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摘要:2001年2月28日,国务院第95次总理办公会议原则同意了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起草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确立了我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指导思想和原则、改革的内容、配套措施及实施步骤。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我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这个方案的确立,标志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框架已经明确。
2001年2月28日,国务院第95次总理办公会议原则同意了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起草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确立了我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指导思想和原则、改革的内容、配套措施及实施步骤。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我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为实现这一目标,一是要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和核算;二是要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改革财政资金收入收缴制度和支出支付管理制度。三是要做好各项配套改革,包括进行银行账户清理、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制定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现代化支付系统、建立健全财政国库执行和国库现金管理机构以及加强监督制约机制等;四是要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改革。这个方案的确立,标志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框架已经明确。
2001年,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在水利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等6个中央部门试点。6个试点部门当年纳入改革试点的资金170.23亿元。2002年,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有关管理办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范围进一步扩大。试点部门由2001年的6个,增加到23个。新增试点部门包括:国家计委、外交部、外经贸部、人事部、高法院、文化部、教育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海关总署、旅游局、环保总局、知识产权局、中医药管理局、气象局、煤矿安全局、红十字会总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