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左己:确保当前着眼长远努力实现新世纪劳动保障事业的新发展——在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摘要:刚刚闭幕的全国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充分肯定了近年来以两个确保为中心的劳动保障工作成绩,分析了今后一个时期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了明年劳动保障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镕基总理、岚清副总理、邦国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和指示,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总结今年劳动保障工作,表彰劳动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刚刚闭幕的全国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充分肯定了近年来以两个确保为中心的劳动保障工作成绩,分析了今后一个时期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了明年劳动保障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镕基总理、岚清副总理、邦国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和指示,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总结今年劳动保障工作,表彰劳动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析“十五”期间劳动保障形势,安排明年工作。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一、关于今年劳动保障工作基本情况
世纪之交的2000年,是实现“九五”计划目标的最后一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和新的工作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两个确保继续得到巩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取得突破,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如期出台,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两个确保继续得到巩固,当期拖欠明显减少。截止到11月底,全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为656万人,有93%(610万人)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进中心下岗职工中,有95%(583万人)领到了基本生活费。北京、上海、重庆、内蒙古、新疆做到了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足额代缴社会保险费。青海省在确保当期基本生活费发放的同时,补清了上半年拖欠的下岗职工生活费和应代缴的社会保险费。1~11月份,应发养老金1700亿元,实发1681亿元,按时足额发放率为98.9%,同期补发养老金历史拖欠32亿元。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福建、新疆、西藏等省区市和新疆兵团实现当期和历史均无拖欠。
针对去年后几个月和今年头几个月养老金拖欠数量较大的严峻形势,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8号),进一步明确了做好两个确保的工作任务和有关政策措施。8号文件下发后,各地党委、政府普遍加大工作力度,两个确保的比例明显上升。养老金当期拖欠1~5月平均是3亿元,7~8月为1亿元,9~10月为6000万元,11月份减少到3000万元,拖欠数额居高不下的势头得到遏制;7~11月,各地补发今年以来应发的基本生活费4.25亿元,补发欠缴的下岗职工社会保险遇4.2亿元。为支持地方两个确保工作,今年中央财政投入458.6亿元(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为132.6亿元,用于补助地方养老金为326亿元),其中,拨付专项资金90亿元,补足了煤炭、有色等原行业统筹企业养老金当期缺口,补清了原待业统筹企业的养老金历史拖欠,使这一遗留问题得以较好解决。为解决煤炭、有色等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后职工安置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问题,中办、国办发出《关于进一步作好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0]11号),为做好这项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养老保险的失业保险扩面工作进一步加强,覆盖人数实现“双超亿”。截至11月底,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为1025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56万人。到11月底,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034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94万人。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扩面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同志亲自抓,力度大,效果显著,今年1~11月,新增参保人数超过300万人。
——社会保险费收缴率进一步提高,基金收入增长较快。认真贯彻《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加大执法力度,继续采取举办欠费大户培训班等多种有效措施加强基金征缴。部里直接建立养老保险欠费千万元以上企业档案,各省建立了欠费百万元以上企业档案,重点督缴。1~11月,全国养老保险费收入为157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09亿元。养老保险费改变差额缴拨的办法,基本实现全额征缴,征缴率达到90%以上;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3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34亿元。
——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开始起步。为改变差额缴拨导致企业拖欠养老金的问题,今年以来,突出抓了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采取以点促面的办法,并多次召开现场会。到11月末,全国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发放人数为2635万人,达到89.5%,比年初提高了近41个百分点,预计年底社会化发放率将达到90以上。上海、天津、福建、陕西和新疆兵团已达100%,山东、广东、广西、重庆、云南、湖弱等省市超过95%。特别是天津市,年初只有8%,经过努力,已达到100%。上海、大连、深圳、杭州、成都等市探索对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的办法,并取得了初步经验。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实施地区运行状况良好。今年7月,国务院在上海召开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作出了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改并举、同步推进”的决策,进一步明确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有关政策。按照会议的部署,各地加快了组织实施的工作力度。截止到11月底,全国349个地级以上统筹地区,有294个出台了实施方案,有225个已启动实施。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陕西等省区超过100万人。京、津、沪三市均已出台方案,并在部分城区试运行,还有一些大中城市近期将陆续启动,到年底,全国大多数地区建立起基本医疗保险制度,70%左右的城市启动实施。从目前已经启动运行地区的情况看,新旧制度衔接平稳,基金收支平衡,总体运行情况良好,职工和用人单位比较满意。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开始启动,失业保险作用明显增强。为尽快形成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各地稳步开展并轨试点工作。截至11月上旬,全国有17个省份制定了并轨方案,其中11个省已正式实施,6个省份正着手组织实施。全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进入中心的下岗职工之比,已由上年末的17:100转变为目前的27:100。浙江、福建、北京、江苏、广东等地失业保险已开始成为主要保障形式,为并轨工作积累了可贵的实践经验。
——企业工资工作继续推进,对年薪制等问题的研究逐步深化。按照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要求,制定了《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加强对企业工资工作的指导;在军工、石油等行业开展了岗位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对经营者年薪制和期权、股权问题进行了调研,并选择部分国有大型企业研究制定了经营者年薪制试点方案。有十几个省市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制定了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改革的办法;工资指导线试点地区由20个增加到25个;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城市由31个增加到58个。
——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得到加强,基本保持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各地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下岗职工出中心、解除劳动关系的办法措施,全国有23个省级政府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专门制定了政策性文件。1~11月,全国已有105万人下岗职工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3万件,涉及55万人,结案率保持在95%以上。各地普遍建立了预防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领导责任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了对突发事件隐患的监控和预防,及是妥善地处理了一批突发事件。在信访数量不断增加,集体访解决难度大等情况下,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耐心细致地做好信访工作,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理。1~11月,仅部里就接待来访5142人,受理来信13242件,处理集体访130起,有效地化解了矛盾。
劳动合同制度继续推进。截至11月底,全国城镇国有及控股、集体、外商投资企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达到90%以上,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也有较大幅度增长;由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集体合同达24万份,涉及职工6400多万人。
——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全国就业局势基本稳定。为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今年在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强化就业服务、加大再就业培训力度等方面狠抓落实。年初,部里联合有关部门对落实下岗职工优惠政策进行督促检查,有效地推动了政策落实;以下岗职工社区就业为主攻方向,一些城市社区就业工作初见成效;“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如期完成,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65%。经过努力,在就业环境不宽松,中心内下岗职工多为年龄偏大、技能偏低的情况下,1~11月,共有293万下岗职工实再了再就业。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继续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展较快;技工学校调整改革步伐加快,涌现出一批有活力、有竞争力的技校;技能人才表彰以及职业标准制定、教材和题库开发等基础工作也都进展较快。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民工有序流动等工作稳步推进。三季度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585万人,登记失业率达3.1%。
——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继续推进,有力地促进了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开展了《社会保险法(草案)》的起草工作,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对《劳动合同法(草案)》和《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草案)》进行修乞讨。发布了《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5个部颁规章。各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组织开展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清理劳动力市场等多项执法检查活动,促进了各项劳动保障工作任务的落实。到11月底,各级劳动保障工作任务的落实。到11月底,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140万户,涉及劳动者1.3亿人;受理群众举报案件5.8万件;督促7.5万户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26亿元,督促用人单位与405万人补签了劳动合同,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克扣的工资8.5亿多元;清理非法职业中介机构5500多家。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得到加强,劳动保障系统执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劳动保障“三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顺利结束,合格率在96%以上。
——劳动保障宣传工作得到加强,宣传声势不断扩大。今年,召开了全国劳动保障宣传工作座谈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劳动保障宣传工作的意见》,对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出了要求。各地认真贯彻宣传工作会议,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四川、辽宁、黑龙江等地专门下发了文件,扩大了劳动保障工作的社会影响。1~11月,部机关共发布新闻49次,其中配合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组织了专题新闻发布会;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级报刊发布我部提供的消息840条,中央电视台报道劳动保障工作110条,中办国办采用我部信息82条。
——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在国际组织中的影响日益提高。在今年召开的88届国际劳工大会上,我部领导出席并代表中国政府,阐述了对国际劳工人权问题的原则立场,与西方势力乾地了针锋相对的斗争,赢得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支持,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广泛开展双边国际交流活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已于年底前落成并投入使用,与其他国家在社会保险、立法、就业、职业培训等方面的合作项目进展顺利。成功举办各类国际研讨会近50个,近期举办的“中国社会保障体系改革高级国际研讨会”,受到朱镕基总理的表扬。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取得进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了社会保障基金清查工作,摸清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的家底。农村养老保险在理顺管理体制、清理回收违规基金、加强调查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初步形成了“政府定政策、市场化运营”的整顿规范工作的思路。劳动保障科研工作重点突出,成果显著,在制定政策和形成决策中发挥了积极的参谋咨询作用。信息化建设、规划统计等项工作也都取得明显进展。
这些工作成绩的取得,对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深化企业改革,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感到,今年的工作成绩主要归功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各地党委、政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江泽民总书记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他指出,社会保障工作搞好了,不仅可以从制度上、机制上落实我们党关心群众生活的重大方针,而且对国家的长治久安也具有重大的意义。今年4月,他还专门听取我部关于“十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基本思路的汇报,并作出了重要指示。朱镕基总理多次就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组织召开座谈会,发表重要讲话,反复强调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今年要不折不扣地做到两个确保,研究制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尽快建立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工作要求。二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艰苦奋战,扎实工作。按照年初部党组提出的“抓落实、抓管理、抓调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即三抓一加强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巩固两个确保等工作的调度和督促检查。对两个确保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对关闭破产企业、有色下放企业逐个制定具体方案,落实到户。今年是省级政府机构改革之年,机构调整、人员精减,本身就很复杂,加上繁重的业务工作,工作压力明显加大。各地坚持机构改革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主动克服困难,保证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艰辛努力,中央领导同志给予了高度评价。工作中,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刚刚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就是其中的代表。三是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随着两个确保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与财政等有关部门的配合与协调日显重要。各级财政、经贸、税务、工商、民政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大局为重,加大对劳动保障工作的支持力度,在落实两个确保资金、社会保障扩面征缴、三条社会保障线衔接、积极促进再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地看到今年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一些地区仍没有完全做到两个确保。二是重点、难点问题突出。主要是生产经营困难而又难以破产关闭的企业,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没有着落。三是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困难。由于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偿还债务问题难以解决,解除下岗职工劳动关系困难。四是一些用人单位侵害职工权益的现象比较严重,导致劳动争议案件持续上升,尤其是集体劳动争议和群众性突发事件明显增多。
二、“十五”期间劳动保障工作的形势和任务
从明年开始,我国将进入“十五”计划。认真总结“九五”期间劳动保障工作,分析“十五”形势,提出“十五”目标任务,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促进“十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九五”期间劳动保障工作成绩显著
一是就业总量进一步扩大,就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九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2560万人。三次产业的就业人数比例发生显著变化。第一产业的比例从“八五”期末的52.2%下降为今年的49%,第二产业从23%上升为24%,第三产业从24.8%上升到27%。第二、三产业就业人数首次超过第一产业,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增速超过第二产业,就是具有历史意义的转变。
二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计划经济体制时期遗留的国有企业富余人员问题得到很大的缓解。1998年以来累计有2100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有1300多万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国有企业职工人数由7000万人精减到5000万人,为国有企业改革攻坚和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创造了条件。
三是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确立。基本养老保险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1997年形成了“统账结合”的全国统一制度,1998年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解决了长期存在的条块分割问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5年翻一番。失业保险引入个人缴费机制,总的缴费比例由1%提高到3%,覆盖范围由国有企业扩展到所有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制度有了重大发展。以国务院44号文件为标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从局部试点进入到全面推进阶段。《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发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框架基本确立。
四是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初步形成,职工收入有了明显提高。“九五”期间,深入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制度基本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稳步推进,劳动争议处理制度逐步完善,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取得较大进展,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职工工资收入有了较大幅度提高。5年来,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年均增长5.5%。
总体上看,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和工资收入分配中开始发挥基础性作用,竞争就业的新机制初步形成,两个确保得到巩固,社会保障体系初步确立,劳动保障工作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已摆到重要位置。
(二)“十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十五”期间,是我国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实现十年国内生产总值再翻一番的重要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进一步完善,经济结构特别是产业结构进一步趋于合理,国民经济进入新一轮的健康发展,这些为拓宽就业渠道、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职工收入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机遇。但客观分析,“十五”期间,我们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一是城乡就业压力增大,结构性失业更加突出。“十五”期间,我国城镇每年新增劳动力800多万人,加上“九一”期末结转的1400万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突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经济调整、国企深化改革以及城镇化进程加快,从长期看有利于就业问题的解决,但在近几年,失业特别是结构性失业可能进一步增加;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企业裁员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失业率有可能进一步攀升。此外,目前农业剩余劳动力已达1.5亿人以上,“十五”期间还会继续增加,并持续地向非农领域转移(包括进入城镇就业),城镇就业形势将更加严峻。
二是人口老龄化对社会保障构成很大的支付压力。2000年,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60岁以上的人口已达到1.26亿人,占总人口比例的10%,今后一个时期老龄化的速度还会加快。在工业化尚未完成、社会保障基金积累不足的情况下,人口加速老龄化,对社会保障,特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构成很大压力。
三是劳动者职业技能总体水平偏低。目前,全国从业人员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到84%,高技能劳动者仅占技术工人总数的3.5%,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
四是企业工资分配方式和分配关系不合理。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的鼓励与约束机制还不健全,尚不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一些企业工资支付困难与部分垄断行业收入偏高问题同时存在。
另外劳动关系趋于多元化、复杂化,劳动关系协调问题日益突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信息系统建设相对滞后。
(三)“十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
按照十五届五中全会的要求,结合劳动保障工作的实际,我们在征求地方劳动保障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部分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草案,提出了“十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是: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比较完善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使广大城镇劳动者得到较为充分的就业和基本的社会保障。具体地说,就是以大力开发、有效配置劳动力资源为中心,以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为出发点,以法制化和信息化为支撑条件,重点推进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现代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到“十五”期末,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力争达到4000万~4500万,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40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左右;力争使城镇新生劳动力普遍得到1~3年的就业前培训,从事技术职业(工种)的人员在就业前普遍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上仍高级技能资格证书者达到获证人员的20%以上;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到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及劳动者;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年均增长达到5%左右。
三、关于明年的劳动保障工作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部署,明年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全力以赴巩固两个确保,精心组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多渠道扩大就业,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劳动保障法律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新世纪劳动保障事业新的发展。
(一)巩固两个确保,维护社会稳定
按照中央关于确保当前、着眼长远的要求,国务院领导同志明确提出明年仍要把两个确保作为第一位的工作,坚持“三个不变”:一是两个确保的目标不变,不能再发生新的拖欠。对过去的拖欠,各地要依靠自己的力量,争取尽快补发。二是两个确保政策不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享受不超过3年基本生活保障的基本政策不变,通过“三三制”办法筹集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办法不变,财政兜底的原则不变,中央对地方的资金支持力度不变。三是工作要求不变。继续实行两个确保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对因工作不力出现新的拖欠的地区,要追究当地领导责任;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基金收缴率,全面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做好两个确保与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工作。
明年两个确保的形势十分严峻。据测算,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月均人数为620万人左右,全年需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79亿元。离退休人员将新增160万人左右,总数达到3280万人,需支付养老金2200亿元,资金缺口比令年还要大,预计将超过400亿元。我们要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要求,抓好两个确保的资金落实和工作落实。一是继续实行“三三制”的原则,落实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加大养老、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额征缴,提高征缴率,加大养老保险资金省级调剂的力度。为督促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各地要以地市为单位,定期公布缴费情况,并结合实际采取其他行之有效的措施,减少流失,应收尽收。二是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实现预算超收的财力,除保证法定支出外,主要用于补充社会保障资金要求,保证两个确保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对于财政确有困难的地区,中央财政将继续给予补助,但是要与地方两个确保工作实绩和财政投放情况挂钩。三是重点解决两个确保的难点问题。对两个确保问题较多的地区和企业,要继续采取重点监控的办法,主动排查矛盾和隐患,预防和及时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中央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对冶金、水电等困难行业企业两个确保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与民政部门配合,落实好国务院8号文件明确的集体企业,以及破产关闭企业职工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工作,使他们的生活能得到基本的保障。
定期公布各地两个确保落实情况,是中央为进一步做好两个确保工作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明年部里将定期公布各省、区、市的两个确保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各省、区、市也要“照此办理”,更好地推动两个确保工作的落实。
(二)积极稳妥地抓好试点工作,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累经验
调整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是国务院明确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两项试点。邦国同志在全国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已就试点的内容、范围,以及辽宁省的试点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按照邦国同志的讲话精神,这里我强调三点:
一是选好试点地区。辽宁省是中央确定的试点地区,要在全省范围内对体系方案进行全面试点。其他省份的试点地区由各地自定,可自愿选择1个具备条件的城市进行。所谓的条件,就是工作基础好,资金能够自求平衡。试点地区确定后要报部里备案。
二是精心组织实施。各试点地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试点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要通过试点,准确掌握做实个人账户后的资金需求情况,明确多渠道筹资、下岗职工出中心的有关政策,以及三条保障线的衔接问题,积累经验。试点过程中,要做好两个确保工作,搞好新老制度的衔接,避免出现大的波动,切忌出现新的体制没有形成之前,已有的办法又弃之不用的现象。
三是加强工作指导。国务院将成立由我部牵头的试点工作指导小组,试点省份和试点城市也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要建立试点情况信息通报制度,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三)做好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社会化等项工作,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继续做好养老保险扩面工作。要在今年的基础上,乘势而进,以外商投资企业和新兴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为参保重点,实现基本覆盖城镇企业职工的目标,并形成只要开办企业、招用职工,就要参加社会保险的机制。要把扩大覆盖面和加强基金征缴有机结合起来,凡参保企业都要及时足额缴费。通过认真稽核、规范缴费工资基数,减少瞒报少缴,同时大力清理企业欠费,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净增加300亿元,基金收缴率继续保持在90%以上。农垦、森工企业,生产经营方式、收入分配方式都有各自的特点,对这些单位如何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要进行深入的研究,拿出解决办法。
规范养老保险关系。明年要全面建立个人账户,并加以规范。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做好参保登记、稽核缴费基数、清理规范统筹项目、严格退休审批等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养老保险关系。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衔接工作,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相关情况,并登录税务部门征缴数据。
加快管理服务社会化步伐。继续巩固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成果,完成扫尾工作。在此基础上逐步将工作重点转到社会保障对象的社区管理服务上来。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在100个大中城市开展试点,研究探索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多种途径和办法,减轻用人单位的社会事务负担。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已经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地区,可继续进行试点,巩固试点成果,不断改进和完善。为解决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人员流动问题,要制定机关、企业之间人员流动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养老金计发的办法。初步考虑,公务员从机关到企业,或企业职工到机关成为公务员的,退休时执行所在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工龄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各地要妥善处理好机关与企业之间人员流动时的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解除职工流动时的后顾之忧。
按照试点方案的规定,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要规范为企业年金。明年要在清理检查的基础上,开展整顿规范工作;制定企业年金办法和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对经办机构的资格进行认定,并规范经办机构的动作行为。
对农村养老保险,按照国发[1999]14号文件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进行整顿规范。目前,一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能,稳定队伍;二是清理基金,加大收回违规基金的力度,确保基金安全;三是搞好调研,尽快制定整顿规范的实施方案。要采取措施,防范一些地区整顿规范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保持农村的稳定。
明年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规章制度,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基金征缴和支出等情况进行监督。实现基金收缴、支付及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组织。明年,在地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时,推动地市县劳动保障部门设立或明确基金监督机构,为基金监督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尽快建立由劳动保障等政府部门,以及社会有关方面组成的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依法对社会保障政策执行和基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是加强对中央下拨资金的监督检查。会同财政等部门对中央下拨的社会保险资金的到位情况、使用方向等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下拨基金安全到位和专款专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加大力度,回收被挤占挪用的社会保险基金。建立社会保险基金评估机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事前和事中监管。
(四)积极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保持就业局势的稳定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指出,积极扩大就业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环节,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也是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内容。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人口多,就业始终是个大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将对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产生直接影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明年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紧紧抓住当前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大好时机,努力促进就业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下岗职工再就业率要力争达到4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左右。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紧紧围绕结构调整,广开就业门路。劳动密集型产业、个体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已经成为吸纳就业和再就业的主渠道。我们要瞄准这些新的就业增长点。在通过积极有效的政策促进岗位开发上下功夫,在通过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上下功夫,在通过积极的就业服务以促进就业上下功夫。去年以来,我们抓住社区就业这个题目大做文章,在较短的时间内,北京、上海等地区就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明年要继续把这篇文章做好,使社区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比重有明显提高。结合社区就业工作,探索实行阶段性就业、弹性就业等多种灵活就业形式。
第二,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进一步落实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和鼓励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把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工商登记、资金信贷、税费减免和经营场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扩大到所有失业人员。积极探索实行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托底安置的办法。
第三,加强职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明年将启动第二期“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各地要认真抓好落实。按照先培训后就业的要求,全面实行劳动预备制度。加强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全面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加快技工学校和就业中心等培训机构的改革,推进技工学校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加强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和高级技工学校建设,充分发挥高级技工学校在培养复合型和高级技能人才上的作用。落实《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在做好职业能鉴定社会化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对企业职工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扩大职业技能鉴定的覆盖范围,提高高级职业资格等级鉴定的比重,不断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第四,全面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公共就业服务,培育和规范劳动中介组织,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为市场就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完善失业保险制度,逐步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要继续加大贯彻《失业保险条例》的力度,以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事业单位为扩面工作重点,力争使参保人数再增加600万人,总数达到11000万人;规范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加强基金征缴,使全年基金收入达到160亿元;贯彻落实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不断强化失业保险的基金保障能力和管理服务功能;要根据下岗职工陆续出中心进入失业保险的进度及具体情况,做好失业保险基金需求预测,在保持财政支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规模不减的情况下,调整使用方向,补充失业保险基金。明年将进入下岗职工三年协议期满出中心的高峰期,估计数一在300万人左右。妥善处理好下岗职工的劳动关系,是实现并轨的关键环节。国务院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明确了下岗职工出中心方面的有关政策,并要求省级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这些政策主要是:企业要本着劳动关系和债权债务分开处理的原则,妥善处理好经济补偿、拖欠职工工资和集资款等债权债务问题;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工龄已满30年、实现再就业有困难的下岗职工,可以实行企业内部退养,由企业发给基本生活费,并按规定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为鼓励下岗职工提前出中心,解除劳动关系,促进再就业,允许地方对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灵活使用,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等。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已经明确的政策措施,在摸清本地区下岗职工劳动关系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符合本地区特点的具体政策办法。总的要求是,既要坚持三年协议期满必须出中心的原则,又要有情操作,实现出中心、解除劳动关系的“软着陆”;既要考虑到国家和企业的承受能力,又要切实保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理顺下岗职工劳动关系的同时,要认真分析劳动关系面临的形势,回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关系协调体制。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积极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探索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健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加大劳动争议特别是集体劳动争议的处理力度,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
(六)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加快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把“三改并举”,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作为完善体系的重要内容,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明年,要按照国务院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稳步扩大覆盖面,力争年底前90%以上的地市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数达到8000万人左右。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快扩大覆盖范围。以大中城市为重点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不仅可以迅速增加覆盖人数,还可以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将统筹地区内所有中央单位、省属单位纳入所在地的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在坚持统账结合制度的前提下,对于少数单位缴费低、划一部分资金进入个人账户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先建立统筹基金,解决大病保险问题。
第二,健全医疗保险管理体制。目前,省一级行政管理机构基本落实到位,但地市县机构特别是经办机构大多没有落实。明年要结合地市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全面理顺医疗保险行政管理体制,落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人员和经费。
第三,完善医疗保险基础管理。要加强对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医疗费用支出的监督和管理,完善医疗保险给付办法和结算方式,以及个人账户管理办法,做到基金收支平衡。
第四,研究解决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和实施操作中的难点问题。一是保障离休人员、老红国等特殊人群的医疗待遇,全面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二是研究“封顶线”以上大额医疗费用的解决办法。“封顶线”以上大额医疗费用,发生的人数虽少,但费用很大。目前,不少地区通过建立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各地还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三是探索多渠道筹资,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城市贫困人群,特别是当前困难企业和转制国有企业中无力参保职工的医疗问题。
工伤和生育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这两项制度都有了较大发展,覆盖范围分别达到4200万人和3000万人。但是相关的制度和法规还很不完善,特别是因为一部分工伤案件没有得到较好处理,工伤保险劳动争议案件不断上升,引发了不少上访事件。明年,要拟定工伤保险差别费率指导意见和工伤保险认定程序,研究制定生育保险有关政策和费用结算办法,不断完善两项保险的政策规定,同时,积极稳妥地扩大工伤、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
(七)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党的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对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出了明确任务和要求。江总书记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要求中财办全同体改办、劳动保障部加强研究。在刚刚闭幕的全国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镕基总理对做好工资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我们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不断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调研论证,完善改革的思路和政策,加快建立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第一,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和科技骨干收入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十五”《建议》明确提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工作和经营管理作为劳动的重要形式,在社会生产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承认科技工作和管理工作在价值形成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是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出发,分析现代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现实,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明年,要把企业领导人和科技骨干年薪制试点摆到企业工资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进行研究,不断完善制度和办法,做到既负盈又负亏,风险与责任相统一,真正发挥激励和约束的双重作用。要在小企业试点的基础上,组织好中央直属大型企业集团领导人年薪制试点工作,起到示范作用;继续推动事业单位改制为科技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试行技术入股,探索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办法。
第二,按照现代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要求,积极推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不断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做到工资收入根据企业效益和职工劳动贡献情况,能增能减。
第三,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和指导。在30个省市全面实行工资指导线制度,指导100个城市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督和管理,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和工资支付制度,加强工资检查力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第四,研究改革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对已完成公司制改造、股权多元化、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企业,经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审批,可实行在“两低于”原则下自主决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办法。在非国有企业大力推行、在改制企业积极试行工资集体协商办法。
(八)加强统计和信息工作,加快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
从前两年工作的情况看,统计和信息工作已经成为影响决策的重要因素,是必不可少、必须做好的基础工作。明年,一是要做好常规统计,完善统计制度,改进统计指标,提高统计质量。重点要做好两个确保的月报、季报统计和情况分析工作。二是扩大抽样调查的范围。除继续组织对两个确保情况的抽样调查外,还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企业人工成本、100个城市开展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在部分城市组织企业劳动力供求状况和在岗职工队伍状况的抽样调查。三是建立全国劳动力市场信息分析发布制度。三是建立全国劳动力市场信息分析发布制度,提高统计信息成果的利用率。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信息网络,是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对此中央已有明确要求。明年要加快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一是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指标体系,抓紧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标准和应用软件推广落实工作,为建立统一的资源数据库打好基础。二是以中心城市资源数据库和计算机网络建设为重点,推进系统建设步伐。三是要统一应用软件,实现城市与省、部的网络联结,从资源数据库中进行数据统计并通过网络上报。四是进一步落实系统建设资金,2002年全面开展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2003年底前投入运行。同时,要继续狠抓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进一步落实资金和有关工作要求,做好“三化”试点城市的市内联网工作;加快省级劳动力市监测中心的建设,促进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的交流。
(九)加快劳动保障法制建设步伐,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就必须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
第一,加快劳动保障立法步伐。要抓紧《社会保险法(草案)》的起草论证工作,继续配合国务院法制办修改、完善《劳动合同法(草案)》和《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草案)》,研究起草《工伤保险条例(草案)》。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制定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等部颁规章,研究乡镇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等有关法律制度。地方劳动保障部门也要根据本地工作实际,积极争取地方人大和政府法制工作部门的支持,加强地方劳动保障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工作。
第二,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要切实贯彻《劳动法》和有关社会保险法规,在明年第二季度,组织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执法检查活动。加强劳动合同执法检查工作,重点督促招用下岗职工的单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依法规范企业用人行为。继续清理劳动力市场,打击非法职业中介,严厉查处用人单位克扣和无故拖欠职工工资的行为。各地要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案件,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现象,举报结案率要达到95%以上。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提高人员素质。继续做好劳动保障年检和日常巡视监察工作,及时预防和处理违法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按照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制度和逐级备案抄送制度,研究建立社会保险争议处理制度。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将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事务管理等行为,纳入依法管理轨道。要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案质量,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要结合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程,抓紧清理、修改和制定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各地要继续加强保障普法教育工作,推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严格依法行政。
(十)加强劳动保障科研和宣传工作,为劳动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智力支持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近年来,劳动保障科研工作围绕巩固两个确保和加快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现代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等工作目标开展工作,完成了《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架构、成本和筹资方式研究报告》《关于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问题》《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研究报告》《社会保障体系研究的几个主要问题》和《关于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思路》等研究报告,为党中央、国务院决策提供了参考。另外,今年还成立了劳动保障部专家咨询委员会,认真听取专家委员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明年,劳动保障科学研究要继续坚持“把握大局、服务中心、突出重点、形成合力”的方针,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政策,年薪制的规范性办法,阶段性就业和弹性就业的组织管理和配套政策,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等方面进入深入的研究和探索,为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
明年,我认真贯彻全国劳动保障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两个确保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努力推进工作。部里将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在4月份组织一次全国性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宣传活动;二是结合出版《领导干部社会保障知识读本》,举办一次社会保障知识竞赛;三是按中央要求,做好两个确保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的公布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各地要按照部里的统一安排,积极主动做好宣传工作。
积极做好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不仅是我们借鉴国际成熟经验的重要途径,也是我们加强对外宣传,开展国际劳工人权斗争的重要阵地。明年要加强对国际劳工公约以及劳工领域人权斗争的研究,做好第89届国际劳工大会和有关理事会的准备工作,加快批准国际劳工公约的进程。经国务院批准,我部已启动了与德国双边社会保险协定谈判的工作,经过艰苦努力,有望明年完成谈判工作。要在总结此次谈判经验的基础上,陆续启动与其他国家的双边社会保险协定谈判。继续加强对劳动保障系统干部的国外业务培训工作,开阔视野,提高业务素质。要通过争取更多的多双边合作项目和资金,为劳动保障中心工作服务。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出入境中介机构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对境外就业的管理,把境外就业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之一,予以大力鼓励和发展。
四、再接再厉,扎实工作,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实现新发展
再过几天,人类将跨入一个新的世纪,劳动保障事业也蕴育着新的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新世纪、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以新的精神面貌、新的工作作风,投身到光荣而繁重的劳动保障工作中去。按照江总书记在五中全会上关于改进思想作风、学习和工作作风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出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一)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劳动保障工作
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总结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历史经验、现实需要提出来的,是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我们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伟大纲领,也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方针。实现两个确保、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扩大就业、搞好工资收入分配,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对于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和保持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性,进一步进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真正把“三个代表”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抓住重点,全面推进,努力完成明年各项工作任务
明年劳动保障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分清主次,抓住重点,又总揽全局,统筹兼顾。具体地讲,一是要处理好两个确保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关系。做好两个确保,既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之所需。如果两个确保落实不到位,社会就不会安定,什么改革、发展都无从谈起,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也成了无本之木。在这个问题上,必须有清醒和正确的认识,不能有丝毫忪懈和动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从根本上、制度上巩固两个确保的重要举措,是长远大计。进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必须以实现确保当前为前提。二是处理好试点与非试点的关系。开展两项试点的地区,要按照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三条原则和国务院试点方案的具体要求,做好制度调整和并轨工作,并妥善解决新旧制度的衔接问题。没有进行试点的地区,要继续执行现行的政策规定,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为下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打好基础。三是处理好社会保障与其他劳动保障工作的关系。强调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并不等于其他劳动保障工作不重要,就可以有所放松。就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劳动关系调整等项工作,都要按照既定的部署,扎实地推进。四是处理好业务工作与基础管理的关系。情况不清,信息不灵,是不可能做好工作的,更谈不上有什么发展。明年要在抓基础管理上下大力气,使信息网络建设、规划统计、法制建设等项工作上一个台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总结今年“三抓一加强”工作经验,制定工作计划,强调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劳动保障工作任务。
(三)加强调查研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制度创新,既不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不劳永逸,必须付出艰苦的努力,其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试点,结合社区建设实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网络,都是新的课题。做好新时期劳动保障工作,要求我们必须贯彻江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学习、学习、再学习”的指示,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深入推进各项劳动保障工作。
(四)求真务实,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江泽民总书记指出,党的作风问题,也是党的形象问题,作风不正,形象不好,必然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中央明确要求,全党上下要努力狠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这两股歪风。部党组始终高度重视系统的工作作风问题,提出了“三抓一加强”的要求,全系统上下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央的各项重大决策,抓落实、抓管理、抓调研,埋头苦干,任劳任怨,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仍有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要按照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反对华而不实、飘浮肤浅的工作作风;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反对搞花架子,力戒形式主义;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想群众之所难,想群众之所急,勤政廉政,反对高高在上、当官做老爷的官僚主义作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更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高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素质,树立劳动保障部门良好形象。
同志们,劳动保障是一项光荣艰巨的伟大事业,也是一项大有作为的事业。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按照党的五中全会和全国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部署,振奋精神,齐心协力,埋头苦干,努力进取,为新世纪劳动保障事业新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