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进: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在全国医疗保险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摘要:经部党组同意,我们在广东中山召开这次全国医疗保险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1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交流各地改革经验,分析当前改革形势,动员部署2002年工作。
经部党组同意,我们在广东中山召开这次全国医疗保险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1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交流各地改革经验,分析当前改革形势,动员部署2002年工作。
一、2001年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去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根据部党组的总体部署,按照“稳步扩面、狠抓管理、健全系统、完善政策”的工作思路,通过系统上下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工伤、生育保险工作也稳步推进。
(一) 医疗保险启动扩面任务基本完成
截至2001年底,全国已有339个地级以上统筹地区和1 435个单独统筹县(市)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分别占全国地市县总数的97%和81%;参保人数达到7 630万人,较2000年新增3 330万人。其中:除江西、贵州、云南、西藏外,其余省份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启动了基本医疗保险,上海、内蒙、陕西、四川、兵团、湖南、河南、云南、福建、青海、新疆、浙江等12个省区市的覆盖人数突破应参保人数的50%,广东、黑龙江、河北、甘肃、吉林、山东、辽宁、海南、湖北等14个省区市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任务指标。
(二)医疗保险制度新机制开始发挥作用
随着医疗保险启动面和覆盖面的迅速扩大,医疗保险新机制的作用开始发挥:一是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有了稳定的来源,改变了原公费、劳保医疗制度下经常发生的拖欠职工医疗费和不同单位职工医疗待遇苦乐不均的现象。二是医疗费用分担机制有效遏制了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增长。三是政事分开、统一高效的管理机制,保证了新制度的顺利实施和稳健运行。
(三)医疗保险管理系统初步建立
我们从改革的第一步起,就坚持不懈地按照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要求,从职能、机构、人员、工作入手,抓管理系统建设。到目前为止,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已经在各个管理层基本建立了统一的医疗保险管理系统。除极少数地区外,各项医疗保障管理职能基本划转到位,实现了医疗保险的统一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完备。除少数市县外,多数地区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医疗保险行政管理机构和经办机构,全国有了一支7万多人的干部队伍。70%以上的统筹地区建立了比较先进的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为实施医疗保险管理提供了技术保证。
在全面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工伤、生育保险工作也取得了积极进展,参保职工人数分别达到4 209万和3 300万。我部起草的《工伤保险条例(草案)》,已上报国务院法制办,目前正在征求各部委和省市意见,与之相关的十个配套政策也已着手研究。《职工非因工伤残或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已经通过专家评审。
回顾改革历程,成就是显著的,也是来之不易的,各地同志都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劳动。我们在去年一年中,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到全国绝大多数城市,参保人数由4 300万扩大到7 600多万,形成了改革不可逆转的大趋势。特别是去年青岛、海南会议以后,各地面对种种困难,坚决贯彻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攻难克艰,苦战80天,实现2个直辖市、7个省会城市、11个地级城市的启动实施,扩面近2 000万人,完成全年近一半的任务。这样的推进力度、扩面速度,是前所未有的,但是我们做到了,并且保证了新制度的平稳运行。
从已经启动实施城市的情况看,医疗保险制度运行平衡,基金收支平衡。据统计,2001年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53.6亿元,支出224.1亿元,结余 129.5亿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63.4亿元,个人帐户结余66.1亿元。医疗费拖欠现象没有了,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了切实保障。上海、山东等一些城市在实施医疗保险制度后,参保职工就医心理和医疗行为发生了变化,出现“小病自购药,大病上医院;在二三级医院看病,到药店购药;大医院手术,小医院康复;家中存药减少,大型设备检查下降”等趋势,过去公费、劳保医疗制度下的不合理医疗消费行为得到遏制,这种变化有利于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有利于实现社会医疗保险的公平性。李岚清副总理在上月18日听取“三项改革”工作汇报时,再次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去年改革推进到这个程度,实在不容易,能够保证基金平衡更不容易,证明新机制发挥了作用,还表扬我们的经办机构“都比较规范、比较现代化”。这说明我们去年一年的工作,给中央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给人民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这是各级党委政府坚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全系统同志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埋头苦干的结果。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我们这支干部队伍。这其中有来自原公费劳保医疗管理战线的老兵,有来自体改、劳动、卫生等部门的专家,还有新加入的年轻人, 大家以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以对医疗保险事业的热爱,以推进改革的坚定决心和信心,不畏艰难,刻苦钻研,团结奋战,开拓进取,为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新制度的稳健运行,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在此,我代表部党组向在座各位,并通过你们向全系统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谢意!
几年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之所以能够比较顺利地推进,平稳运行,日益得到社会各方面的普遍认同,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经验有五条:
一是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将“三个代表”贯彻落实到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具体实践中。江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有着广泛而深刻的丰富内涵,就其核心和本质而言,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我们从事的医疗保险事业恰恰是关乎人民健康、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搞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就是实践和体现“三个代表”要求的一个重要方面和重要标志。北京、上海、河北、黑龙江、陕西等许多省区市,不管有多少困难,有多大阻力,情况多么复杂,始终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究其根源,就是指导思想正确,能够始终把最广大参保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想职工之所想,急职工之所急。福建、山东等地在医疗服务管理中敢于管理、善于管理,也是准确把握这一指导思想的具体表现。实践证明,只要我们坚持“三个代表”正确思想,一切工作从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改革就会得到绝大多数职工的欢迎,就会不断推进、深化。
二是坚持中央制定原则、地方分散决策,因地制宜地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这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确保这项改革得以平稳推进的基本经验。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原则,才能保证改革的正确方向;只有因地制宜,才能使改革的各项措施符合当地实际,才能使改革的力度与各地经济发展速度、干部群众承受程度相适应。所以,在统筹层次上,宜市则市,宜县则县;在筹资比例上,充分考虑当地财政和企业的承受能力,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在制度模式上,允许困难地区和企业可以先建统筹基金,解决职工大病保障问题;在特定行业企业属地化参保上,采取相对集中异地参保、委托管理等灵活、过渡措施,等等。正是由于坚持了这一方针,才使得这项复杂的改革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在全国各地迅速推进,平稳运行。
三是采取了重点突破、分类指导的工作方法。为了努力完成年度扩面任务,年初我们就确定了抓京、津、沪、渝、穗、汉等大城市启动和抓中央行业属地参保两个工作重点,并在郑州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年中分别在广州和西宁召开未启动和已启动城市座谈会,指导、帮助各地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青岛会后,抓住机遇,举办第二期全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市长研讨班,与中央企业工委和中央金融工委一起下发了《关于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函[2001]163号)。各省则在郑州会后,通过签订协议或任务书等形式,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各个统筹地区,落实目标责任制;年中加强分类指导,许多地方实行省、市、县三级督察,并采取各种形式定期公布扩面进展以及单位参保情况。
四是不断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调整完善政策和管理措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任何一项改革一样,是一个不断认识、不断总结、不断完善的过程,各项政策制定不可能一步到位,一劳永逸,需要有一个调整完善的过程。各地从实际出发,在处理个人帐户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上,在解决慢性病、老年病患者费用负担上,在规范简化医疗费用结算办法上,在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上,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五是坚持“四位一体”,做到体制、机制、机构、人员四到位,为改革的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这几年我们反复强调要理顺管理体制,建立专门机构,充实管理经办人员,尤其是十分重视人员素质的提高。在我看来,这四者当中,人是关键。搞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关键在人,在于人的敬业精神、拼搏精神和奉献精神。有了这样的人、这样的精神,就能够得到领导的重视、部门的支持,就能够克服各种困难,就能够打开工作局面,就能够创造无愧于人民的业绩。时势造英雄,在改革的大潮中,我们已经初步形成了一支过硬的队伍,涌现出了一批能征善战的优秀分子和先进集体。从各地进展情况看,改革进展快、完成任务比较好、改革有成效、工作出经验的地区,既有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有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也有改革起步较晚的地区。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主管领导得力、坚强,精神状态好,办法多,队伍整体素质高。还是那句老话,事在人为,“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我们这支队伍里,已经初步形成了一种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不少地方已经呈现了“不用扬鞭自奋蹄”的工作局面,初步树立了“忠诚为民、维权楷模”的良好形象。这既是我们的宝贵经验,更是我们宝贵的财富,希望大家要倍加珍惜,让它成为继续激励我们搞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巨大力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各地改革进展很不平衡,一部分人反映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就医手续过于繁杂,解决困难人群医疗保障的措施还不完善,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任务十分艰巨,医疗保险管理特别是基础管理亟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二、把握大局,抓住重点,扎实做好2002年工作
今年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是: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三改并举”的方针,按照“围绕一个大局,抓住两个别重点,实现三个突破”的工作思路,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医疗保险问题,强化和完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稳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实现所有统筹地区都实施启动并且覆盖人数达到50%以上、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 500万以上的工作目标,同时,乘势推进工伤、生育保险工作。
“一个大局”,就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2002年将召开党的十六大,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江总书记在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今年各项工作都必须致力于维护政治上的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宏观政策要保持必要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各项改革必须稳步推进。这个精神落实到医疗保险工作上,就是要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稳步推进和稳健运行来促进社会稳定。
“两个重点”,就是抓住影响稳步推进和稳健运行的突出矛盾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医疗保障问题,强化和完善医疗保险基础管理。
“三个突破”,就是要围绕今年的工作重点,在规范和强化基础管理上下功夫,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上做文章,在改善管理服务上上水平,全面提高医疗保险运行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
实现上述工作目标,要努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规范和强化基础管理,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规范和强化医疗保险基础管理,是我们这项事业发展的永恒主题。对当前来说,更关系到今年改革能否继续深入、新制度能否稳健运行,从而能否奠定医疗保险事业长远健康发展的基础。在前年荆州会上,我曾经提出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三步走的设想。经过三年改革,我们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政策体系,新制度已经推进到绝大多数城市并覆盖近半数应参保职工,已经顺利走过了前两步。现在的关键是走好第三步,即加强医疗保险管理,确保稳健运行。走好这第三步的关键,在于把握好以下三点:
第一,充分认识医疗保险管理的重要性。
一个好的制度和政策,必须通过有效的管理手段才能保证其贯彻落实和组织实施。当前,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一些矛盾和问题逐步暴露,其中反映最突出的是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就医及费用结算手续繁杂等。这些矛盾和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政策不完善的因素,有外部条件影响的因素。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主要还是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措施不到位, 管理手段落后,管理程序过于复杂等原因,给参保职工带来了不便,增加了负担,影响了制度的稳健运行和健康发展。因此,各地一定要充分认识规范和强化医疗保险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作为今年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大题大作。
第二,全面掌握医疗保险管理的基本要求。
管理是一门科学。管理要实现的最终目的,一是改进质量,二是提高效率。具体到医疗保险管理上,这两个目标可以用一句话来概述,即通过加强管理,提高有限的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参保职工获得较为优质的医疗服务。要实现这两个目标,必须了解医疗保险管理的特殊性和规律性,从而树立医疗保险管理的基本理念,掌握医疗保险管理的基本要求。这也就是我们在通常工作中所要求的,一要摸透脾性,二是建立理念,三要掌握要领,四要确立目标。没有这四条,讲强化管理、完善管理就无从入手。
医疗保险管理的特殊性来源于医疗服务的特殊性。我认为主要是三条:
一是医疗服务的信息不对称性。医疗服务行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自古求医问药,基本上是医生说了算,行外人士很难用医学标准,对诊治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医疗质量是否物有所值做出判断,这是医疗保险管理的难点所在。
二是医疗服务主体的垄断性。我国的医疗服务市场以公办医疗机构为主,缺乏竞争机制。而且患者只能在一两家挂钩医院看病。这种相对垄断导致效率低、服务差、成本高。
三是医疗服务经济补偿的间接性,即所谓的“第三方付费”。“第三方付费”的好处是,可以代表全体患者的利益,用经济的杠杆、专业化的管理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但如果所有医疗费用都通过第三方支付,必然产生原公费医疗的弊端:看病的不花钱,花钱的不看病,患者可能会和医疗服务提供者联手对付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结果花了大钱看不好病,浪费严重,医疗保险基金在客观上存在着较大的透支风险。
针对医疗保险管理的特殊性,许多国家都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有些办法已经成为医疗保险管理的基本经验。归纳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一靠行业自律,包括建立医学评价体系,并在医疗保险日常管理中落实运用;二靠分担机制下的医患制约;三是通过第三方付费,建立独立于医疗服务利益集团之外的、代表患者利益的集团,来实施经济制约和专业管理;四靠竞争,通过竞争来实现公平与效率。借鉴这些经验,学习国外管理的通行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我国医疗保险管理需要树立如下基本理念:
一是基本保障理念。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本质要求,也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标志,是我们完善政策、强化管理的基本出发点。有了这个理念,就可以坚定我们推进改革的决心,强化我们进行管理的权威,增强我们做好服务的责任,提高我们不断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勇气。
二是基金平衡理念。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一样,都有一个基金运作问题,即如何把保险基金征缴好、管理好、运用好的问题。一个最简单明了的道理就是,没有钱办不成事,基本保障是改革的目的,基金平衡是实现基本保障目标的根本前提和物质基础。因此,保证基金收支平衡,是实现制度目标的根本手段,维护制度稳定的基本前提。保证基金平衡,不仅是保障职工基本医疗的需要,也是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当然,基金平衡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筹资环节要按照“以支定筹”的原则,充分考虑支付需求与缴费能力以及资金到位率之间的平衡;在支付环节要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控制基金支出保证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在这两个环节之间,要按照“成本—效益”原则,实现效益最大化。在具体工作中,一定要正确处理好控制基金与保障服务的辨证关系,为确保平衡,所有的医疗保险基金都必须真正用于符合政策规定的、合理的医疗服务,不能私自挪用和支付过度的医疗服务。
三是社会化管理服务理念。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社会化,亦即管理服务的社会化。其基本要求包括:管理要独立于管理对象之外,不能既提供医疗服务又行使管理职能;服务要到位,不能只揽权不做事,不能管一块丢一块,像个人帐户完全放任不管,就不符合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要求;管理服务要有效率,办法要简便易行,规范要清晰、透明,既不能让人看不明白,也不能增加被管理者的负担。
四是靠机制管理理念。由于医疗服务的专业性,利益调整的多向性,管理客体(医疗服务)的复杂性等,医疗保险管理必须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科学的方式、有效的制约手段,来形成内在的运行机制和作用机制。
五是维护公平理念。社会保险是政府实现社会公平目标的重要手段。在实际中,如何维护医疗保险的公平,会受到各种利益主体的影响,如患者希望得到更高的待遇,医院希望得到更多的收入。我们要维护医疗保险的公平性,首先要保证制度的公平,要让按规定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和职工尽可能参加医疗保险,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内,实行统一的政策和标准;其次,在基金支付上,要以患者为中心,钱要花在合理的医疗服务上,不能拿参保职工的钱满足不合理的利益要求;最后,要以绝大多数职工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基本保障的制度规定支付医疗费用,不能为了满足少数患者过高的医疗需求,影响绝大多数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
六是促进竞争理念。竞争,是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法宝。要解决当前由于医疗服务垄断所造成的高成本、低效率状况,必须打破垄断,促进竞争,从而达到规范服务、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与效率的目的,最终实现“三改并举”的总目标。这既符合医疗保险管理要求,也有利于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
有了上述基本理念,还应有管理的基本目标,今年在规范和强化完善医疗保险基础管理方面,我想提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目标,使医疗保险管理基础更为扎实,系统更为健全,措施更到位,效率更明显。
一是管理机构要基本建立健全。主要标志是所有省市和统筹地区(县、市)机构、职能、编制、人员要基本到位,不能再搞临时机构,不能在管理职能上再统一块丢一块。编制的确定和内设机构要基本满足管理的需要,人员的专业结构要基本合理,业务素质要有质的提高。
二是管理制度要基本完备完善。包括内部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医疗服务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范、预测预警制度、监督审计制度,以及不同人员的医疗保障管理制度等。
三是管理运行系统要基本满足管理要求。这个系统要实现运行有序,简捷实用,监控到位。统计指标体系要科学、准确、反馈及时。系统运行要连接到位,顺畅有序,实现全程监控。要不断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简化手续和规范业务管理流程,纠正管理“错位”,填补管理“缺位”,保证管理“到位”,实现“以法(办法、方法、制度、协议)管理,靠机制管理”。
四是管理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要尽快建立健全。管理没有监督,管理的措施就不能得到有效的落实。同样,管理没有质量评估指标,管理效果就难以考核。建立管理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既是针对管理对象的,也是对我们管理者自己的要求。没有这一条,管理双方都没有压力,完成今年强化基础管理的任务也就没有考核依据。所以,从今年开始各地要尽快着手建立医疗保险管理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指标设置并非多多益善,而要确实反映管理的要求和效果。我考虑主要内容应包括三个方面:反映基金管理方面要求的,包括基金到位率,基金收支平衡,费用结算等;反映医疗保障待遇方面的,包括职工就医的方便程度,治疗效果,医疗服务质量情况,费用增长控制情况,不同人群的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情况等;反映改革与管理的社会评价方面的,包括职工及社会各界对就医服务、费用负担、医疗保险服务等的满意状况。对这些管理质量评估体系的具体指标与项目,全国不可能作统一规定,需要各地特别是统筹地区从各地实际出发提出明确、具体的指标体系,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负责指导并督促检查,好的做法和经验可在一定范围内推广。
第三,重点解决医疗保险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从一些地方反映出来的情况看,当前需要着力解决的医疗保险管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空”,就是有政策没措施,使政策成为一纸空文。国家及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颁布后,一些统筹地区并不认真执行。医疗机构受利益驱动,不按《目录》规定备药、用药。二是“粗”,制定办法满足于作原则性规定,不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比如在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协议上,没有服务质量的具体规定和与之对应考核的结算办法。三是“断”,有先进的网络系统,却与医院的管理系统连接不上,形不成全程监近。出现新情况,措施跟不上,造成工作上的“断档”。四是“软”,就是措施不硬,执行不力,态度不坚决,或者是不敢管理,这在对医疗服务的违规处理和定点退出机制建设等方面尤为突出。我说的这些都是在调研中发现的情况,并非“空穴来风”,有的还不是个别现象,希望各地根据本地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切实提高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就全国而言,今年要重点解决以下六个突出问题:
一是要完善细化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定点医疗机构,是实施医疗服务的主体,是贯彻“三二一”(即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三个目录,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两个定点和医疗费用结算一个办法)医疗服务管理要求的中心环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好坏,费用支出合理与否,各项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关系到职工医疗保障权益的实现,关系到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关系到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目标和“三改并举”总目标的实现。因此,在这里,我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的同志,要牢固树立两个观念:一要将定点医疗机构特别是定点医院的管理,置于医疗服务管理的核心部位、中心环节来抓,不能有丝毫的放松;二要将“三二一”的医疗服务管理措施整合到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中,作为定点管理的一个完整的系统,而不能相互割裂。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应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从促进充分竞争的要求出发,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特别是要将更多的符合条件的单位内部医疗机构和社区医疗机构纳入定点范围。扩大参保职工的选择范围,方便参保职工就医。符合条件的要敞开大门,不能搞垄断;不符合条件的不能滥竽充数,不能牺牲参保职工的利益搞照顾;违背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的,要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定点资格。
要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入手,将“三二一”医疗服务管理措施细化到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协议中去。要在协议条款中明确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和费用支付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对纳入定点的医院机构,都要确定“三率”,即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医疗服务中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使用率和个人自费药负担率。定点零售药店要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和医疗保险管理规定,贮备、管理和出售医疗保险药品,对违规的,一经发现,除对此费用不得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外,还要进行相应处罚。要规范各项检查,严格执行大型仪器检查和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要细化医疗服务质量标准,建立相应的医疗服务质量指标,保证合理施治,合理用药,有效制止不规范的医疗服务行为,防止医疗费用浪费。要逐步改进和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对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要及时足额给付,不得无故拖延和拒付,以致影响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信誉。最近,内参刊登上海市缓付部分医院医疗费的问题,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关注,希望各地都要高度重视这类问题的发生。
二是要完善医疗保险管理规范,简化手续,搞好服务。医疗保险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搞好这项管理,一要规范,二要简便。不规范,我们就会陷于混乱;不简便,就会增加医院、医生、患者的麻烦。现在有些地方在一个统筹地区内由于采取分片分块单独管理和结算,一家医疗机构挂了好几块牌子,建几个系统,开几个窗口,分几个区域结算,给医疗机构增加了很多麻烦。今年要在服务上上水平,首先要在管理规范、简便易行、方便就医、方便结算上下功夫。这里我想请一些搞得好的地方,像上海、大连等,探索一套比较规范、简便的医疗保险管理流程和具体操作办法,部里组织专家论证后,制成光盘向全国推荐。
三是要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管理监测预警系统。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要充分利用计算机系统的作用,将医疗保险管理的基本要求和管理措施,通过建立相关指标和程序,嵌入医疗服务的过程中,生成管理信息,为管理者及时提供管理监控信息,为决策者提供政策调整依据。这方面我们有很多工作要做,也大有文章可做。搞好了,可以使我们 的管理工作上一个大台阶,真正做到省时、省力、简捷、透明。
四是切实加强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我常听到有些同志把个人帐户宣传解释为个人帐户是个人所有,因此不需要管,也管不好。一些地方也出现了把个人帐户当“零花钱”,不仅可以不受限制地买各种商品,还可以提现。这种认识和现象必须纠正。个人帐户首先是医疗保险基金的组成部分,没有这个组成部分,统账结合的制度就不复存在了,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就得不到充分保障。因此,对个人帐户的管理,一要严格规定其支付范围,就是支付规定的医疗费用;二要将其收支情况纳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统计系统,不能只管建帐,不问去向。具体管理的方式可以由各地探索。
五是妥善解决省直单位单独管理的有关问题。在改革的起步阶段,为减轻省会城市医改的压力,便于改革启动,根据一些地方的要求,作为一种过渡措施,允许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统一执行省会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和标准的前提下,实行医疗保险单独管理。运行一段时间以来,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的省直单位没有执行省会城市的统一方案,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待遇高于省会城市,对省会城市的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产生了一定的冲击;有的省直单位与省会城市各自建管理系统,各自定定点医疗机构,增加了管理成本,更给医疗机构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等增加难度;还有一些单独管理的省直医疗保险机构管理松懈,在维持较高的筹资比例条件下,有时还发生了基金超支。这些问题希望引起这些省区的同志高度重视,该纠正的要尽快纠正,该完善办法的要尽快完善办法,切实加强管理,同时,要与省会城市的改革和管理搞好衔接。省直管理机构要在提高管理水平,简化管理手续,规范医疗服务,控制费用支出等方面发挥好的作用。另外,我们希望有条件的要尽快完成过渡,交由省会城市统一管理,这是社会保险属地化的基本要求,也是发展的必然趋势。
六是完善有关人员的医疗保障管理办法。主要是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管理办法。前年中央下了很大决心,由中央拿钱解决离休干部“两费”历年拖欠,并要求将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职能划归劳动保障部门,从2000年起建立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机制。现在政策已经明确,但多数统筹地区还没有拿出具体的管理办法,有的地方甚至还没有将离休人员的医疗保障纳入劳动保障部门管理,一些地方拖欠离休人员医疗费的问题又在发生。希望各地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尽快制定管理办法。比较稳定的有保障的办法,就是建立离休人员医疗费统筹机制,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支付,对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实报实销。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障管理办法也可以按此设计。
(二)以解决困难群体医疗保障问题为重点,加快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历来是党和政府关心的重点。江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把解决困难群体生活保障问题摆在了治本之策的位置。春节前,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听取有关部门关于困难群众就业和生活保障方面的汇报,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安排好困难群众生产和生活的通知》,我部也下发了《通知》。为贯彻政治局常委会和两办通知精神,我们要按照江总书记的指示,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把解决好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
从各方面的反映和调研的情况看,现阶段医疗保障困难群体主要有三类:一是已经参保,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了保障,但部分门诊特殊病患者和医疗费用超过封顶线的住院大病患者,相对个人支付能力而言,负担较重;二是属于参保范围,但由于无力缴费而未参保的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发生大病重病的,单位无力支付费用;三是按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生病后难以承受医疗费用负担。
上述三类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是我们当前亟须解决的重点和难点。各地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在这方面要有所作为,有所突破。至于解决到什么程度,通过什么方式解决,以及具体的实施步骤,则必须从当地实际出发,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管理能力。
对参加医疗保险后个人负担过重的,如果确实存在某些政策不合理的问题,应及时作个别调整,但不能动摇整个制度结构和政策框架;如因政策规定的补充保障措施没有到位,而不能有效减轻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之外个人费用负担的,要尽快落实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措施;对由于医疗服务监管不力,医疗机构为谋取不当利益而通过不规范医疗服务转嫁医疗费用,造成个人负担过重的,要强化和完善管理措施。许多职工反映个人负担重的原因,不是对分担机制和分担比例有意见,而是认为医药费贵,医疗服务不规范,花了“冤枉钱”。对此要有切实可行的措施。
对因经济困难目前还没有纳入医疗保险范围的职工,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与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他们参保的办法,从制度上解决这部分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一是要从基金平衡的角度,综合考虑吸收困难企业参保的空间。医疗保险基金能够承受,这部分单位又能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应尽可能吸收参保。同时,要通盘考虑基金的平衡能力,不能因困难群体,特别是退休职工比例较大的困难企业参保,对基金造成过大的冲击。各地要从国有企业改革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多渠道筹资解决困难企业参保问题。有部分缴费能力的,可以考虑适当降低费率,先建统筹基金。对确无缴费能力又无别的筹资渠道的,也可以通过社会医疗救助办法解决其医疗保障问题。
对低保人员,各地要加快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社会医疗救助制度资金渠道、救助方式可以多样化。具体讲:在筹资渠道上,可以采取政府支持、社会捐助、单位出资等多种方法;在救助方式上,可以采取直接支付最基本医疗费用的方式,也可采取提供最基本医疗服务的方式。
与此同时,各地要通盘考虑加快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步伐,从制度上解决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许多地方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人群,有重点地相继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的相关配套政策,逐步形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以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为补充,以社会医疗救助为“保底线”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主体框架。但从全国范围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没有用足政策。2/3的地市没有出台公务员医疗补助,1/3的地市没有出台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二是没有用实政策。一些市县出台了文件但没有贯彻实施,职工没有得到实惠。三是没有用好政策。一些地方先实施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后进行公务员补助,改革时对政策又宣传不够,解释不清,让企业职工误解公务员多补了一块。四是没有用对政策。不少地方将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一部分经费打入个人帐户,这不但扭曲了公务员补助的本意,削弱了基金的互助共济作用,而且还冲击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今年各地要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继续抓多层次保障体系的政策落实,完善各项保障的政策措施,规范各类补充保障的运行管理方式,使之在制度上衔接互补,在政策管理上相互配套,形成良性互动的格局。
(三)继续稳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
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仍然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没有一定的覆盖面,社会医疗保险互助共济的制度优势就难以发挥。今年扩面工作总的思路是:重点突破,条块联动,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对象是:未启动城市,包括县级统筹地区;未参保单位和人群,包括困难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单位;覆盖面低于50%的市县,重点是省会城市等大中城市。“条块联动”就是不能再搞市直启动,区县不动;不能只是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企业不参保;不能只覆盖国有单位,不覆盖非国有单位。
一是继续抓直辖市、省会城市等大城市扩面工作。目前,从全国的情况看,省会城市应参保人数接近全国应参保人数的20%,实际参保的只有省会城市应参保人数的36%,低于全国平均参保率46%的水平。太原、济南、哈尔滨等参保率连20%都不到,重庆的参保率还不到10%。这一方面说明直辖市、省会城市等大城市扩面任务仍然很重,另一方面也说明扩面的余地很大。直辖市、省会城市的改革影响全局,必须始终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去年直辖市、省会城市参保率没有达到50%的,今年必须实现50%的参保率。已经达到50%的,要从当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按照整体推进的要求,在困难企业、非国有单位参保问题上有所突破,覆盖面也要有一定的增长率,不能固步自封,停滞不前。
二是继续落实中央直属单位属地参保。去年,我部与两工委《关于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后,各地做了大量的工作,中央单位落实属地参保有了突破性的进展,有30%的职工参加了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但《通知》规定的任务没有完成,还有70%的职工没有属地参保。今年各地从年初开始就要抓紧落实,要一个行业一个行业地突破。即使不能实现全部参保的要求,也应该力争参保率达到80%以上。同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帮助中央直属单位重点解决好医疗保险管理、就医管理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问题。
解决好参保后的医疗保险管理问题,对一般中央单位,应严格按照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要求,在起步时就纳入当地医疗保险管理系统,统一政策、统一筹资、统一管理、统一待遇。对少数跨地区、生育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可以按照“统一政策、统一待遇、基金统筹、委托管理”的方式管理。关于统筹调剂,由各地与中央直属单位协商。这里要特别强调信息共享的问题。委托管理不是封闭运行,委托管理单位的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要纳入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信息系统,基金收入情况、个人帐户建立情况、费用结算及基金使用情况等信息要全部进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信息网络。经办机构与委托管理机构要实行计算机联网。委托管理不能放手不管。
解决好职工方便就医和中央单位所属医疗机构的定点问题。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尽量纳入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该单位职工可以在定点的单位医疗机构就医,也可以选择社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同时,要在政策、办法及管理上帮助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以满足不同行业企业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
三是注意抓县级统筹地区启动扩面。目前尚有近20%的县级统筹地区没有启动,启动县(市)的覆盖面也普遍较小。我看了许多省区市县级统筹地区的应参保人数,绝大多数在10万人左右,许多县参保人数只有一两万人。启动面太窄,基金抗风险能力就弱。所以,在县级统筹单位,除了要求全部启动实施外,还有个参保率要求。从基金共济和安全看,越是应参保人数少的地区,越是要通过扩大覆盖面来提高共济能力和基金安全性。对于困难企业比较集中或者经济不发达的县(市),可以适当降低费率,先从建立统筹基金起步,解决职工大病医疗保障问题。
四是逐步将非国有经济单位职工纳入医疗保险范围。随着国企改革和多种经济成分快速发展,非国有经济单位已经成为就业的重要渠道。为维护非国有经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权益,各地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尽量将这部分单位和职工覆盖进来。
(四)统筹谋划,全面推进工伤、生育保险工作
这几年各地在推进医疗保险改革的同时,在工伤、生育保险工作方面也下了很大力气,做了不少基础性工作。今年,要在大力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统筹谋划好工伤、生育保险工作,使“三项保险”整体协调发展。
工伤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险的“鼻祖”,是全世界推进面最广的险种。但在我国尽管按照原劳动部1996年的266号文件已经试行五六年,但目前只覆盖4 000多万人,与这项保险的国际地位和实际需要极不相称。最近一两年来尽管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有所好转,但问题仍然比较严峻。各地工伤事故不断,群体上访事件和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充分认识工伤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加快推进工伤保险工作,直接关系到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和治疗康复,关系到安全生产,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去年以来,随着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启动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迅速推进,社会各界对工伤保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越来越清楚,中央对这项工作也越来越重视。去年将《工伤保险条例》纳入立法计划,今年内有望出台。
《工伤保险条例》的出台,是劳动保障工作的一件大事,是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极好机遇。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同志,要认清形势,理清思路,抓住机遇,把工伤保险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总的要求是:“加快立法,完善政策,规范管理,积极推进”。一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把工伤保险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来研究。要把工伤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向领导和有关部门讲清楚,取得他们的支持,配合部里共同做好工伤保险立法工作。二是要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找准问题,结合实际,完善政策。各省要对近几年来开展工伤保险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调查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在《条例》出台以后,根据各地实际,年内把授权各省制定的配套政策制定出来,形成工伤保险的政策体系。三是要规范管理。各省从现在起就要选择两到三个工伤保险做得比较好的地区进行重点联系,针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管理的组织、程序、数据等基础工作进行规范,从落实《条例》的一开始就抓住基础管理这个牛鼻子,把工伤保险管理工作搞好。四是总揽全局,积极推进。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牵涉部门多,社会化服务要求高。这就要求我们要对工伤保险的工作有一个总的思路和计划,在工作中要搞好协调,和有关部门同心协力,在政府领导下,共同推进这一工作。在此基础上,围绕《条例》的出台,各地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花大力气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举办政策解答、知识讲座;还可以通过举办《条例》宣传周、宣传日,举办知识竞赛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使《条例》内容家喻户晓,让每一位职工都了解自己的权益。
二是加强协调,理顺关系。目前,已颁布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的贯彻落实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配合《职业病防治法》的贯彻落实,多方协调财政、卫生、安全生产、工会等有关部门,本着同一个目的共同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
三是尽快制定配套文件,完善工伤保险政策体系。《条例》颁布后,一方面各项配套文件要迅速出台, 使政策体系具有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各地方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各省的实施意见或办法,落实《条例》的内容。目前,《条例》的各项配套文件正在起草,各地的办法也要开始酝酿。
四是加强基础工作,为条例的实施做好各方面的准备。我们现在的工伤保险基金还很薄弱,具体表现在工伤保险队伍人才严重缺乏,编制不够,人手太少。各地要在地方机构改革中充分考虑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建立健全机构队伍。劳动保障部门要广揽人才,尤其是要注意吸纳医学、法律等专业人才,使工伤保险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并能抓好管好。要克服等《条例》出台再抓基础工作的想法,在《条例》出台之前,就下力气做好数据收集、费率测算工作,社会化程序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为《条例》出台后的贯彻实施做好各方面的充分准备。
去年国务院下发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全国人大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都明确提出了推进生育保险工作的要求。《纲要》确定生育保险发展目标是“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90%”。为了全面贯彻《纲要》提出的目标要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落实《纲要》的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要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要求,把推进生育保险工作摆上位置,找准路子,确定目标,积极推进。
一是要尽快完善政策。一些地方反映,劳动保障部成立后,还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生育保险制度规定,工作没法开展。应该说生育保险工作有全国统一的文件,即原劳动部1994年下发的504号文件。其基本政策是可行的,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还没有开展生育保险工作的地区,要尽快出台政策,尽快组织实施。
二是随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积极扩大覆盖面。在推进方式上,可以考虑所有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按照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缴费,享受待遇。在生育保险医疗服务管理上,可以考虑与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管理相衔接,按生育保险的规定支付费用。在已经开展生育保险工作的地区,要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保证生育职工的合理待遇。
三、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努力开创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新局面
今年是我国实施第三步发展战略目标的第一年,党的十六大的召开,将对我国政治经济生活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为了实现新世纪宏伟战略目标,中央要求将今年作为“调查研究年”和“转变作风年”,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转变干部队伍作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根据中央的要求,我部提出了“三抓一加强”的工作重点。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部里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要求,对完成今年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各项工作任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解放思想,统一认识,用“三个代表”思想和中央精神指导今年各项工作
今年的工作目标已经明确,但客观分析,要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有现实的困难,也有压力。医疗服务管理是世界性难题,困难企业参保和困难群体医疗保障也是亟待解决的难点。我们要深刻理解“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领会中央坚决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精神,用中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消除松劲念头,克服畏难情绪,坚定完成今年工作任务的信心和决心,在推进改革中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攻克难题中趟出解决难题的路子。系统上下还需要继续解放思想,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昂扬的斗志,再接再厉,在去年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努力推进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深入调研,求真务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干部队伍的作风好坏,关系到事业的成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历程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前面我讲了各地工作进展的背后主要是人的因素,说到底又是人的作风。现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到这么大的范围,进入到一个全面实施的新阶段,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这几年,我的体会是,推进医疗保险的矛盾和困难在基层,而解决问题的智慧、力量和办法也在基层。因此,我们要用好的作风搞医保,用作风好的人搞医保。这就要求我们的工作要更深入,作风要更扎实,思想要更坚定,思路要更清晰。要求我们切实对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当前,各地在推进改革中, 都遇到了困难人群医疗保障、个人负担过重、医疗服务管理规范问题等许多亟待研究解决的矛盾和问题,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意见,真正从职工的利益,从基层工作的实际需要去想问题、想办法,对长远性、普遍性问题,要提出有分量、有价值又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要十分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反映上来的问题不能视而不见、无动于衷,要及时分析处理,取信于民。要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努力把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成文明服务的窗口,办成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前沿阵地。对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各方面都比较关注的敏感问题如药品目录调整等工作,要实行政务公开,公开有关政策规定,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理结果,公开投诉渠道,扩大参保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方便有关单位办事,接受社会监督。要教育我们的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过好权力关和金钱关,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自觉做到自重、自励、自省、自警。从事行政管理的同志们,不能认为文件都出台了就无事可做,不要说还有很多新问题目前还没有解决的对策,就是已经出台的文件,也还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所以转变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同样十分重要。
(三)强化培训,与时俱进,全面提高医疗保险干部队伍素质
医疗保险是一项全新的事业,医疗保险管理又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有人说我们搞医疗保险是“外行管内行”,我们有些同志也觉得底气不足。这种说法是片面的,甚至是错误的。就医疗保险管理来说,是新的管理科学,综合性科学,既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医学,一般意义上的保险学,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管理学。在中国搞这项职业,没有现成的经验和老师,都要靠我们自己通过学习、交流、培训,更主要的是靠工作实践,去总结经验。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学习,强化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与时俱进。培训要有针对性,既要讲政策,更要讲管理,要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学习具体的操作办法。培训的方式方法也可以灵活多样,可以是综合性培训,也可以是专业培训,如财会、计算机管理等;可以在国内举办,也可以创造一些机会到国外进行。部里在这方面将一如既往地为各地干部学习培训创造更多机会。各地也要逐级组织培训,争取年内把在岗人员都轮训一遍。同时,还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座谈会、专题研讨会等,加强各地之间的学习交流。希望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研讨活动,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
(四)加强宣传,搞好协调,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医疗保险政策与管理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对内,我们横向有行政管理、业务经办,纵向由省到市、县三级管理。对外,我们要与卫生、医药、物价、财政、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等各个方面打交道,单枪匹马什么工作也做不好。现在的社会需要的是合作,合作靠什么,一要宣传,二要协调,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都是如此。讲宣传,不能一哄而起,“一阵风”“雨过地皮湿”,而要入情入理,入耳入脑。讲协调,应积极主动,想方设法把问题解决好,不能消极被动,碰到钉子就灰心,缺少坚忍不拔的精神。在内部,我们要发扬团队精神,不管是行政管理、业务经办还是理论研究,都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对外要始终按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围绕“三举并改”的总目标,搞好互相间的协调配合。对社会各界,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围绕今年的工作重点,将政策宣传、典型宣传结合起来。在方式方法上,要灵活多样、通俗易懂、喜闻乐见。去年国务院在青岛开会实地考察医疗保险,一进大厅有专人引导,进去以后,有电脑触摸式自动咨询,也有专设的政策咨询台和宣传材料发送,后面就是各种柜台式服务窗口,工作人中边提供业务服务,同时也作宣传解释工作,看了以后印象很深。最近上海市专门搞了电话咨询系统,镇江市开设了医疗保险网站,效果都非常好,影响也很大,值得各地学习借鉴。在工作尺度的把握上,不要搞新闻炒作,不能做花样文章,要把宣传当成日常工作来干,贯穿于医疗保险改革的始终,使全社会各方面能最大限度理解、关心和支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改革。
每年春天我们都要开一个医疗保险座谈会,实际上也是一个工作会。春华秋实。希望同志们在新的一年里,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