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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实施方案

2004-06-15 21:30 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监测中心

摘要:常熟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要在前期试点基础上,以充分开发和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为出发点,进一步提高常熟市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水平,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失业保险制度,开展积极、主动、创新的就业服务,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积极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促进职业介绍事业向更高层次健康发展,建立机制灵活。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和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一、指导思想

常熟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要在前期试点基础上,以充分开发和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为出发点,进一步提高常熟市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水平,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失业保险制度,开展积极、主动、创新的就业服务,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积极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促进职业介绍事业向更高层次健康发展,建立机制灵活。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和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起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健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工资指导价位等工作协调发展的工作机制和服务网络,建立促进困难群体人员就业的即时援助制度,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形成制度健全、运行规范、覆盖面广、联接到乡镇、街道社区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初步实现就业服务信息化。

(三)初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管理和服务制度,劳动力市场秩序良好。

三、主要试点工作任务

(一)建立起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1、每年根据常熟市促进就业、控制失业率的目标以及常熟市就业困难群体的状况,确定公共就业服务的任务和重点服务对象。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设立公共就业服务项目,通过实行社会保险补贴、提供免费服务和培训等方式,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就业。

2、再就业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实施公共就业服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并能满足实际需要。制定按服务实绩拨付使用再就业资金的办法,制定措施鼓励社会各类就业服务机构为下岗失业人员服务,并形成政府购买就业服务成果的机制。再就业资金使用效率较高,管理规范。

3、各级就业服务机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明确职能,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预算问题;制订统一的就业服务计划;设立统一的就业服务项目并确定服务标准;建立统一的就业服务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采取统一的与服务绩效挂钩专项经费使用办法;统一评估公共就业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对象在全市范围内得到统一规范的服务。

4、统筹管理政府有关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制订鼓励社区开发公益性安置就业困难对象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加强对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保障工作。认真做好就业困难对象的基础管理,主动开展对就业困难对象的调查、登记、核实工作,做到一人一表,登记联网,并帮助他们制订就业计划,在劳动力市场内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对就业困难对象,联系落实他们力所能及的工作岗位,实行专人帮扶,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服务;对愿意接受政府提供的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对象,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在一定时间内,为其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安置其就业;逐步建立对就业困难对象提供有效就业服务和即时公益性岗位的就业援助制度。

(二)建立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1、在乡镇、街道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承担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及流动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职责。配备专门人员,有固定的经费来源,及办公服务场所;基层就业服务组织的职责分工明确,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完善;对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实行动态管理。

2、逐步把就业服务工作向社区延伸,形成布局合理、方便群众、标识显著的服务网络。在社区聘用专门人员负责劳动保障工作,并提供工作经费;建立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台帐,形成功能完善、运作规范、服务高效、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服务网络。

(三)完善就业服务功能。

1、继续坚持为用人单位服务原则,做到招聘单位随要随办,认真做好日常职业介绍工作,适时举办主题专场。开展跟踪服务,对用人单位所招员工在一季度内进行回访,听取用人单位意见并加以改进。对用人单位的招聘需求,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提供满意服务,以良好的服务赢得需求单位的信任。开设专门窗口,为下岗失业人员办理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招聘洽谈、培训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档案托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以及为用人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办理有关就业和社会保险手续等“一站式服务”,并实行“首问负责制”,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人提供方便。

2、建立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制定鼓励发展各类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和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发展各种专业性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职业培训等社会化就业服务组织的措施;充分发挥社会各类就业服务组织作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3、按照劳动力市场需求和下岗失业人员特点,组织实施专门的就业服务项目和开展承诺制等灵活多样有特色的服务措施;开展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培训服务;制定措施将就业服务功能延伸到下岗职工较多的困难企业、关闭破产企业,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广泛应用新的就业服务技术和方法,有针对性开展职业指导,提高就业服务实效。按照管理科学,制度健全,服务规范的原则,促进职业介绍与就业服务的有机结合,制定具体服务标准,统一服务流程,明确各项服务的质量要求,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保证服务质量。确保职业介绍成功率达到50%以上,市场就业人数达到当年就业总人数的90%。

4、开展各种特色服务。工作人员与就业困难对象建立一帮一联系制度,定期走访,掌握情况,重点帮扶;各镇在街道或居委落实专门人员,对就业困难对象进行跟踪服务、责任到人,为他们提供就业岗位,重点放在社区就业服务岗位;加强动态管理,主动把就业信息和再就业政策及时传达到下岗职工手里。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城区街道办事处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联合开发社区服务事业,开办家政服务、幼托服务、修理服务业等,对安全小区、物业管理等社会服务业的就业岗位,优先提供给下岗职工。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每年不少于1000个。

5、应用Is09000标准,组织开展提高就业服务质量管理活动,完善各类就业服务组织管理和服务制度;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成为当地人民群众信得过、满意度高的服务窗口;在条线上争创省“四星”级示范职业介绍机构,块上争创省级“青年文明号”。

(四)逐步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

1、加大信息收集力度,每年进行一次企业空岗情况调查,了解企业当前及今后一年或近期用工需求情况:积极、主动、深入有关用人单位,分系统、行业、区域落实到人,采集就业岗位信息;劳动力市场信息满足求职者的基本要求,信息的质量和有效性逐步提高,实现有场有市。

2、建立覆盖全市的劳动力市场信息数据库,在市区、乡镇职业介绍机构联网基础上,逐步与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联网;进一步完善“常熟市劳动力节场”网站,开展网上招聘求职服务,并与“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站链接;有选择地与较大企业联网,使整个网络达到布局科学、覆盖合理的效果。

3、完善信息公开发布系统,继续完善职业介绍信息窗、图文电视、“168”声讯电话、市场求职热线等信息发布渠道。通过多种渠道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劳动力市场信息得到充分利用。

4、建立严格的信息网络运行管理制度,全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实行信息共享。

(五)规范劳动力市场管理,逐步建立劳动力市场信用体系。

1、建立规范的就业登记制度,建立就业登记、失业登记与就业服务紧密结合的工作流程,并建立与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工作有机结合机制;完善失业登记和统计办法,加强对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管理。

2、加强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每年对劳动力市场进行清理整顿,严格职业介绍机构的资格认定和日常管理,每年开展一次工作评估,对不合格者取消职业介绍资格;对劳动部门的职业介绍机构要加强管理,做到统一服务规程,统一运行模式,统一内部考核。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和行为;建立健全职业中介机构运行规则,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开展无虚假信息、争创文明职业中介活动,保持劳动力市场良好秩序。

3、制定城乡统筹就业的办法措施,逐步消除劳动力流动就业的各种障碍,建立统一规范、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

(六)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与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劳动工资工作的协调机制。

1、全面落实《失业保险条例》,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探索适应市场就业需要的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运行机制,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办法,依法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落实财务会计和统计制度,加强基金管理,保证基金的安全与完整。对符合条件的,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加强失业保险基础管理和基层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相互衔接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实现计算机管理,建立信息网络,与就业服务网络联结。用好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充分发挥促进再就业的作用。合理布局经办网点,逐步向街道、社区延伸,为失业人员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2、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对职业培训的信息引导和服务作用,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培训与就业紧密机制,充分开发劳动者的就业技能,按照市场需求开设各项技能培训班,培训率就业达到95%,劳动力市场实行培训准入制,根据培训后的就业率,核拨培训补贴费用。职业培训信息进入劳动力市场信息发布网络,求职者可通过市场查询系统,在触摸屏上获取培训信息;坚持培训走市场化道路,紧密依靠社会办学力量,开展职业培训工作,对大企业和有关行业办学点进行资格审查,颁发培训许可证,建立培训基地。常熟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指导和组织社会培育力量,搞好就业、转业训练,积极开展失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对每个下岗职工进行1次以上职业指导,提供3次以上就业信息,为自愿参加技能培训的下岗职工提供1次减免费培训机会。

3、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和劳动预备制度,有计划、有部署地开展单位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培训;对技术工种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工商部门的配合下,对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中的技术工种,逐步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增加工资价位发布的信息量,提高信息质量,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

4、按知识化、专业化要求加强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岗位技能培训,每年对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工作人员普遍进行一次相关政策和操作技能轮训,就业服务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完善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考评办法,形成合理的职业等级结构;采取灵活的用人、考核办法、建立各种有效的激动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劳动力市场服务质量建设,开展岗位培训,计算机操作技能均要达到初级以上,建立内部定期考核制度,并引进竞争机制,合格上岗。要求前台工作人员规范服务行为,统一文明用语,讲究服务质量,建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加强职业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业介绍指导员的作用,为求职者提供求职咨询、择业建议、应聘设计、推荐介绍等中介服务,促进再就业,重点解决有岗无人做,有人无事做的问题,使一些就业难点不断得到化解;教育全体工作人员把自己放在下岗或失业者的位置上来开展工作,做到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耐心解答,不厌其烦,千方百计让求职者早日实现就业的愿望,促进职业介绍成功率的不断提高。

四、组织领导

由常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与有关单位组成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试点实施工作。

组长:李月琴局长

副组长:吴建平副局长

成员:常熟市劳动就业管理处

常熟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常熟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五、政策措施

按照上级劳动就业、再就业等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工作,认真实施试点方案,列入部门工作计划,并作为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六、实施试点方案时间自2003年至2005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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