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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时期中国农村经济的改革与发展

1996-01-01 13:25 中改院

摘要:中国农村经济改革始于1978年,1978年以前,中国为了推进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战略和不等价交换的资本积累方式的政策,在农村建立了以统一分配、统一经营、劳动工分制为特征的集权式农村经济体制——人民公社体制。这种体制对农村经济产生了严重不利影响,平均主义和吃“大锅饭”的弊端突出,严重压抑了广大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农业生产的指令性计划和行政命令方式导致农村经济资源利用和农村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严重浪费和失调;农村生产力非常落后,农产品产量低下,农民收入长期停滞不前,农业经济基础十分薄弱。

一、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历史进程和成就

中国农村经济改革始于1978年,1978年以前,中国为了推进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战略和不等价交换的资本积累方式的政策,在农村建立了以统一分配、统一经营、劳动工分制为特征的集权式农村经济体制——人民公社体制。这种体制对农村经济产生了严重不利影响,平均主义和吃“大锅饭”的弊端突出,严重压抑了广大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农业生产的指令性计划和行政命令方式导致农村经济资源利用和农村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严重浪费和失调;农村生产力非常落后,农产品产量低下,农民收入长期停滞不前,农业经济基础十分薄弱。在改革之前,农村成为中国国民经济体制中最受压抑的部门,农业是最受压抑的产业。

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农民悄悄搞起了“包产到户”,并取得显著效果,由此拉开了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序幕。在此后的短短几年时间里,由于国家政策上的肯定和支持,家庭承包制迅速扩展到全国,从此开创了中国农村发展的新纪元。

1978年开始的农村改革,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逐步推进:(1)以重建农村经济主体和改造农村组织系统为核心的农村经营体制变革。(2)以逐步放开产品价格和取消国家对农产品流通的垄断为特征的流通体制改革。(3)以逐步取消农民从事非农产业的制度障碍,鼓励乡镇企业的发展为特征的农村产业发展。

(一)农村经营体制的变革

在70年代末开始的中国农村改革历程中,意义最为深远的莫过于定型在“大包干”上

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确立。

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变革,从局部地区发端到扩展至全国所有省份,从最初被认为是解决温饱问题的权宜之计,到最终被国家确认为是农村中要长期坚持的基本经营制度,仅用了短短几年时间。到1984年12月,全国90%的农村基层经济组织实行了“大包干”承包制,完成了农业微观基础的巨变。1985年全国农户总数为19.1亿户,1992年增加到2.28亿户。

随着以“大包干”为主的责任制的普及,原先的人民公社体制已丧失了存在的基础。1982年新宪法颁布后,将原人民公社的政府功能分离出来,成立乡(镇)人民政府,将原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到1984年底,“政社分离”的工作在全国基本完成。1985年底,原有的54,353个人民公社被改编为83,182个乡人民政府和7,956个镇人民政府。原先的71万个生产大队成为94万个村民委员会。到1992年,乡政府为34,115个,镇政府为14,135个,村民委员会为80.6万个。

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普遍实行,打破了人民公社体制政社合一、行政命令、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种种痼疾,从根本上改造了农村微观经济组织结构。农户作为从事商品性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主体,强化了农村基本生产单位的预算约束和激励机制,使农业生产的内在动力大大加强,从而推动了这一时期农业和种植业的高速增长。

(二)流通体制的改革

对农产品价格和流通体制的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年末—1984年):在这一阶段,首先提高了主要农产品的国家定购价格。其次是开放了集市贸易,逐步增加了允许上市的农产品品种,到1983年,已自由上市的农副产品几乎扩展到了除棉花以外的所有产品,同时允许农民个人或合伙将完成交售任务后的农副产品(除棉花外)进行长途贩运。这就基本上打破了在农产品流通领域由国家垄断经营的局面。

第二阶段(1985年—1988年):取消农产品统派购制度,代之以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相结合的市场化机制。

第三阶段(1988年4月至今):这一阶段的改革在推进市场体系建设的同时,以取消合同定购提高农产品销售价格,最终实现价格完全由市场调节为目标全面展开。在这个阶段,农产品市场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展,以1990年郑州粮食中央批发市场的建成和投入运行为标志,一大批现代化的中央批发市场相继在各地建成并启动运用,开创了以现代流通手段逐步取代传统的小规模集市贸易的新时代。到1993年后,粮食市场体系初具规模,以国家级批发市场为首,区域性批发市场为骨干,农村初级市场为基础的三级市场体系正在逐步形成。粮食批发市场的期货交易已经开始。农村粮油集贸市场和初级市场已有8万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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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村产业化的发展

以乡镇企业的兴起为代表的农村产业化进程,尽管在1977年前就已开始并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仍然在经营方针、经营范围上受到严格的限制。1984年国家正式将原来的社队企业改名为乡镇企业,并规定对乡镇企业要和国营企业一样,一视同仁,给予必要的扶持。这一决定标志着国家垄断非农产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历史阶段的终结和农民全面进入非农产业领域的开始。从此,乡镇企业有了长足的发展。1992年,全国乡镇企业达到20,790万家,职工人数首次突破1亿人,企业总产值达到1.8兆元(17,975亿元)。

中国农村经济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农村改革带来的发展实绩,不仅远远超过以往的三十年,而且在国际比较中,其发展速度也是相当快的。据统计,从1952年到1978年,中国农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速度为27%,而1978年到1992年,中国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速度达到591%。农村社会总产值从1980年的2,792亿元增长到1992年的25,386亿元,如果不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而进行单纯比较,则12年间增长了9.1倍。

农业的快速增长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从1952年至1978年,中国国民

收入年平均递增5.98%, 其中,农村经济增长做出的贡献占37%。1978年至19

88年间,国民收入年递增为9.22%,其中农村经济增长的贡献所占份额为63%以上。 

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农产品供给全面好转和快速增长,使长期存在的食品短缺局面根本改观。供给情况的极大改善,使城乡居民由改革前有三分之一的人吃不饱肚子,很快便跨入了温饱阶段,继而使膳食构成和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1983年,城乡居民每人每天摄入的热量,比1978年的2311大卡增加了566大卡,蛋白质和脂肪分别增加了12克和17克。到九十年代初,中国人的营养水平已远高于低收入国家,而接近中等收入国家。

由于农村改革带来了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农民收入打破了自1954年到1978年长达约25年的停滞甚至下降的局面,进入了增长阶段。1978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33. 57元,到1992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已达到783.99元,比1978年增加了近5倍,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年均递增7.1%。农民的实际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随着农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分工分业的发展,农村经济从以往的农业单一结构转向多部门

的综合发展。1992年比1978年,在农业总产值构成中,种植业的比重下降了212个百分点,林业、牧业、副业和渔业则分别提高了13、120、28和52个百分点。在农村社会总产值中,1992年比1980年,农业比重下降了331个百分点,而工业比重上升了31.6个百分点。在此期间,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结构变动系数分别达到0.425和0.667,其结构变化之快,也是以往三十年不可比的。 

二、转型时期中国农村改革面临的问题

八十年代末期以来,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中那些久已存在的深层矛盾和问题逐渐显露出来。这

些矛盾和问题集中表现在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的滞缓状态上。进入1992年之后,在国民经济新一轮高速增长和市场经济空前活跃的情况下,农民收入增长滞缓的状况并未出现明显的改观,反而又出现种种于农业和农民不利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其中包括农业投入严重不足,农业资金外流,开发区圈占耕地,以及农民负担加重等等,再度引起海内外舆论对中国农村的关注。与此同时,在农产品价格进一步放开和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对农业要不要保护以及如何保护,如何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又成为政策研究中新的热点问题。

所有这些发生在中国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问题,意味着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又到一个关键的转折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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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农村发展的总体来看,目前的主要矛盾是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

九十年代中国农村经济改革同八十年代相比,已有很大的不同。改革已越来越触及到深层的

利益矛盾,不彻底地解决产权关系,建立可靠的产权制度,就很难在新的形势下充分调动广

大农民的积极性。

八十年代,中国农村影响最为深远的重大变革是以家庭承包为主的经营责任制,通过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形式,实现了土地所有权、经营权的分离,将经营权交给农民,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了土地产出水平。近几年,根据农村改革的新情况,又延长了耕地承包期,并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这些措施在实践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由于这些做法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土地产权关系,因此近两年来由土地问题引发的矛盾比较突出。

1.非农用地的扩大及抛荒问题加剧,粮食播种面积不断下降,供需缺口扩大。由于“开发区热”和“房地产热”,形成了较大规模的“圈地运动”,造成耕地大量减少。近四年来,中国耕地面积累计减少近6000万亩,其中1994年减少1400万亩。全国已有1/3 以上的省区人均耕地不足一亩。中国保障粮食生产的安全警戒线是播种面积不能少于16.5亿亩。而1994年则跌入警戒线以下,只有16.4亿亩。

2.土地调整的随意性加大,次数频繁。目前的政策,仍是土地集体所有,由于现有责任田是以人口平均分配的,为解决增减人口的土地问题,客观上要求对土地再分配。近两年来,不少地方因人口变动及非农用地的扩大,土地调整日趋频繁,间隔时间愈来愈短。土地的频繁“小幅振荡”已足以冲击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稳定,严重影响农民的投资预期。

3.农业投入(包括劳动、资本、技术等)下降,尤其农户对土地投入明显减少,短期行为问题突出。过去的几年,用于农业的投资绝对数有所增加,但相对份额是下降的,比如农业基础建设投资占全国基本建设投资的比重1991年为4%,1992年为3.7%,1993年为2.8%,1994年1—11月为1.7%;农村贷款规模的增长幅度也低于国家贷款总规模的增长幅度。这是问题的一方面。 更为严重的是农户本身的投入近两年来也不断下降。由于土地产权关系不明晰的负效应日益明显,加上粮食生产比较效益低,农户对农业的投资热情锐减。在短期利益的驱动下,本应投入农业的农户资金通过多种渠道大量流向非农产业,流向城市,形成资本的“农转非”现象,使本来就十分短缺的农业投入雪上加霜。不仅如此,大量素质较高的农村劳动力、农业技术人才也从农业中流失。

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的基础是土地。在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市场化的进程中,必须更大胆地推进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奠定农村产权关系的坚实基础。

(二)在加快市场化进程中,与农产品市场化相适应的宏观调控手段问题已十分突出

全面放开包括粮、棉在内的农产品价格,加快实现农产品价格的市场化,是农村经济改革的关键。应当说,在这个问题上的指导思想是明确的,1985年国家就宣布取消统购统销体制,进入90年代,国家又先后放开粮油购销价格,制定了小麦、水稻收购保护价和指导价,提高了棉花收购价格,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实行最高限价,合同定购粮棉实行价外加价等措施,这对于稳定农业生产,增加农业收入,调动农民积极性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但是由于这个问题牵动全局,直接影响城市的利益,因此,近两年来由粮棉购销引发的城市与农村的利益矛盾突出了。作为农民来讲,市场意识逐步觉醒,生产和销售转以市场为导向,以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而在农业成本上升过快,农产品收购价格偏低情况下,“惜售”和“待价而沽”的现象普遍了。国家则表现为双重行为,一方面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增加收入,另一方面对于比较效益较低但又关系国计民生的粮食、棉花生产与购销,不得不辅之以行政手段来必保。在两者不可兼得的情况下,国家往往更关注农民能为社会提供多少农产品,以维护城市的稳定。加上地方政府的实际行为偏差,更激化了国家和农民的矛盾。当粮、棉生产供应不足时,政府强制农民多种粮食,可一旦大丰收,又常常压价收购,甚至撒手不管。农民对此必然采取一些自我保护措施,如减少农业投入,弃农经商,追逐更高的比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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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放开农产品市场价格时,协调好城市和农村、国家和农民的利益关系,使宏观调控的政策更切合实际,手段更具有操作性,逐步减少以至摒弃计划经济条件下行政干预的老办法,采取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新措施,是一个关系农村经济发展的全局问题,是深化农村改革的迫切课题。

(三)如何面对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的转移,是十分棘手的难题

九十年代农村经济改革另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改革已开始全面突破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市

相隔离的状态。事实证明农村改革越来越与城市改革相联系,已成为中国经济转轨进程中的

一个突出矛盾。例如,几千万农民进城打工,上千万农民活跃在城市农产品市场,农民进城

承包企业,农民自己建设小城镇。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是转型时期中国经济面临的另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人多地少

,就业不足,是中国的一个基本国情。据估算,目前中国已有1亿到1.2亿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今后每年还要净增600—700万个农村劳动力。随着农业内部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许多国家工业化进程中的普遍现象。

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特别是有利于解决落后地区

农民收入问题,进而有利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确确实实给社会带来许多挑战。一是非农就业的快速增长会

不会引起农业生产的机会成本的过快上升,从而推进农产品的成本价格的上涨。二是国民经

济结构、特别是产业结构和城镇结构的何种变化,才有能力吸纳如此巨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

的就业。另外,农民就业转移是与中国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交织在一起的,中国农村劳动力

主要流向,不但是从农业向非农产业,从农村向城镇,而且也是从落后地区向发达地区,这

对中国地区之间收入均衡,究竟会有何种影响,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至于农村劳动力转

移引发的社会管理问题,更牵涉到户籍、治安、城市卫生、生育、教育等多个层面,更需总

结自己的做法,参照国际经验,加以完善。

(四)农村的改革和发展在宏观稳定中究竟居于何种地位,这是关系到改革全局的重大问题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在中国,百分之八十的人口在农村,因此,社会环境的稳定,首先有赖于农业和农村的稳定。多年的实践证明,巩固了农业,稳住了农村,中国才能稳定,经济体制转轨才能顺利进行,国民经济才能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但经验也表明,要在中国宏观经济决策中,把农村发展时时处处放在优先地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在某些特定的形势下,甚至不得不牺牲一些农村的利益,减缓一点农村改革的步伐,才能换来宏观经济的短期平衡。农村经济与宏观稳定之间,在长期中的一致性和短期内的某种冲突性,是中国经济体制转型时期一系列两难决策问题的根源。

从根本上讲,农村经济与全局平衡难以协调的特性,源于原有计划经济体制。过去中国强调

重工业优先发展。为此,必定要在低收入水平下维持高积累。为了高积累,不能不人为压低工资和其它工业成本的水平。实现这一点的一个关键,就是压低作为食品和大部分轻工业原料的农产品的价格。在这个意义上,国家对农产品的低价统购和低价统销,是整个计划经济体制的基石。当农村改革超越解决农民温饱问题的阶段,向市场化挺进,原有体制连同其宏观平衡的机制就从根基上被动摇。但是,国有经济为主的城市,在改革某些方面落后于非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农村。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工商业,根本不可能顺顺当当地消化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产品。大体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国家政策就一直在城乡改革的不平衡中打转。问题的两难性在于:加快农产品的市场化程度,城市系统难以承受;减缓农村改革步伐,农民的收入和农民的积极性又无法持续维持。更为困难的问题是,维持原有体制宏观平衡的整套政策工具已在改革中变形和失效,但新的基于市场经济的宏观调节机制还有待于建立。究竟如何有效地维持转型时期的经济稳定,如何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手段以适应转型时期农业发展的需要,这是一个难度极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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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加快市场化为目标深化中国农村经济改革

正确解决中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快改革、深化改革。九十年代中国农

村经济改革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近几年的实践证明,农村经济改革正处在不进则退的

关键时期,并且农村经济改革在整个改革全局上的作用愈来愈突出。

要实现改革的新突破,关键是以加快市场化为目标,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再造农村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改革粮棉购销体制,建立适应农村市场经济需要的宏观调控手段;合理协调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村的关系。

(一)以土地使用制度长期化为重点,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土地制度是农村经济的基本制度,农村改革的深化离不开土地制度的创新, 如果没有土地制度产权关系的明晰,任何改革思路都只能事倍功半。改革和创新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才能重新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并为现阶段农村其它问题的解决奠定最可靠的基础。

实行承包制后,土地制度方面留存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产权仍是不清晰的,影响农

户对政策的稳定感和长期投资预期;二是土地经营规模狭小且土地零碎,不利于大规模农业

技术进步。为此,土地制度进一步改革的要点是,通过界定产权,实现农户土地使用权长期化,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土地流转市场。

最近几年来,中国对土地产权制度改革采取了一些措施,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取得了很大的

进展和突破。

1延长土地承包期。1993年,中国作出政策规定,在原定的15年耕地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30年不变。为避免承包耕地的频繁变动,防止耕地经营规模不断被细分,提倡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延长土地承包期无疑对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但需要进一步考虑的是如何真正实现农户土地使用权的长期化或永久化的问题。

国家与其通过政策宣布30年不变,不如通过立法确认农民对土地的长期使用权。其意义在于以法令的形式明确界定和保护作为微观经济单位的农户长期的多种土地权益,农户作为土地的占有者可以使用、转让、出租土地,并可作为产业转让给自己的继承人。这种受法律保障的土地长期使用制度将有效防止土地被不断分割细化,使农民对土地的关切度大大提高,有利于导致农业生产者行为的长期化。

2、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1984年,中国就规定承包土地使用权

可以转让,既可以有偿转让,也可以无偿转让。1988年宪法修正案,1989年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都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近几年,国家政策也一再重申,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允许并鼓励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但农村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实际进展很慢,至今大约只有1%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转让,土地流转市场远未形成。因为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有赖于农村土地使用权的长期化和相关政策的配合,同时还需要制定一套土地流转的具体办法和规则。

3、实行土地规模经营。早在八十年代中期,中国就已开始倡导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实行适度的土地规模经营。1993年,国家对土地规模经营作出明确规定:少数二、三产业比较发达、大部分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并有稳定收入的地方,可以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的意愿,对承包地作必要的调整,实行适度的规模经营。

土地的规模经营,与农村土地使用权的长期化和有效流转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实现土地营的规模效益,尚需要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配合。

4、农村股份合作制的发展。农村股份合作制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中国农民创造出来的又一种新型经济组织形式和资产经营形式,它将股份制和合作制的特征和内涵集于一体,由农民持股合作,联合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股份合作制的产生于八十年代中期到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已发展到具有全国规模,到1994年,农村股份合作制的覆盖面约占全国的10%,有的地区达50%以上。国家在政策上也予以认可和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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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农村股份合作经济,主要有四种形式,一是集体所有制乡镇企业的股份合作制改造,二是农民私营企业的股份合作制改造,三是原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份合作制改造,四是以股份合作制形式产生的各类专业性农民经济联系组织,包括农村的合作基金会。股份合作制产生的一个重大意义,是它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上有重大突破,即促进农村土地股份化。所谓土地股份化是指鼓励和支持农户将土地长期使用权折合成股本参与

各种合作组织、农业开发及规模经营等,并按其股本大小定期领取土地股东收益。通过土地股份化的形式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和各种股份经济合作是变革土地经营方式、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行重新构造的现实选择。农民能从土地入股中获取稳定的回报,解决了其离土又恋土的心态矛盾,化解了耕地占有凝固化的问题,能较好地解决土地的流转和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实障碍。同时,拥有土地长期使用权的农民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以获取贷款,有助于农民获得农业的投资来源。

土地使用权长期化和土地股份化,是中国农村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现实选择,是转型时期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改革的主要趋势和发展方向。

(二)以加快农产品价格市场化为目标,改革和完善宏观调控手段

九十年代以来,中国加快了农产品价格市场化的步伐,到1993年底,全国98%以上的县市都已放开了粮食销价。但由于此后市场粮价猛烈上涨,政府又不得不采取一些行政管制措施,几经反复,由于一些基本的关系没有理顺,新体制的框架和运行机制还没有真正的建立起来。1995年开始,中国实行“粮食省长负责制”,即各省政府对本地粮食的生产、购销、省际流通、市场管理储备和吞吐调节负起全面的责任。这是中国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步骤。实行这一制度,不是要搞封闭式的自给自足,而是要各地充分利用市场的作用来实现地区之间的粮食流通和供求平衡。

在实现农产品价格市场化的同时,如何实施正确而有效的宏观调控手段,是中国农村经济体制转轨的一个关键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好了,才能顺利实现转轨,真正建立中国农村市场经济的新体制。为此,要以加快农产品价格市场化为目标,加快改革现行农村经济的宏观管理体制,改善宏观调控手段。

——要改变国家直接经营和垄断经营农用生产资料的体制,以及人为控制生产资料供应量和

价格水平的做法,实行竞争性经营体制,保证农用生产资料的充足供应,稳定其价格水平。

农资企业要实行政企分开,独立经营,面向市场,转换机制开展竞争。

——要彻底改革农产品购销体制,实行放开经营,保证农产品直接进入市场。取消国家的计划定购或合同定购的做法,彻底放开农产品的生产和经营,保证农产品市场的有效形成。取消国家定价,保障农产品价格市场化,保证农产品价格调节机制有效发挥作用。实行主要农产品专项储备制度,农产品的储备由国家直接在农产品市场上,按照市场价采购。打破国有农产品经营部门垄断市场的局面,鼓励多成份、多形式、多渠道流通,特别是鼓励农民有组织地直接进入流通,实行竞争性经营。

——要建立和完善国家政策性调控体系,将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彻底分开。国家主要农产品储备调节体系要从现有的农产品经营部门分离出来,组建直属于国务院的储备调节系统,统一调控全国农产品市场。建立主要农产品的风险基金,用于应付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拒因素或意外事件引起的主要农产品紧张的情况。要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产品市场,消除地区分割、地方封锁,将地区之间的主要农产品计划调拨关系改变为市场自动调节关系,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农产品优势互补、余缺调剂和区域平衡关系,为全国统一的政策调控奠定市场基础。

——国家对农产品市场的调控要避免采取传统的行政办法,避免体制和政策的反复。农产品市场价格的相对波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正常现象,是市场规律的反映。不要一看到市场开始波动,就惊慌失措,迫不及待地运用行政手段进行干预。对市场波动的调控要因势利导,不能采用强制手段。要力求避免宏观调控体制和政策的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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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农产品价格市场化的进程中,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农村宏观经济调控体系,运用经济政策手段调控农村市场经济。

要运用财政政策,增加对农业的基础投入,加强对农产品市场的政策调节。

要运用税收政策,加强对农业和农民收入的保护,减轻农民负担。

建立健全农村金融调控体系,运用金融政策调控手段,保证农业的信贷投入。

要合理运用价格政策,通过稳定生产来稳定农产品价格。确定目标价格或最低保护价格,以引导农产品市场价格,刺激主要农产品的生产,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要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建立农产品远期价格形成机制,保证农产品的稳定生产和销售。

要运用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政策,发挥中国农业比较优势,调节国内农产品市场的供求关系。

(三)以加快农村市场化为目标,合理协调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的关系。

1以农村市场化带动城市市场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的宏观控制,常常维护城市利益,牺牲农村利益。随着经济

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在很大程度缓解了城乡矛盾。近年来,随着小城镇建设和“民工潮”

的涌动,再次掀起了农民进城的热浪,从各方面冲击着城乡隔绝的旧秩序,使城乡隔绝体制

已经开始松动。随着农产品市场化步伐的加快和农民购买力的提高,城乡市场有了较快的发

展,促进了城乡市场的相互渗透和一体化发展。

但这两年的实践也证明,城乡关系的深层次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政府对农村经济采取的某些宏观政策和手段,仍然通过某些行政性强制性的手段和政策,体

现出很强的城市偏向。城乡隔绝体制尚未彻底破除。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打破城乡

分割的局面,促进农村资源和生产要素在整个国民经济的动态发展中得到最有效地利用和配置,最终实现城乡经济的一体化发展。在当前整个经济体制的转轨中,要深化农村经济改革,优先推进农村经济的市场化,从而有力地促进和推动城市经济市场化的发展。中国仍然是一个传统的农业社会,农村人口占80%以上,农村是一个大市场,农村市场经济的培育和形成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只有率先加快发展农村市场经济,才能从总体上推进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

以农村市场化带动城市市场化,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要对传统的城乡隔绝体制进行深入改

革:(1)要打破城乡市场分割的局面,建立城乡商品和生产要素相互融通的市场,特别是要促进资本、劳动力、土地、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效结合。(2)要改革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以身分证管理为主的一元户籍制度,允许农村剩余劳动力通过劳动力市场进入城市工作。(3)优化农村产业结构,鼓励发展并大力扶持有效利用农业和农村资源为主的农村加工业,合理引导乡镇企业的发展,实现农村与城市产业结构的优势互补。(4)加快农村的城镇化建设,为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创造条件。

2在加快农村市场化的进程中,扶持和保护弱质农业,促进工农业协调、持续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需要政府的扶持和保护。这不仅是因为弱质的农业自身发展的要求

,同时也是工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农业是工业化的母体,

如果农产品供给短缺,会导致工业化的停滞,如果农业基础薄弱,会使整个经济难以持续稳

定发展。近些年来,中国十分重视农业发展问题,一再强调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1995年,

中国把加强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政府明确要求提高农业投资在国家总投资中的比重。

今后,在整个经济转型时期,对农业的重视、保护和扶持,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但值得注

意的是,对农业的保护和扶持,是建立在发展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弥补市场自动调节的

不足,而不是否定或取代市场的作用。在工农业协调发展上,要实施工业适当支持农业的发

展战略。要大力缩小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实行农产品保护价格。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对农业的发展实行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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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快农村市场化进程,要通过完善的市场机制建立适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产品区域平

衡关系;要求通过发挥比较优势和国家必要的扶持,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中国主要农产品区域之间的平衡,长期以来是靠国家计划调拨实现的。农村经济改革以来,

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种旧的区域平衡关系,但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时出现局部冲击和突破的

情况。前几年出现的“羊毛大战”、“兔毛大战”、“萱麻大战”等,就是这种情况的反映。1993年和1994年两次出现的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很大原因是由局部区域突破传统区域平衡关系引起的。

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农产品发展的区域间不平衡就更为严重。1995年,中国实行“粮食省长负责制”,要求各地区实现粮食供给自求平衡,并协调各地区之间的平衡。从长远来看,解决农产品区域平衡问题,必须加速建立全国统一的大市场,加速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机制,彻底打破传统的农产品区域平衡关系,打破地区封锁,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为建立有效的宏观调控机制奠定完善的市场基础。这几年,中国农村经济区域差异扩大越来越突出,各省区农村经济实力快慢相差达2倍以上。区域发展的不平衡,不仅会影响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不利于社会稳定。解决农村经济区域差异的矛盾,促进农村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是加快农村市场化进程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农村区域经济发展有两方面值得重视:一是要在建立全国统一市场的进程中,充分发挥各地农村资源和要素的比较优势,发展具有比较效益的农业;二是国家对于落后地区,要给予必要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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