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信息库欢迎您!
首页 文章 社会体制 就业体制

蚌埠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实施方案

2004-06-15 18:32 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监测中心

摘要:以充分开发和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为出发点,以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在前期劳动力市场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我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的水平,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失业保障制度,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积极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建立机制灵活、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和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充分开发和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为出发点,以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在前期劳动力市场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我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的水平,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失业保障制度,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积极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建立机制灵活、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和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二、蚌埠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的现状

蚌埠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从1999年起步,前后共投入固定资产和资金1100多万元,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已经取得明显成效,经省劳动保障厅评估,已达到“三化”建设试点评估标准要求。市本级建成了劳动力中心市场和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中心,开通了市本级局域网,通过电话拨号实现了与市辖三县、五区联网,统一使用了“劳动99”软件。市中心市场面积1100平方米,三县、五区劳动力分市场面积也在200平方米以上,中心市场大厅设22个服务窗口,实行一条龙就业服务,三县、五区也相应设立了与中心市场对应的服务窗口,前台服务全部实现了微机操作。市场信息采用了大型电子显示屏和大屏幕电视机发布;市场外采用买断电台、电视台时段、报纸;互联网及遍及街道社区及闹市区的信息广告栏全方位发布招、用工信息:建立了专、兼职信息收集员队伍和用人单位用工会员制制度及劳务输出基地,广泛收集用工信息:信息查询在中心市场和县、区分市场基本实现了触摸屏查询,求职者可以利用微机实现自动匹配,初步形成了集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推荐、失业保险、失业下岗职工登记、《再就业优惠证》发放、技能鉴定申报、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就业服务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办理。三年来,在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过程中,劳动就业服务工作人员队伍素质也得到了显著提高,除普遍对工作人员进行劳动就业服务培训外,还特别加强了对全体人员的电脑操作培训,多次组织和推荐人员参加了省部、省计算机操作培训。目前前台工作人员在各项工作中大多数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对服务对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网络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也得到了明显提高。99年以来,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初步建立了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始终免费为失业下岗人员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先后收集和发布用工信息2719条,提供岗位59814个,办理求职登记68450人,提供职业介绍服务人次,实现就业20627人,其中失业下岗人员6795人。组织31000多名失业下岗人员免费参加了30多个专业的技能培训,其中有23000多人通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报名、应聘等形式实现了再就业。对失业下岗人员进行职业指导6.1万多人次,委托代理劳动事务15000多人,代办个人参加接续医保9000多人,办理失业登记23690人,发放失业救济金6000多万元,接续养老保险3多人,为进中心国企下岗职工3.1万人发放基本生活费2.7亿元。促进了国企改制减员增效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维护了社会稳定,得到了省、市领导及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肯定和好评。

三、工作目标

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力争用三年的时间达到以下目标: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服务网络,建立促进困难群体人员就业的援助、帮扶制度,建立重点服务对象档案,设立公共就业的服务项目,建立促进就业资金,实行下岗失业人员免费服务。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健全全市“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和服务网络,完善服务,拓展服务功能,实现全部功能一条龙一站式办理。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加大网络建设投入,使岗位信息量和有效性明显增加,力争在2005年前将信息网络联接到街道(重点乡镇)、社区,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发布系统,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实现信息共享。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

(三)强化劳动力市场管理,规范劳动力市场服务,建立规范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和劳动市场信用体系,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与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劳动工资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统筹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和服务,确保劳动力市场秩序良好、工作人员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

四、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1、根据蚌埠市劳动力资源状况和蚌埠市经济发展实际,争取用三年时间实现6万人就业和再就业,把蚌埠市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实行年度就业和再就业目标责任制,具体是2003年实现1.6万人就业和再就业,力争完成1.8万人就业和再就业,当年重点是解决国有破产、改制企业的职工分流、突出解决大龄尤其是4050人员的再就业问题。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落实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的政策,确保国有企业改制、改组和退出国有序列工作的顺利推进。2004年根据蚌埠市光彩大市场和五金工业园的建设和投入使用,确保实现2.6万人、力争实现3万人就业和再就业;2005年确保实现1.8万人,力争实现2万人就业和再就业,重点是解决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同时解决新生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缓解蚌埠市就业压力,遏制失业率逐年攀升的势头。

2、建立各级促进就业利再就业专项资金。拟从2002年底建立就业和再就业专项扶持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设立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专项资金来源渠道为上级财政补助,本级财政安排,资金利息收入及其它渠道筹措的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开发公益性岗位及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劳动力市场建设和维护、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失业下岗人员转岗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服务性企业新增岗位招用并与其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国企失业下岗人员提供为期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及贷款贴息以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宣传费用支出。

3、公共就业服务实现统筹管理。蚌埠市就业服务实行市、县(区)、街三级管理,市、县(区)、街、居四级服务。从2003年起,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统一名称、明确工作职责、合理定编(市级40-50人,区5—7人,县10—15人,街道2-3人,居委会设协管员2人),人员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同级财政支付困难的由上级财政予以补贴。统一制定蚌埠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定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办法,实行年度考核奖优罚劣,确保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对象在全市范围内得到统一规范的服务。

4、制定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4050”人员就业办法,确定工作目标,采取具体措施,规范招聘程序,明确管理办法。对全市就业困难人员逐户摸底,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就业困难人员能够充分享受各项就业服务及再就业优惠政策。鼓励扶持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通过开办创业人员培训班,提供创业项目政策指导和资金扶持,通过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开设服务窗口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在不挑不拣的情况下10天内实现就业。

(二)建立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5、根据蚌埠市人事局蚌编(2001)1号文件和蚌埠市委、市政府即将发布的《关于大力促进失业下岗人员再就业的实施意见》,确保区、街专职保障工作人员落实到位,明确工作机构任务和职责。各乡镇尽快健全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工作场所及经费,统一机构名称,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组织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基础工作,实现对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实行动态管理。

6、依托街道推进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建立社区下岗失业人员、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台帐,实行微机管理网络互联,及时掌握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状况、家庭情况及离退休人员的生存情况等。利用三年时间逐步实现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劳动保障服务社会化。

(三)完善就业服务功能

7、在市、县、区劳动力市场现有一条龙服务的基础上,增设就业困难人员专门服务窗口,即时服务窗口和政策咨询、业务办理导引台,实行“首问责任制”和“服务承诺制”、“办理限时制”、印发办事程序告知单、简化办事程序。

8、建立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拟定鼓励发展各类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和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范,发展各类专业性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职业培训等社会化就业服务组织的工作规划,制定相应的办法和措施,在规范其行为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会各类就业服务组织的作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9、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一是适应市场需要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帮助失业人员保管档案、接续社会保险,提供政策咨询。二是开展劳务派遣,推荐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降低用人单位用工成本。三是开展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培训班,每年1—2期,每期不少于20人,选好创业项目进行企业管理,工商、税收政策,劳动保障政策,法律、法规教育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供政策和资金的支持。积极参与企业改制,主动为下岗职工较多的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出谋划策提供政策指导,帮助化解矛盾、促进企业妥善安置下岗、失业职工。应用新的就业服务技术,采用群体指导和个别指导等灵活多样的方法,根据不同的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帮助求职者认清就业形势、转变择业观念、提高求职技巧、掌握择业办法,争取尽快实现就业。

10、应用IS09000标准,组织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服务质量管理活动,建立健全各类就业服务机构的会议、行政管理、业务学习、财务管理等各项内部组织管理制度,完善、修订、简化办事程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推行“文明用语、杜绝忌语”,设立监督意见箱、薄,公开监督电话,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抽样调查等形式,广泛收集、听取群众意见,针对不足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办法,努力使蚌埠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成为群众信得过、满意度高的服务窗口。

(四)逐步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

11、进一步完善和扩展信息收集渠道,继续实行企业用工会员制,使辖区内各类企业逐步纳入会员范围,及时掌握企业用工信息、用工计划;进一步完善劳动力资源库,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库的作用,及时将下岗失业等各类求职人员纳入资源库管理,利用现代技术适时进行计算机匹配,促进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的有效结合,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功能。市、县、区劳动力市场,每年都要举办1—2次有影响的大型劳务洽谈会,定期举办有特色的为解决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专场劳务洽谈会。

12、2004年底前逐步完善城镇劳动力市场信息数据库,使城镇户籍的所有劳动力资源纳入数据库管理,与此同时在全市18个街道、120个居委会全部配备计算机和联网设备,设立工作站,将劳动保障工作延伸到街、居;从2003年起着手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库,争取用1—2年的时间,使蚌埠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全部纳入资源库管理,与此同时,全市68个乡镇在建立工作机构的基础上配备计算机,设立工作站,使劳动保障工作延伸到各乡镇。在基本完善城镇和农村劳动力资源库的基础上使之统一为覆盖全市的劳动力资源信息库,2005年底前,建成并开通覆盖全市的劳动力市场城域网,积极创造条件,抽凋专人并购置必要设备,建立蚌埠劳动就业服务互联网站,开展网上招聘、求职服务、与“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站链接。

13、在进一步做好现有电台、电视台、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查询机、专用信息广告栏发布信息的同时,增加互联网发布,增设街居、乡镇劳动保障政策及信息宣传专栏,及时发布劳动保障政策及用工信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分析报告,联系供求实际,重点分析深层次问题,提高分析报告的指导作用,增强分析报告的实用性。面向社会公刀:发布,为劳动力合理流动提供指导。落实专人按时上报综合月报。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及时测算变更、除在各级劳动力市场发布外,还要通过电台、电视台、专用信息发布栏等渠道对外发布,引导用工单位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工资价位,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

14、逐步完善蚌埠市劳动力信息网络管理制度。一是采用统一系统应用软件,保证网络正常运行;二是统一加装“防火墙”,确保网络资源安全:三是建立严格的日常网络维护、管理制度,及时更新信息,维护设备正常运行;四是建立统一的信息资源录入、管理、使用制度,明确各工作站的责、权、利,实现全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信息共享。

(五)规范劳动力市场管理,逐步建立劳动力市场信用体系。

15、出台《蚌埠市失业(就业)登记制度》,实行一证通,减化办证手续,减少办证项目,规范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尽可能地使劳动者就业经历、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交纳失业保险费、接受培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通过一证反映出来,实现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失业保险交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术等级等情况有机结合。

16、探索建立劳动力市场信用体系。加强招用工简章的审核工作,杜绝任何单位用工简章的歧视条款,坚持就业面前人人平等;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每年集中对全市各类职业中介机构进行1-2次清理、整顿,由劳动行政监察部门牵头,市劳动监察支队、工商、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及有关部门配合,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和行为: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开展全市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争先创优评比活动,制定评比标准,建立评估办法,自下而上每年评比一次,对无虚假信息,职业中介工作成效显著的职业中介机构予以通报表彰,促进劳动力市场规范运作,步入良性循环。

17、在城乡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建立统一规范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一是结合小城镇建设,最大限度地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安置就业,促进小城镇经济发展。二是逐步打通城乡就业通道,允许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取消就业过程中的户籍、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方的限制。三是加强农村就业服务工作的基础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富余劳动力的素质,增加市场就业竞争力。

(六)、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与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劳动工资工作的协调机制

18、全面贯彻《失业保险条例》,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失业保险登记制度和办法,把蚌埠市辖区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建立定期稽核制度,核定征缴标准,强化征缴手段,通过与税务部门的配合,保证失业保险费按时足额征缴到位,建立个人缴费记录,通过办理失业登记核定失业保险享受待遇,促进失业保险基金的征收。严格失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执行收支两条线,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应支尽支,尽量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的作用,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失业保险基础管理和基层工作,简化规范失业登记制度,规范失业保险金中领发放办法,通过银行实现社会化发放。按照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相接的业务流程,为失业人员提供全方面的服务,在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同时,为失业下岗人员提供一次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有针对性的给予职业指导,免费提供三次职业介绍,建立个人台帐,录入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实行跟踪服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用好用活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制定两个补贴办法,规范补贴标准和审批程序,充分发挥两个补贴对就业和再就业的作用。

19、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设立培训专业,确定培训内容,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是强化劳动预备制教育,制定劳动预备制教育方案,拟定劳动预备制教育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努力使新生劳动力在参与市场就业竞争前普遍接受劳动预备制教育,并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制度坚持下去。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从2003年起,凡在公共职介机构介绍、推荐就业的一律查验职业资格证书,对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求职者,指导其参加技能培训,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后再参与市场竞争就业。加大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力争尽快对已在岗人员进行普遍技能鉴定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应重新学习,直到考核合格或调整工作岗位。

20、加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队伍自身建设,除坚持日常相关政策学习和培训外,建立定期的操作技能培训制度,采取集中培训和个别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就业服务机构全部工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队伍的业务政策和实际工作水平。制定措施,鼓励工作人员参加职业指导资格考核,获得职业指导资格证书,认真开展职业指导工作,并结合年度人事考核进行考评,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使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队伍能够适应新形势下劳动就业服务工作的需要,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中开展行风评议和“三优”文明窗口建设活动,完善考核办法,改进工作作风,实行首问责任制、办事限时制、提高工作效率,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成人民最满意的服务窗口。

五、计算机网络建设计划及所需设备

为了完成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的工作目标,蚌埠市在原有的劳动力市场计算机网络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市本级劳动力市场中心网络的服务设备的建设,积极与劳动应用软件开发商联系改进现有的应用模块,增加新的业务内容,同时对市辖五区、18个街道、120个居委会进行配备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对工作人员进行计算机、网络和业务等相关培训。

(一)项目建设共需资金312.55万元,具体内容如下(详细清单附后):

1、市本级共需资金89.36万元,增添服务器、网络联接等相关设备需82.30万元,通讯、维护及人员培训每年需费用7.06万元;

2、市辖五区共需资金74.15万元(14.83万元/区),增添服务器、网络联接等相关设备需57.50万元(11.50万元/区),通讯、维护及人员培训每年需费用16.65万元(3.33万元/区);

3、18个街道共需郊外19.44万元(1.08万元/街道),增添计算机、网络联接等相关设备需9.72万元(0.54万元/街道),通讯、维护及人员培训每年需费用9.72万元(0.54万元/街道);

4、120个居委会共需资金129.60(1.08万元/街道),增添计算机、网络联接等相关设备需64.80万元(0.54万元/街道),通讯、维护及人员培训每年需费用64.80万元(0.54万元/街道)。

(二)、建设进度安排(2003年一2005年):

1、市本级建设:2003年1—5月

2、市辖五区建设:2003年4—6月

3、18个街道:2003年7—10月

4、120个居委会:2003年9—12月。

首页
相关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