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摘要: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设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正部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直属机构。
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设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正部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直属机构。原国家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职能划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8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