市场信息数据库,在市区职业介绍机构联网基础上,争取在2003年底以前实现与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联网;力争2003年1月前,正式开通我市人力资源互联网站,借助互联网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为更广泛的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招聘求职全天候服务,并与“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站链接。

(3)完善信息公开发布系统,通过多种渠道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报告制度,实现综合月报按时上报: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使劳动力市场信息得到充分利用。

(4)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运行管理制度,争取在2004年6月底前实现全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信息共享。

5、规范劳动力市场管理,逐步建立劳动力市场信用体系

(1)建立规范的就业登记制度。建立就业登记、失业保险与就业服务紧密结合的工作流程,并建立与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工作有机结合机制;完善失业登记和统计办法,建立抽样调查失业统计和登记失业统计相结合的制度,加强对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管理。

(2)探索建立劳动力市场信用体系。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用人单位发布的人力资源需求信息的管理,禁止一切有就业歧视内容的出现;加强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每年开展两次以上全市范围内的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活动,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和行为;建立健全职业中介机构运行规则,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开展无虚假信息、争创文明职业中介活动,保持劳动力市场良好秩序。

(3)制定城乡统筹就业的办法措施,逐步消除劳动力流动就业的各种障碍,建立统一规范、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

6、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与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劳动工资工作的协调机制

(1)全面落实《失业保险条例》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办法,依法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建立个人缴费记录,落实财务会计和统计制度,加强基金管理,保证基金的安全与完整。对符合条件的,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加强失业保险基础管理和基层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失业登记、失业保险申领发放、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互相衔接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实现计算机管理,建立信息网络,2003年底以前实现与就业服务网络联结。用好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充分发挥促进再就业的作用。合理布局经办网点,逐步向街道、社区延伸,为失业人员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2)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对职业培训的信息引导和服务作用,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和劳动预备制度;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增加工资价位发布信息量,提高信息质量,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

(3)按照知识化、专业化要求加强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岗位技能培训,每年对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工作人员普遍进行一次相关政策和操作技能轮训,就业服务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完善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考评办法,形成合理的职业等级结构;采取灵活的用人、考核办法,建立各种有效的激励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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