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摘要:1998年3月10日,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设立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作为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将国务院特区办公室并入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1998年3月10日,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方案》提出:“为了加强国务院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改为国务院高层次的议事机构,总理兼主任,有关部长任成员,不再列入国务院组成部门序列”。“设立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作为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将国务院特区办公室并入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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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3月27日,朱镕基总理会见原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特区办司级以上干部,作了重要讲话,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简称“国务院体改办”)正式成立。内设7个司。
国务院体改办主任:刘仲藜(1998年3月~2000年12月)、王岐山(2000年12月~2002年11月)
1998年3月~2003年3月,国务院体改办成立五年来,朱镕基总理、吴邦国、温家宝、李岚清副总理批示给体改办调研办理的事项共60多件,涉及到宏观调控、财税、医药卫生、分配和社会保障、企业机制、内外贸易和流通体制、公务用车改革、建立反腐败机制、“三农”问题和小城镇建设等各个方面的改革,国务院体改办在调研后提出意见和建议,报送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时还对有关部门和省市政府送来的150多件改革方案、实施办法、法律法规草案等,提出修改意见并进行协调工作。
2003年3月18日,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中决定: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体改办的职能并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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