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推进“一脚油门踩到底”的燃油附加费改革
摘要:1993年12月19日,海南省出台了《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燃油附加费征收管理办法》,1994年4月29日又发布了《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燃油附加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1996年9月28日,省人大常委颁布实施《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燃油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在全国率先将原由多部门分别征收的公路养路费、道路通行费、过桥费和运输管理费等四项规费合并为燃油附加费,由交通管理部门统一征收,取消了公路上的一切收费关卡。这项改革既体现了“多用路多交钱、少用路少交钱”的公平原则,又加快了公路畅通,提高了运输效率,为商品自由流动,建立统一市场提供便利。
1993年12月19日,海南省出台了《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燃油附加费征收管理办法》,1994年4月29日又发布了《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燃油附加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1996年9月28日,省人大常委颁布实施《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燃油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在全国率先将原由多部门分别征收的公路养路费、道路通行费、过桥费和运输管理费等四项规费合并为燃油附加费,由交通管理部门统一征收,取消了公路上的一切收费关卡。这项改革既体现了“多用路多交钱、少用路少交钱”的公平原则,又加快了公路畅通,提高了运输效率,为商品自由流动,建立统一市场提供便利。