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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当前金融工作的通知

1998-05-14 16:27 人民网

摘要:适当增加货币供应量,促进经济增长8%;加强外汇管理,维护人民币汇率的稳定;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统一认识,逐步进行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改革。这是党中央和国务院明确交给人民银行的重要任务。完成上述任务,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用三年时间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金融体系和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市分行:

适当增加货币供应量,促进经济增长8%;加强外汇管理,维护人民币汇率的稳定;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统一认识,逐步进行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改革。这是党中央和国务院明确交给人民银行的重要任务。完成上述任务,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用三年时间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金融体系和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广大干部职工的努力下,人民银行的各项工作正在有步骤地顺利开展,并取得较好成绩。但是,也有一些干部和职工,对当前人民银行承担的历史职责认识不足,对人民银行的管理体制改革不能正确对待,甚至听信和传播完全不实的消息,造成一些思想波动,影响各项工作正常进行。这种状况必须迅速纠正。为此,现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人民银行总行各司局、各级分支行、各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立即召开领导成员会议,对照年初全国分行行长会议和一季度分行行长季度例会要求,对今年以来的工作进行总结检查,对所辖地区、部门今后的工作统筹安排,把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上级行要对下级行的工作加强领导,加强监督,并对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人民银行各级负责人和全体工作人员,要恪尽职守、严格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二、努力做好货币信贷工作,确保全年经济增长8%目标的实现。各分支行要对取消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的限额管理、下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调低银行存贷款利率等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要督促各家银行,不断改进金融服务,正确处理服务和监督、支持和避险的关系,在积极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同时,注意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加快对在建项目的贷款进度,按程序做好新上项目的审批工作,积极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要指导商业银行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贷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8]19号)要求,加强信贷管理,提高贷款质量。

三、强化金融监管工作,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要组织有关干部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整顿金融秩序,加强金融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电[1998]114号);各分支行要把对各个金融机构的监管任务,落实到人,有关人员要定期报告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情况;各分行要按照《防范和处置金融机构支付风险暂行办法》(银发[1998]49号),全面监测所在地区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对少数金融机构发生支付困难的,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各地区金融的稳定;对金融机构擅自提高利率、私设账外账、公款私存、信贷资金流入股市和期货市场以及各种金融犯罪活动要严肃查处、严厉打击。

四、端正思想认识,为各项改革顺利推进创造条件。去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大体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调控监管体系。人民银行管理体制也要进行相应的改革。进行这项改革,有利于更好地履行中央银行职责,更好地提高中央银行干部和职工素质。改革中将会充分考虑保持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干部、职工队伍的稳定。各级分支行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和领会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上所作的政治报告,增强改革观念,适应和参与人民银行管理体制的改革。必须明确,有关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改革方案都必须经过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并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有组织、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在此之前,任何地方、部门都无权解释。人民银行各分支行、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行领导职责,要确保队伍不散、工作不乱、监管不松。

五、依法加强外汇管理,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稳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要依法加强外汇管理,提高工作的敏感性、时效性。要切实做好外债统计,加强对变相外债及其他形式的违规借债行为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结售汇的管理规定,监督银行按照规定为客户办理外汇的买卖和支付;要加强国际收支申报、统计以及进出口核销等工作;要依法打击外汇黑市,严厉查处逃汇、套汇行为;要积极支持企业扩大进出口贸易,促进外商投资的发展。

六、坚决落实制止奢侈浪费的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各司局、各级分支行、各直属单位等要按照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狠抓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的落实,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中纪办发[1998]1号)和人民银行《关于落实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银办发[1998]35号)精神,按要求做好清理通讯工具、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坚决制止用公款吃喝玩乐措施的落实。要认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财务预算管理办法》,不准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超预算开支;不得以任何名义转移资产,私分钱物;加强房产、各项经费、在用和库存物资设备等国有资产的管理,要进行登记核实,防止资产流失。

七、严格执行请假和报告制度。分行主要负责同志离开辖区3个工作日以上的,要事先报经总行同意;各分行要认真执行工作周报制度,将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总行;各分支行组织有关人员离开本省、区、市到外地城市召开的会议、考察、交流和学习等活动要经上级行批准;严禁假借考察、学习之名游山玩水。为了集中精力做好当前工作,今年对各类人员,特别是各级行的负责同志的出国(境)要严格控制;不准用公款组织人员进行所谓“告别游”、“串游”等游览活动,一经查出,除费用由当事人全部支付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干部和职工擅自离岗,工作不负责,要严肃批评,造成工作失误的要严肃处理。

八、加强发行库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各分支行要落实发行库库主任和主管行长安全责任制,要把防内盗作为工作重点,确保发行库、发行基金、金银等财产安全,要把货币发行案件坚决压下来,力争比去年有明显下降。各分支行要经常检查保密规章制度、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严格管理各类保密文件、账簿、数据资料,保证不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以上通知,请认真传达贯彻,并将贯彻情况于5月底报告总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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