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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法》出台

2003-10-28 00:06

摘要: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证券投资基金法》,200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法律形式确认了基金业在证券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我国基金业发展历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1998年3月,我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正式成立;1999年年初,《基金法》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1999年3月30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召开了投资基金法起草组成立大会,立法领导小组、顾问组和工作组即宣告成立。王连洲任起草工作组组长,曹凤岐任副组长。

2002年8月23日,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提交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

2003年6月18日,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提交二审;

2003年10月28日,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终获通过;

2004年6月1日,《证券投资基金法》开始实施。

在《基金法》已生效实施、基金监管的配套规章制度基本齐备的背景下,2004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废止,这标志着基金业新旧法律规范已完成衔接。

《证券投资基金法》出台、《暂行办法》被废止后,规范基金行业的法律体系将确定为:一部法律,《证券投资基金法》;六部规章,《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以及《基金托管银行管理办法》;还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内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大事记(《证券投资基金法》出台前)

1991年至1996年

1991年10月我国最初的一批老基金"武汉证券投资基金"和"深圳南山风险投资基金"宣告成立开始。

1997年

11月5日国务院批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11月14日国务院证券委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1998年

2月24日第一家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的基金托管部成立。
3月3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后的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国泰、南方基金公司分别在上海、深圳成立。
3月23日第一批证券投资基金----基金金泰(相关,行情)、基金开元(相关,行情)分别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网发行、挂牌交易。
12月2日老基金"海南银通"和"广证受益"撤牌、清算。老基金的清理规范工作从此正式拉开了帷幕。

1999年

8月27日中国证监会转发人民银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同业市场管理规定》。随后,人行下发通知,允许10家基金管理公司参加银行同业市场。
12月30日《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公约》公布。 

2000年

6月18日中国证监会举办首届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2001年

8月2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公会成立。
9月11日华安发行国内首只开放式基金。

2002年

6月1日证监会发布《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
8月23日起草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10月15日国联安基金管理公司成为第一家获准筹建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12月19日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选定南方、博时、华夏、鹏华、长盛、嘉实六家基金公司首批获得社保基金管理资格。12月26日第一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招商基金管理公司批准开业。

2003年

3月3日因清理最后一只老基金而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得开业批复。
4月28日第一只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第一只系列基金招商安泰系列基金正式成立,规模逾45亿。
5月23日瑞士银行、野村证券首批获得QFII资格。
6月28日第一只保本型基金南方避险增值基金成立,发行规模约为51.9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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