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光远:“产权交易”中的经济学问题
摘要:这是因为: 在这篇文章中我不想把论述的范围搞得过宽, 只准备讨论一个“ 企业产权交易” 的问题, 而“ 产权交易” 这个概念可以理解得很宽广。任何可以成为商品的东西, 在拿出去交换之前, 或者交换过程完成之后, 都是某个主体的财产。从法权关系来说(根据成文的法律或者不成文的惯例), 上述主体对这些东西都拥有财产权, 或者省略一个“ 财” 字都拥有“ 产权” 。于是在这种交换中都发生产权的转移。这些东西的交易也就都是“产权交易” 。
摘要:这是因为: 在这篇文章中我不想把论述的范围搞得过宽, 只准备讨论一个“ 企业产权交易” 的问题, 而“ 产权交易” 这个概念可以理解得很宽广。任何可以成为商品的东西, 在拿出去交换之前, 或者交换过程完成之后, 都是某个主体的财产。从法权关系来说(根据成文的法律或者不成文的惯例), 上述主体对这些东西都拥有财产权, 或者省略一个“ 财” 字都拥有“ 产权” 。于是在这种交换中都发生产权的转移。这些东西的交易也就都是“产权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