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摘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 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精神,按照国务院召开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的要求, 推进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以下统称“ 三化”)建设, 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 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就业机制, 我部决定组织开展劳动力市场“ 三化” 建设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摘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 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精神,按照国务院召开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的要求, 推进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以下统称“ 三化”)建设, 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 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就业机制, 我部决定组织开展劳动力市场“ 三化” 建设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