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实施方案
摘要: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工作精神,大力促进我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进程,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就业机制,现结合我市实际,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工作精神,大力促进我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进程,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就业机制,现结合我市实际,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方案要点》《关于组织开展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工作的函》为依据,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具体要求,以充分开发和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为出发点,大力加强我市劳动力市场建设,建立机制灵活、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和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积极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建设和国企改革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起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健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工资指导价位等工作协调发展的机制和服务网络,建立促进困难群体人员就业的即时援助制度,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形成制度健全、运行规范、覆盖面广、联接到街道、社区和企业较集中的主要乡镇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初步实现就业服务信息化。
(三)建立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管理和服务制度,促进劳动力市场正常有序进行。
三、具体工作计划
(一)组织领导
1、为加快推进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工作,由市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成立推进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领导组。
组长:李福林(晋中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煌珠(晋中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张润林(晋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畅志仁(晋中市财政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张润林(兼)
副主任:安新明(晋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员:李祥锁(晋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指导科科长)
韩玉福(晋中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负责人)
办公室职责主要是按照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的要求,制定详细具体的市场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逐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1、每年根据市政府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促进就业、控制失业率等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就业困难群体的状况,研究确定公共就业服务的年度工作任务和需要重点服务的对象。具体操作以设立公共就业服务项目为出发点,通过实行工资性补贴、提供免费服务和培训等方式、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2、根据就业服务的年度工作任务和服务对象,做出专项资金计划。并将再就业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以确保实施公共就业服务稳定的资金来源,并能切实满足实际需要。同时,要系统、合理、科学地制定管理和使用资金的办法,鼓励社会各类就业服务机构为下岗失业人员服务,并形成政府购买就业服务成果的机制。同时,要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实行统筹管理。对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明确职能,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问题;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确定服务项目与标准,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省厅有关规定统—工作流程、操作程序和服务要求。统一评估公共就业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最终在全市范围内形成统一规范的就业服务体系,对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群众提供切实可行的服务。
4.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和市政建设发展情况,尤其是社区工作的延伸和建立,由市政府制定统—的政策办法与措施,鼓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开发公益性的岗位。对就业困难对象,明确到人员,制定专门的就业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服务;对愿意接受各级政府提供的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对象,统一由各级公共职业介绍向社会公布,安置其就业,以此建立对就业困难对象提供即时有效服务和公益性岗位的就业援助制度。
(三)突出重点,将劳动保障工作延伸到街道与乡镇
县级市榆次、介休城区街道要全部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2002年9月榆次区9个街道办事处已建立劳务工作站,并进入实质性工作。在进—步完善的基础上,2003年上半年,介休市街道办事处与企业较集中的其它县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劳务工作站。其职能主要是,承担本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企事业单位离退人员,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及流动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基层劳务站必须配备专职人员,并有固定经费来源与办公服务场所。对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台帐,形成功能完善,运作规范,服务高效,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服务网络。
(四)全面建立和逐步完善就业服务功能,尽快提升就业服务水平
1、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已经开设专门窗口,并为下岗失业人员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招聘洽谈、劳务输出(入)、办理用工手续以及进行劳动事务代理等建立了“一站式”服务工作格局、同时,县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服务功能统一进行设置,并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人提供方便。
2、建立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根据全市城镇发展规划和就业工作要求,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规划,鼓励发展各类非营利和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按照中发[2002]12号文件精神,发展各种专业性职业中介和劳务派遣、劳动保障事业代理,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职业培训等社会化就业服务组织,充分发挥社会名类就业服务组织作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3、拓展服务功能。根据市场需求,结合下岗失业人员自身特点,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组织实施专门的就业服务项目和灵活多样的特色服务措施,帮助他们尽早实现再就业,提高就业服务实效。
4、应用IS09000认证标准.于2004年初,在全市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组织开展提高就业服务质量管理活动,以此促进和完善各级就业服务组织管理和服务制度,进一步推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成为当地人民群众信的过、满意度高的服务窗口。
(五)利用世行贷款,加快网络建设,进一步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
1、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介绍和培训世行贷款已确定,并正在组织实施。方案是以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建立信息数据库,上与省级、其他先进城市,下与各县(区、市)以及县(市、区)街道、重点乡镇劳务工作站联网,力争在2003年底形成覆盖全市的信息网络。同时,按照市政府规范用工管理要求,严格单位用工空岗申报制度。
2、完善信息发布系统。通过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电子显示屏,报纸或电视媒体向社会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通过信息综合作出职业供求状况分析并及时上报。定期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使劳动力市场信息得到充分利用。
3、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成后,要建立严格的信息网络管理制度,实现全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信息共享。
(六)规范劳动力市场管理,逐步建立劳动力市场信用体系
1、规范就业登记制度。根据《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促进劳动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以此在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对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以及具体工作流程与社会保险的衔接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此项工作先在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试行,然后于2003年在全市统—,加强对就业和失业管理工作。
2、建立劳动力市场信用体系。职业介绍机构与用人单位发布的劳动力需求信息上,不得有就业歧视内容。同时,每年度要定期对劳动力市场进行检查,清理、整顿。对非法中介与违法进行中介的机构予以打击与取缔,保持劳动力市场良好秩序。
(七)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与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劳动工资工作的协调机制
1、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建立个人账户。对符合条件的,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规范工作程序,在2003年全面建立起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报发放、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相互衔接的工作流程与管理制度,实现全市计算机联网;用好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充分发挥促进再就业的作用;逐步向街道、社区延伸,为失业人员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2、充分发挥就业服务对培训信息引导,提高其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和劳动预备制度。增加工资价位信息量,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
3、按照知识化、专业化要求,加强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要定期进行轮训,全部持证上岗,完善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考评办法,以此探索和建立各种有效的激励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