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实施农产品保护价
摘要:199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按保护价敞开收购议购粮的通知》,要求从1997年起,对市场议购粮食实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政策。1998-2003 年,粮食市场化改革步伐加快,我国开展对粮食实行保护价收购。
从1986年起,我国对农产品价格实行双轨制。这在一定程度上矫正了传统的农产品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的状态,矫正了传统的农产品价格严重脱离市场的不正常现象。但由于农产品价格双轨制存在利益冲突,导致市场机制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1992年,我国在1991年提高城市粮食销价的基础上,实行购销同价,即顺价销售。以此为基础,国家于1993年宣布放开粮食经营和粮食价格,并决定从1994年起实行“保量放价”的粮食收购政策。由于1993年底粮食市场情况发生突变,暂时搁置这一设想。1994年,国家再次启动粮食定购制度,但定购价格大幅提高。从1995年起,粮食生产供求关系再次发生反方向变化, 市场价低于国家定购价。199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按保护价敞开收购议购粮的通知》,要求从1997年起,对市场议购粮食实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政策。1998-2003 年, 粮食市场化改革步伐加快,我国开展对粮食实行保护价收购。2004年,我国出台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当市场粮价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时,由国家委托企业直接收购,以稳定市场,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