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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批准第13批机电产品出口基地和扩大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企业的通知

1994-06-29 10:35 110法律法规网

摘要:经与有关部门研究,现批准天津塘沽阀门厂等119家生产企业为第13批机电产品出口基地和扩大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企业。

   发布部门: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机电产品出口办公室、外经贸委(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
   经与有关部门研究,现批准天津塘沽阀门厂等119家生产企业为第13批机电产品出口基地和扩大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被批准的机电产品出口基地和扩大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企业,努力开发适合国际市场需要的产品,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建立符合国际市场要求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认真做好出口产品的售前售后服务工作,真正成为机电产品出口的骨干生产企业。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这些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扶持鼓励机电产品出口的有关政策,为企业创造必要的经营环境,推动企业扩大出口。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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