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金融危机
摘要:1997年7月从泰国开始的亚洲金融危机对全球的经济产生强烈冲击,东南亚各国货币大幅度贬值,并迅速波及日本、韩国、俄罗斯以及拉美等国。一些国家在这场金融危机的冲击下,经济形势严重恶化,甚至导致一些国家出现政治动荡。
1997年7月2日,泰国宣布放弃固定汇率制,实行浮动汇率制,泰铢贬值,一场遍及东南亚的金融风暴由此爆发。当天,泰铢兑换美元的汇率下降了17%,外汇及其他金融市场一片混乱。此后,马来西亚、新加坡、日本和韩国等地迅速受到金融风暴的巨大影响。亚洲经济发展迅速放缓,一些经济大国开始出现经济萧条,甚至导致一些国家出现政治动荡。
1997年7月以后,面对中国周边许多国家货币大幅度贬值给中国人民币带来的巨大压力,中国政府承诺坚持人民币不贬值,确保人民币汇率稳定,在此前采取的一系列防范金融风险措施的基础上,有效地应对了金融危机,在此次金融危机中未受到直接冲击,并保持了国家金融和经济的持续稳定。
为缓解亚洲其他国家的金融危机,中国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的积极政策:
(1)积极参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亚洲有关国家的援助。1997年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政府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安排的框架内并通过双边渠道,向泰国等国提供总额超过40亿美元的援助。向印尼等国提供了进出口信贷和紧急无偿药品援助。
(2)中国政府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从维护本地区稳定和发展的大局出发,作出人民币不贬值的决定,承受了巨大压力,付出了很大代价。此举对亚洲乃至世界金融、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3)在坚持人民币不贬值的同时,中国政府采取努力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的政策,保持了国内经济的健康和稳定增长,对缓解亚洲经济紧张形势、带动亚洲经济复苏发挥了重要作用。
(4)中国与有关各方协调配合,积极参与和推动地区和国际金融合作。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第六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提出了加强国际合作以制止危机蔓延、改革和完善国际金融体制、尊重有关国家和地区为克服金融危机的自主选择三项主张。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对金融系统进行重大改革,同时采取扩大内需和积极的财政政策,以及鼓励出口和吸引外资等多种政策。
1997年11月17日至19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会议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大体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调控监管体系,基本实现全国金融秩序明显好转,化解金融隐患;要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商业化步伐,并健全多层次、多类型金融机构体系等。其中重点改革内容是:
(1)对央行管理体制进行大手术,并成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以处理从四大行剥离的不良资产。
(2)对商业银行进行不良资产剥离,并且推进改革。中央财政定向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补充四大国有银行资本金;将13939亿元银行不良资产剥离给新成立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取消贷款规模,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等重要改革措施。
(3)加强金融监管。对金融业实行分业监管,成立了证监会、保监会,分别负责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人民银行专司对银行业、信托业的监管;另外对人民银行自身机构进行了改革,原有的省分行被撤销,改成9个大区行,货币政策独立性得以加强。
中国在成功应对这场金融危机中的同时,履行了自己的诺言不对人民币实行贬值,并通过国际机构和双边援助来支持东南亚国家的经济,充分展现了负责任的大国风范。这种负责任的积极态度,既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声誉,也促进了中国金融业的平稳发展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并对亚洲乃至世界金融和经济的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