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实施方案
摘要:为加强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更好地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就业服务,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中的主导作用,为保定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贡献,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工作的函》的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为加强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更好地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就业服务,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中的主导作用,为保定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贡献,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工作的函》的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3年—2005年加强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充分开发和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为出发点,在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前期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水平,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失业保险制度,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积极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建立机制灵活、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和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努力开创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开展“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省厅关于加强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安排意见。结合保定市实际情况,2003—2005年保定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达到以下几项目标:
(一)建立起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健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工资价位等工作协调发展的机制和服务网络,建立促进困难群体人员即时援助制度,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形成制度健全,运行规范、覆盖面广,联接省、市、县(区)、街道以及社区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初步实现就业服务信息化。
(三)初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管理和服务制度。劳动力市场秩序良好。
(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就业服务工作人员队伍,按知识化、专业化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三、主要任务及实施方法步骤
(一)建立起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l、根据保定市促进就业、控制失业率的目标以及就业困难群体的状况,确定就业任务和重点服务对象。并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设立公共就业服务项目,通过实行工资性补贴,提供免费服务和培训等方式,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和再就业。2003-2005年服务的主要对象有五个方面。一是下岗失业人员:二足新增和历年结转的城镇失业人员;三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四是各种院校、专业学校的大中专毕业生;五是其他有就业要求并符合就业条件的求职人员。
2、建立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再就业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实施公共就业服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并能满足实际需要,保定市主要采取四点措施:一是继续执行再就业资金征缴渠道,采取政府、社会力量等部门共同筹集再就业资金的办法,从源头上解决资金来源问题;二是实行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将再就业资金列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三是财政定期拨付劳动力市场建设经费每年200万;四是实行政府购买就业岗位办法,对公益性岗位,社区就业岗位以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些后勤辅助性岗位,由政府出资购买,安置下岗失业以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3、公共就业服务实行统筹管理。一是按照“统一机构、统一名称、统一职能、统一规格”的原则,建立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级称为就业服务局,县级称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乡(镇)称为劳动保障站,街道称为劳动保障事务所。二是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和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予以保证。三是统一制定全市公共就业服务计划,每年初要制定当年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就业服务计划;四是统一设立公共就业服务项目并确定服务标准:五是统一公共就业服务的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六是统一确定与服务绩效挂钩的专项经费使用方法;七是统一评估公共就业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对象在全市范围内得到统一规范的服务。
4、广开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再就业安置措施,优先安排就业困难对象。一是新上项目解决一批,二是主辅分离消化一批;三是社区服务吸纳一批:四是微机经济扶持一批:五是市场建设容纳一批;六是公益岗位安置一批;七是产业调整转移一批:八是自谋职业安排一批。为实现上述“八个一批”,主要采取三项措施。第一,制定鼓励安置就业困难对象的政策措施和办法;第二,掌握就业困难对象基本情况,实行专人帮扶,做到“五清”,即:求职愿望清、家庭住址清、联系方式清、身体状况清、掌握技能清。第三,实行承诺服务制度,做到“只要工作不挑不拣,保证三天实现再就业”。逐步建立对就业困难对象提供有效就业服务和即时就业援助制度。
(二)建立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1、保定市共有238个乡镇,16个街道办事处。街道、乡镇力争在2003年全部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每个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或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配备专门人员2—3人,有固定的经费来源,及办公服务场所;承担其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及流动就业的管理和服务职责,
2、积极探索在社区的新路子,每个社区居委会聘用人1名劳动保障协助员,专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保障工作,主要任务是:建立下岗失业人员、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台帐,提供就业和劳动保障服务,形成功能完善、运作规范、服务高效、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服务网络。
(三)完善就业服务功能
1、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完善就业服务功能。市劳动力市场将在现有基础上,巩固、完善、提高服务水平,开设用工登记、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招聘洽谈、培训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档案托管、劳务输出、家改服务、失业金核发、失业基金缴费申报、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服务窗口,为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办理有关就业证件和续接社会保险等“一站式”服务,并实行“首问负责制”,方便求职者和用人单位。
2、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鼓励发展各级各类职业介绍构,2003—2005年期间全市非劳动部门开办的中介机构争取达到62家;其中:工会组织26冢,妇联组织26家,其它10家;二是积极探索开办劳务派遣工作的新途径,拟成立专门组织,选派专职人员,在电信、邮政、保险、金融等行业开展劳务派遣工作,2003年正式运作:三是充分发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劳动力市场中介服务的主渠道作用,拓展就业信息、职业培训、职业指导、劳动事务代理的范围和领域、逐步形成一个以市劳动力市场为龙头,县(市)区为骨干,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为基础,社会团体、个人职介机构为补充的就业服务体系,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3、拓展服务功能。第一,组织实施专门的就业服务项目和开展承诺制等灵活多样有特色的服务措施;第二,开展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培训服务;第三,将就业服务功能延伸到下岗职工较多的困难以及破产企业,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第四、广泛应用新的就业服务技术和方法,有针对性开展职业指导,提高就业服务实效;
4、应用IS09000标准,组织开展提高就业服务质量管理活动,完善各类就业服务组织管理和服务制度。
(四)逐步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
1、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化硬件建设。2003年全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建立局域网,实现就业服务信息化,做到信息公开发布,信息共享。
2、加大信息收集力度,每季进行一次企业空岗情况调查,了解掌握企业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用工需求情况,在劳动力市场定期发布岗位需求,工资价位,就业趋势等信息。
3、完善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多渠道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一是广泛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发布信息,做到随时掌握、随时发布:二是通过洽谈会发布劳动力供求信息:三是通过市场大屏幕发布需求信息;四是深入企业到下岗失业人员中间发布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提高劳动力市场信息利用率。
(五)规范劳动力市场管理,逐步建立劳动力市场信用体系
1、根据劳动保障部《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河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有关规定,2003-2005年期间,保定市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初步建立起制度完善.运作规范、诚实信用的劳动力市场,认真做到“四个建立”。一定建立规范的就业登记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对下岗失业人员、城镇新增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不同类型的求职人员分别进行详细登记,颁发《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做到登记规范有序;二是建立就业登记、失业登记与就业服务紧密结合的工作流程。在就业失业登记基础上,认真对已登记求职人员实施不同的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与援助,重点对下岗夫业人员以及就业困难人员实施援助,在就业信息、帮助实现再就业、续接劳动关系等方面提供优先优惠援助;三是建立与失业保险登记、缴费工作有机结合机制,认真做好失业保险与职业介绍工作的衔接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建立抽样调查失业统计和登记失业统计相结合的制度,加强对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管理。保定市将采取每季发布职业供求状况抽查分析的办法,通过深入企业、深入到失业人员中间,调查分析他们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找出解决的办法,更好地发挥劳动力市场在配置劳动力资源方面的主渠道作用。
2、探索建立劳动力市场信用体系。诚信是劳动力市场生存、发展,壮大的生命线,保定市采取以下三种措施建立、巩固市场信息体系。一是加强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协调公安、工商、劳动监察、新闻媒体等部门对辖区内劳动力市场进行清理整顿,联合清理整顿“黑中介”,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和行为,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建立健全职业中介机构运行规则和监察制度,认真严格审查招用工广告刊播,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三是探索由政府出资购买新闻板面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新路子,这样既减轻了企业刊播信息所需支付的资金,又保证了信息的可靠性,准确性。
3、适应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的需要、结合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办企业逐步增加的新情况,2003年保定市将制定出台城乡统筹就业的办法措施,逐步消除劳动力流动就业的各种障碍,建立统一规范,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
(六)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与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劳动工资工作的协调机制。
1、全面落实《失业保险条例》、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办法,依法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建立个人缴费记录,落实财务会计和统计制度,加强基金管理、保证基金的安全与完整。对符合条件的,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2、加强失业保险管理和基础工作,鉴于失业保险费征缴已移交地税部门的现实,今后一个时期失业保险工作重点是抓好基础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职业指导、职业相互衔接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二是实现计算机管理,建立信息网络,与就业服务网络联结。这项工作力争在2003—2004年期间完成;三是用好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两项”补贴,充分发挥促进再就业作用。
3、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对职业培训的信息引导和服务作用,努力做到三点:一是有针对性地向职业培训机构推荐受训人员,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原则,实行90个工种准入制度;二是与培训机构建立一种长期、稳定的联系,一方面要定期向他们提供最新的职业供求信息,帮助他们不断调整培训目标、方向、专业等:另一方面,又要不断向培训机构输送受训者,形成一种良性循环的职业指导与职业培训一体化的联系制度;三是经培训合格人员,职业介绍机构要及时推荐介绍再就业。
4、加强劳动力市场行风建设,积极争创“三讲”文明机关。2003—2005年期间,保定市将行风建设作为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一是加强对干部职工思想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服务的观念;二是建立健全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规章制度、使工作中有章可循,有纪可遵;三是加强外树形象教育,推行“假如我是一名求职者”的活动,真正把群众利益、群众的困难、群众的急需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四是按知识化、专业化要求加强对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岗位技能培训。采取每年二次相关政策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于部队伍政治文化和操作技能,更好地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服务。
(七)加强对劳动力“三化”建设的领导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而且难度大,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需建立组织,以加强对“三化”建设的领导、拟成立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领导小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局长任组长,就业处处长任副组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失业职工管理中心、就业训练中心、再就业服务中心主任为成员。具体工作由就业处牵头,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就业处,联系电话为0312—3088409。
2、搞好宣传,抓好试点。保定市将按劳动部《关于组织开展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工作的函》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加大开展“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和政府有关部门都来关心、支持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开展情况。
3、加强服务,协调部门间关系。推行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既需要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又需要政府部门之间的通力合作,使政策畅通贯彻落实。为此,保定市将采取联合办公,定期向有关部报工作进展,邀请有关部门指导市场建设工作情况等措施,取得部门间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抓好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