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修订稿)
摘要:中国政府 1993年1月批准实施《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逐步淘汰国家 方案》(以下简称《国家方案》),同年3月得到多边基金第九次执委会 认可。通过实施《国家方案》,有效地控制了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以 下简称ODS)生产和消费的增长势头,建立了实施《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多边基金项目管理体制,并实现了在气雾剂行业(尚无替代技术的产品除外)禁止使用氯氟化碳物质(亦称全氯氟烃类物质,以下简称CFCs),为中国进一步的履约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