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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1年第18期)

2001-06-30 17:25 国务院办公厅

摘要: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既是保证当前经济正常运行的迫切需要,又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营造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的现状,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

·江泽民主席致电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主席坎代·西潘敦热烈祝贺中国和老挝建交 40周年
 
·朱镕基总理致电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总理本南·沃拉芝热烈祝贺中国和老挝建交40周年
 
·外交部发言人2001年5月2日答记者问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
 
·外交部发言人2001年4月26日发表谈话
 
·外交部发言人2001年4月26日答记者问
 
·国务院关于同意财政部发行主权外债的批复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关于企业逃废金融债务有关情况报告的通知关于企业逃废金融债务有关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
 
·印发《关于加强国家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资金融机构若干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9号) 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7号) 公路建设四项制度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8号)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10号) 港口货物作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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