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商业银行在经济转轨中的作用
摘要:在德国高效率和独具权威的中央银行货币体系中,商业银行是这一体系全能银行分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德国东部地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德国的商业银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德国高效率和独具权威的中央银行货币体系中,商业银行是这一体系全能银行分支的重
要组成部分。在德国东部地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德国的商业银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对原东德银行体系的改造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原东德银行体系与市场经济的本质没有任何联系。虽然它也有国家中央银行,同时也有一些专业性的银行,如投资银行、农业银行、手工业银行、储蓄银行等,此外也有负责与原经互会国家联系的专业银行,但是从本质上讲,这个银行体系的基本功能,是在中央政府的决策控制下,通过对企业的金融控制来监控企业是否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生产计划。即使在这个银行体系中也曾有600多个早在二战前就已建立的公法性质的储蓄合作银行,可是其银行的真正功能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也受到了很大限制,其主要业务也只是吸收一般性存款,然后上交国家中央银行,由国家中央银行根据国民经济计划的安排进行再贷款,银行本身并没有发放贷款的权力,更谈不上银行充分实现其作为企业的盈利功能了。概括起来,原东德的银行体系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独立发行银行,货币发行权实际上是由中央政府控制的。(二)没有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银行间的竞争,由国家规定的所有银行的利息几乎是一样的。(三)货币不可兑换。显然,在这样的银行体制下,原东德的银行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大多只是政治决策之后的货币工具,而不是真正的企业家和银行家。银行系统的工作人员绝大多数不懂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运作,尤其是商业银行运作的基本常识,据统计,只有大约20%的人能够接受和完成新的工作。
所以,1990年7月1日两德之间签署的经济货币联盟条约生效之后,德国西部的银行,主要是私人商业银行大举接管原东德的银行。其中,除了有保留地整顿原东德的公法性储蓄银行体系之外,原东德的国家银行体系大多被西部银行接管或改造。以德国最大的私人商业银行德意志银行为例,1990年7月1日之后,德意志银行在东部地区通过接管和改造,共建立了130个分支机构,到现在共发展到350个分支机构;同时,德意志银行接收和留用了8000名原东德国家银行系统的工作人员,并且又从西部调进1000名工作人员到东部的分支机构去充当业务骨干或经理。而且这一接收、留用、重建的过程又伴随着一场规模巨大的培训活动:为了使东部地区的银行系统迅速按照西部的模式运作和能够适应西部多元化的银行运作方式,西部的各大商业银行纷纷以各种方式对东部地区留用的银行工作人员开展了专业技术培训。如德意志银行最初共举办了700多次银行业务专题培训研讨班,大约12000名原东部银行系统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包括德意志银行之外的有兴趣者),同时派出至少1000名有培养前途的东部银行工作人员到德意志银行设在西部的分支机构中进行至少一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培训。此外德意志银行还招聘了一部分业务骨干到东部的分支机构去工作,以便能使这些分支机构尽快运转起来以适应商业银行工作性质的要求。为此,德意志银行至少共计花费了20亿马克。
二、商业银行与企业的关系
1994年底,负责组织对东部地区原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造的托管局宣布解散。不论对托管局在私有化过程中的功过如何评价,有两点肯定性的评价是为人们所普遍接受的:(一)托管局筹集了大量资金投入到对原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改造之中,为此托管局最后至少举债2000亿马克;(二)托管局始终坚持不仅所有西部的企业而且所有的银行都要贯彻在全德市场上实现各自的战略,即德国西部的企业和银行要以本土战略为要,不能让统一后的德国市场由外国企业和银行所占领。这就是为什么在基本上完成对东部原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造之后,外国投资者在其中的份额占不到10%的重要原因。德国经济界主导性的意见认为,这一点也应当引起目前正在进行私有化改造的中、东欧国家的高度重视。
[page]显然这两点评价都涉及到了商业银行在东部经济转轨过程中与企业的关系。仍以德意志银行为例,到1994年底,托管局对德意志银行的债务为26.6亿马克,其中投资机构的债务为2.18亿马克;各类顾客(企业)的债务为24.42亿马克。换句话说,德意志银行通过托管局实现的这笔债权,也是托管局的改造资金。如果再细分一下,同期托管局将这笔资金用于对投资机构的资助为17.1亿马克;用于对各类顾客(企业)直接资助为7.32亿马克;以固定利息有价证券形式出现的债务转让为300万马克;向企业参股2.15亿马克。从中不难看到,以德意志银行为代表的德国商业银行在东部经济转轨过程中,通过将自己的资金借贷给托管局的方式,一方面解决了托管局融资改造原国有企业的困难,另一方面通过托管局的中介扩大了自己的资金在改造原国有企业过程中的效应。但这并不等于说德国的商业银行在东部地区私有化改造中只通过托管局的融资行为发挥自己的作用。作为资本主义的盈利有机体之一,德国商业银行无时不刻地直接用自己的资金去对企业表现着自己的存在。如德意志银行1994年底和与其有联系的企业(不含参股企业)共计发生13.2亿马克的债权关系,其中对投资机构的资助200万马克;对各类顾客(企业)的资助9.86亿马克;保险公司特别资产2700万马克;投资机构应付帐款4000亿马克;各类顾客(企业)应付帐款2.65亿马克。同期德意志银行与其参股的东部企业发生的债权为40亿马克,其中对投资机构资助5.3亿马克;对各类顾客(企业)资助18.24亿马克;债务转让和其他固定利息有价证券1700万马克;投资机构应付帐款1.66亿马克;各类顾客(企业)应付帐款13.43亿马克。从德国最大的私人商业银行德意志银行与企业这种范围广泛的资金联系中不难看到,德国商业银行在德国东部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造中所起的重大“输血”作用。
当然,以盈利为最终目标的私人商业银行在决定是否对企业实行贷款时是十分小心谨慎的。就原则上讲,经过私有化改造的东部企业都可以从商业银行得到贷款,但是贷款的额度、性质差别是很大的。商业银行一般要考虑到企业能否还款,要考核企业的生产目的和生产指标能否实现以及其具体的盈利程度。就德国东部地区经济转轨的实际情况看,一些中小企业很少能以自己的不动产保险作为还款的前提条件。对这些企业的生产方案或者说盈利计划,商业银行很难事前做出完全准确的判断,一般说来,至少大约有25%的企业归还贷款是有困难的。这样,对贷款的谨慎与小心,是私人商业银行最一般的决策心理。毫无疑义,这又必然成为企业发展的障碍。而且,商业银行自身也受到支付存款利息的压力;在经营运作的实际过程中,商业银行还要警惕银行监控当局的监控而不断注意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这又势必造成商业银行在决定是否对企业贷款时提出更加苛刻的条件,如对企业在生产管理、经营销售、内部财务监督与控制方面的方案提出很高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自然得不到贷款;即使达到了要求,实际运作中的风险因素也是很多的。一般的估计是,东部企业的风险因素要3倍于西部企业,而且,由于风险因素的制约,完全由东部地区的人贷款兴办的企业主要是手工业、第三产业,大中型企业主要是由西部企业贷款兴建的。一般的企业都希望得到低息贷款,但是按规定只能得到3年的低息贷款;3年之后利息就要提高了。所以,东部的企业现在制定自己的生产计划一般都要做长远的考虑。否则,商业银行就会在贷款条件的框架内限制对企业的贷款。据了解,目前商业银行对东部企业的低息贷款一般利息率为5%左右,重点项目可能达到1.8%左右,而如果企业生产状况不好,不能如期还款,则利息率可能提高到8%左右。
至于东部原国有企业所欠原东德国家银行的贷款处理问题,情况是复杂的。一部分债款,如在建筑业中的债款,是由国家承担的,其中联邦政府承担了80亿马克,地方政府承担了150亿马克。一部分债款,在私有化过程的买价与卖价的讨价还价中“冲销”了,如有的买主坚持对所要购买企业的买价必须扣掉原有的债务。通常情况下妥协的办法是,实际上仍由国家承担了原来的债务而使卖价变得便宜起来。而对企业负债是否可以通过“债权转股权”的办法,由银行以参股的方式实现对企业的监控来解决,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一般说,商业银行在东部企业中的入股量很小,大约只占东部企业股份总额的5%。许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认为问题的关键还是要找一个好的新的买主。有了有实力的买主,债务问题似乎就不是那么重要了。更何况托管局已经在私有化过程中承担了原国有企业的债务(约3800亿马克),并且将50%的债务分摊到了各联邦州(包括新州),50%仍算在托管局帐上。不过,尽管商业银行在东部企业的参股量不大,但商业银行对企业的参股毕竟是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这种现象的积极方面在于,商业银行对企业的参股密切了银行与与企业的关系,尤其是在一个企业有多家商业银行参股的情况下,积极因素则会更多地得到体现,这可以从长远的角度深入地解决企业的生存发展问题。多家商业银行支持一家企业,比起只有一家商业银行支持一家企业来说,积极因素总是多于消极因素。问题的关键可能还是参股量,参股量是债权是否应该,或者是否能够转为股权的前提条件。同时还应当看到,即使商业银行并不直接对企业参股,只是对企业以其它方式发生资金支持关系,也同样能够密切银行与企业的关系。其前提条件是,只要这种资金的支持有利于解决企业目前实际存在的困难。例如德意志银行就强调它的资金主要用来支持东部地区中型企业,这些企业要在德意志银行的支持下,懂得如何从竞争的危机出发来考虑自己产品的改进、生产与销售,这当然包括产品价格的确定,生产能力的界定、盈利可能性的设想和员工人数的选择。德意志银行认为只有通过这样的企业,才能持续地在市场经济中创造新的工作岗位。有关统计数据表明,目前在德国东部大约已有4.5万家中型企业(包括新建的企业),其创造了近300万个工作岗位,几乎比东部全部工作岗位的一半还要多。而且德意志银行作为德国商业银行的典型代表,将其判断是否向一个企业提供贷款的标准概括为几个方面:
1、是否有好的产品?
2、这种产品是否有市场?
3、是否能使产品取得足够的价格?
4、企业是否处在有理智的管理之下?
从更加抽象的意义上来理解,这几个方面也是“现代企业概念”深刻的内涵之一。
三、结语
作为德国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德国私人商业银行在德国东部经济转轨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表明,经济转轨过程必须有稳定的银行体系的支持。这一支持的重要特征在于,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来改造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中旧的货币金融体制,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首先从市场经济体制赖以存在的基础——企业开始从根本上改变旧的货币金融体制形成的融资结构。在这一方面,德国私人商业银行的实践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现代市场经济所要求的银行与企业的合理关系,在德国东部经济转轨过程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体现,并正在按照其独有的国情所规定的方式继续丰富和发展着这种关系。正在努力实现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伟大转变的中国经济,无疑可以从德国的实践中得到应有的启迪。[夏汛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