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1年第12期)
摘要: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6号)精神,深化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促进政府有关部门转变职能,加强监管,标本兼治,加大整顿药品市场的力度,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外交部发言人2001年3月23日发表谈话
·外交部发言人2001年3月23日答记者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意见的通知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成员的通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及关于纲要报告的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 ——2001年3月5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撤销伊克昭盟设立地级鄂尔多斯市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撤销萧山市余杭市设立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部门运输收入集中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