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1994年10月25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摘要: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的委托,就当前卫生事业发展与改革中的几个主要问题作如下报告,请审议。 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确定新时期的卫生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进步,动员全社会参与,中西医并重,为人民健康服务”。根据这一方针,卫生部把农村卫生、预防保健、振兴中医药作为九十年代以至更长时间内整个卫生工作的战略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