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左己:就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九届十一次会议的报告
摘要:本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内容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情况。近几年来,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和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问题比较突出,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问题,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有企业改革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本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内容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情况。
近几年来,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和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问题比较突出,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问题,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有企业改革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中央非常重视和关心这项工作,江泽民总书记、李鹏委员长、朱镕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听取汇报,主持研究政策措施,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他们每到一地考察,都要真走访慰问下岗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了解情况,督促检查工作。去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对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简称两个确保)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作为头等大事,由“一把手”负责,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这项工作。随后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明确了做好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今年1月,国务院再次召开会议,总结去年两个确保工作,分析形势,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有地方人大十分关注两个确保工作,专门听取工作汇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的省人大在审议财政预算时,对未足额安排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不予通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维护职工群众利益,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
今年上半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为742万人,其中202万人实现了再就业;仍未再就业的下岗职工有540万人,其中95%进入了再就业服务中心,94%领到了基本生活费。从总体上看,大多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了再就业服务中心,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大头稳住了。去年下半年以来,各地因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而引的群体性事件明显减少。
今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增势不减,根据这一情况,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宏观调控,处理好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承受能力三者之间的关系,规范下岗程序,严格执行下岗申报备案制度,做到随下岗随进中心。同时,按照中发[1998]10号文件要求,将属于因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下岗而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没有实现再就业的纳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发放基本生活费,保障其基本生活;对其他已经隐性就业的人员,督促他们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对城镇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中央明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办法。据各地统计,目前集体企业有下岗职工240万人。由于一些地区财力有限,企业自身困难,这些职工的基本生活未得到有效保障。今后,将加强对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指导,因地制宜地做好这项工作,其中有条件的地区可比照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予以解决;其他地区可由失业保险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其基本生活,并引导和组织他们进入劳动力市场实现再就业。
为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中央和各地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增加就业机会,特别是注重发展第三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下岗职工自谋职业或组织起来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有一定进展。但总体来看,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难度很大。一是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突出。今年新增劳动力800万人左右,去年结转城镇失业人员571万人,还有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这种情况加大了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难度,年龄偏大、技能偏低的下岗职工,特别是女职工,再就业更加困难。不少下岗职工反映,用人单位招工条件过于苛刻,即使招用也不签劳动合同,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责任。二是一些地方和下岗职工反映,中央明确的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尤其是税收、小额信贷担保等,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三是部分下岗职工择业观念还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再就业培训工作也不适应下岗职工再就业的要求。
我国人口众多,就业压力大,做好就业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再就业工作是当前就业工作的重点,必须和就业工作统筹安排,优先考虑。
解决国有企业富余人员问题,最终要靠完善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障体系,走市场就业之路。根据国有企业改革进程,总体设想是:今明两年通过再就业服务中心,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实现再就业;今后几年,在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同进,在正策、资金上加强和完善失业保险,逐步实现向市场就业机制的转变,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和行业机制。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可先行一步,率先引导企业富余人员走市场就业之路。
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
据统计,截至去年5月,全国共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00多亿元。去年5月召开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明确指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要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并逐步补发过去拖欠的养老金。
根据中央提出的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的要求,各地采取一系列措施,千方百计保发放。一是加强基金征缴。去年6月到今年6月,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72亿元,基金收缴率保持在90%左右。二是动用积累基金。一年来,各地共动用历来积累基金127亿元。三是建立省级调剂金制度。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份建立了省级调剂金制度,从去年10月以来,各地区调剂使用了25亿元。四是各级财政加大了资金支持力度。去年以来,仅中央财政就向地方提供37亿元资金,许多地区的地方财政也安排了资金,用于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
据各地统计,去年6月至今年6月,全国实际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743.6亿元,当期新发生拖欠13.7亿元,绝大多数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了养老金。养老金的新拖欠额逐月下降,使欠发的势头得到遏制。在努力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的同时,各地还补发了过去拖欠的养老金50多亿元。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仍有养老金拖欠。今年上半年,发生新拖欠2.96亿元,6月底前已补发2亿元,还有9000多万元没有补发,主要集中在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困难企业较多的地区。同时,还有60多亿元过去的拖欠没有补发。二是养老保险基金总量不足,部分省份出现支付困难。三是基金调剂能力弱。目前全国养老保险基金虽结余500多亿元,但多数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东北、西北、西南地区结余很少。目前,除中央财政支持外,对地区间基金绫不平衡问题,还缺乏有效的调剂手段。即使在一个省内,资金调剂也非常困难。四是仍有一部分企业离退休人员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致使部分企业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得不到有效保障。目前反映的拖欠养老金得不到有效保障。目前反映的拖欠养老金问题中,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占很大比例。
针对以上问题,准备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重点督察,加大省级调剂力度,确保当期发放。对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困难企业集中的地区,我们将进一步加大重点督察的力度,落实亏损补贴首先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费等政策,督促各地建立健全省级调剂金制度,确保不产生新的拖欠。同时,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步伐。二是按照中央的决定,各地区要在第三季度内一次性补清现有的拖欠养老金。对财政困难的老工业基地和中西部地区,中央已确定安排60多亿元资金,帮助这些地区补发过去拖欠的养老金。三是增加对社会保障的投入。首先要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同时,研究利用国有资产变现等办法,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缓解基金总量不足问题。四是通过群众来信来访、监督举报电话、社会各界反映等多种渠道,及时掌握养老金发放情况,发现拖欠立即核实补发。
三、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情况
铁道、邮电、煤炭、有色金属等11个行业实行养老保险行业统筹,是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初期采取的一种过渡办法。按照社会保险属地管理原则,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是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需要,符合改革的方向,也是各地的一致要求。随着养老保险省级调剂制度的逐步建立,并考虑到国务院机构改革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直接管理企业的情况,国务院决定将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这些企业的养老保险费收缴和养老金发放。这项工作,已于去年8月基本完成。
为解决行业统筹移交地方后给地方带来的困难,国务院已经采取了具体措施,总的指导思想是不让地方吃亏。一是对行业下放前拖欠的养老金,用行业统筹存在中央财政专户的结余基金一次补清。二是调整行业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对高于当地平均缴费费率的企业,主要是煤炭、有色金属等亏损企业,其缴费费一次降到当地平均水平,由此产生的缺口由中央财政补助;低于当地平均缴费费率的企业,其缴费费率在五年内逐步调整到当地平均水平。三是清理提前退休和统筹项目,对行业统筹绫基金进行审计并移交地方。
做好两个确保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迫切需要加强立法。我们将按照全国人大立法计划,抓紧起草《社会保险法(草案)》和《劳动合同法(草案)》,争取尽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